葉檀:中國強拆何日止?
圍繞著中國最大利益鏈條房地產,黑幕血腥事件不斷。土地市場尋租屬於高級黑幕,而強拆過程則充斥了可怕的赤裸裸的底層暴力。
舉一些較近的案例。
廣西柳州市勝利小區舊房改造項目,部分住戶在未簽訂拆遷協議的情況下,遭到不明身份人員拆樓梯、斷水電、堵鎖眼、朝大門潑糞便等方式逼遷;廣西桂林市七星區政府21日向媒體通報稱,3月5日,一夥不明身份的男子到七星區彭家嶺村,對兩棟房屋實施強拆。當事人稱,早晨7點30分左右,數十名男子手持鐵棍、鐵錘,強行將住在這兩棟樓的30多人全部拖出來。接著,這夥人開來兩臺挖機,把兩棟民房推平;今年「兩會」召開前夕,南京格林東方工藝美術飾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在敏感時期「頂風作案」,因為和承租戶在拆遷上談不攏,動用數十名員工和閑雜人員暴力沖砸對方,並採取停水停電等非法手段強制對方搬遷。
最慘烈的自焚,常常出現在強拆事件中。2009年,眾目睽睽之下,唐福珍在屋頂上自焚,成為房地產史上永久的記憶。
有關部門試圖中止可怕的暴力行為。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規範辦理房屋徵收補償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在名為《關於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文件中,司法解釋共11個條文,確定「裁執分離」為主導的強制執行方式。以下七種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准予執行:一、明顯缺乏事實根據;二、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三、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四、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五、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六、超越職權;七、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重申強拆有關規定。按照2011年新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條例》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無論是《規定》還是《條例》,都強調了程序正義,政府不能強拆,需由法院認定,而拆遷的估價,需由獨立的評估機構做出。但是,從此後一連串的暴力拆遷行為可以看出,《條例》並沒有起到相應的作用,對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能起到的作用同樣不能樂觀。
在當今中國社會,土地是最重要的資產、最重要的銀行抵押品,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投資經濟中撬動資金的最長槓桿。一位企業家曾向筆者表示,他被鼓動進入某地級市工業園區,沒過兩年被要求搬遷入新的工業園區,原因是地方政府要在老園區建商品房。借發展工業為名建工業園區,把生地變成熟地、農地變成工業用地收穫第一重溢價;工業用地變成住宅用地,收穫第二重溢價,利益在數倍以上。
房地產成為最重要的資產,導致一系列焚琴煮鶴的現象發生,其間破壞的文化、自然環境難以統計。
為了金錢喪失自己的文化傳承,弔詭的是,這樣的建築本應具有永恆的魅力與經濟價值。為了財富而喪失財富,是暴發戶的不智。
位於北京東城區北總布胡同24號院的梁思成、林徽因夫婦故居,原本計畫恢復原貌,2011年被列為普查文物。然而,梁林故居最終未能倖免,近年來先是被拆毀近半,在2012年年初又被「維修性拆除」,太太的客廳就此香消玉殞。文字上的創新到達極致,骨子裡卻是暴利蝕骨。北京市文物局表示不知此事,已責成東城區文委進行調查。目前考慮的方案是在原址恢復修繕梁林故居,但最終方案還未出爐。1931年至1937年,梁林夫婦租住於北總布胡同24號,處於建築與文化上的輝煌期,對中國建築史及文物保護做出重要貢獻。城牆的拆除是第一次文化死亡,肉體的消失是第二次死亡,梁林故居拆除是第三次死亡。
二月份,蔣介石「重慶行營」(又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重慶行營」)被「保護性拆除」。舊址為三幢兩樓一底的磚木結構建築群,屬於民國時期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築,建於1935年底。盧溝橋事變之後數月,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就在這裡辦公,蔣介石的官邸也設在此處。中國人的抗戰神經中樞,附著著抗戰精神的尋找,就此不見,雖然該址2009年被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11月,該址的保護方案也得到了重慶市文物局審批同意。保護性拆除,太好的藉口。
消失的不僅有文物,還有湖泊。
曾被譽為千湖之省的湖北,在20世紀50年代末計有湖泊1066個,至80年代初剩約309個,目前面積大於1平方公里的湖泊僅剩181個,
據央視《新聞1+1》報導,素有「百湖之城」美稱的武漢,從建國以來,城區的湖泊從127個銳減到目前的38個。
武漢第二大湖沙湖周邊儘是2005年之後的新樓盤:金沙豪庭,佔地1.2萬方,由2棟22層、2棟16層高層住宅組成,房產網站4月份參考均價8333元/平米;沙湖金港苑,4棟11層小高層,1棟21層高層建築,房產網站4月份參考均價10000/平米;夢湖水岸,佔地面積86300萬平米,總戶數857戶,房產網站4月份參考均價10508/平米;水岸星城一至三期,為高層住宅,總戶數608戶,房產網站4月份參考均價11411元/平米。而今年3月,武漢新房均價為6314.66元/平方米,環比下降0.19%,同比下降1.85%;這個價格與去年7月份的均價6346.36元/平方米相當。還用得著說明填湖原因嗎?
用人工湖取代自然湖,用假古董取代真文物,為了房地產資產增值,為了GDP。對此,辯護者聲稱,如果沒有強拆,就不可能有中國速度,一些城市的破爛舊城區永遠不可能拆除。從上海到武漢,都有中心城區連片舊房因被拆遷戶要價過高,長期無法拆除的情況。
此時要做的不是強拆,而是進入市場,在開放的市場評估,雙方討價還價;還要進入行政與法律程序,讓程序正義為新城開道,讓多數被拆遷戶自主選擇。圍繞強拆的不僅是GDP、利益鏈,還有市場之根的規則意識。如果強拆繼續,說明規則不可能受到重視,在中國的市場,規則將讓位於強權與暴力,而在暴力中維權的人,不可能信仰規則與法律。這是可怕的前景。
數年前,北京的夏天,在馬連良故居,一所小小的四合院的院中綠蔭下小酌,況味醇厚,至今直沁心脾。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