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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古的「天信仰」系統

作者:劉方煒  2012-02-14 15: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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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信仰(三)

中國上古的「天信仰」系統

原始信仰來自對於可以感知的卻無法把握的巨大存在的敬畏。「大多數原始社會都存在著天神信仰。毫無疑問,天神信仰是普遍存在的,天神創造宇宙(普降甘霖),確保大地的豐產。……只要抬頭仰望天空就能直接揭示一種超越性、權能和神聖性。只要遙想天穹就可以在原始人的心靈裡面產生一種宗教經驗。這並不是指對天空的一種‘自然崇拜’。對於原始人而言,自然根本不是純‘自然的’。實際上,‘遙望天穹’一語是指原始人善於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我們覺得難以想像的日常生活中的奇蹟。這樣的沉思同樣也是一個啟示。天顯明它自己實際所是的那個樣子:無限的、超越的。蒼穹首先是‘某種’與人類及其生活範圍中的微小之事完全不同的‘事物’。其超越性的象徵體系來自對其無限高邈的樸素認識。‘最高的’自然成為這個神靈的特點之一。在人類難以企及且佈滿星星的地方充滿著超越的、絕對真實的、永遠存在之神聖尊榮。」(米爾恰.伊利亞德《神聖的存在》第35-36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版)

以上這段出自比較宗教學研究的論述,對照中國新石器時代中晚期考古發現的研究結論,具有十分契合的對應性。

考古發掘顯示,中國文明的起源與前期發展,並非如傳世文獻所敘述的那樣,是單一拓展式,而是滿天星斗、遍地開花。黃土高原固然是中華文明起源的中心地帶,但北起遼河流域,南至嶺南地區,中華文明在各地的起源與發展幾乎是同步的。在這種「滿天星斗」的中華上古文明起源與發展模式中,卻有著一個共同的特質,那就是對於「禮」的共同追求和相互影響。這個「禮」,就是原始宗教之「禮天」與「禮地」之禮。在遍佈中華大地的新石器時代中晚期的文化遺址發掘中,發現了大量用於「禮天」的祭臺,「禮地」的陷祭,以及大量的祭器和禮器。

至於祖宗崇拜之「禮」,在發展邏輯上應該晚於「禮天」之「禮」。 原始宗教首先確定的是「天」的神聖性,因為「天」乃是最高天神以及其他附屬神的居所。「某些被賦予特權的人通過儀式而升抵天庭。‘高處’乃是人類自身無法抵達之處;自然屬於超人的權能和存在;當一個人行禮如儀,踏上通往聖壇的台階,或者登上通往天空的儀式的天梯的時候,他就不再是一個凡人;那些賦有特權的死者升入天堂之際也將拋棄俗人的狀態。」(《神聖的存在》第36頁)

因此,可以把祖先崇拜之「禮」看作是「禮天」之「禮」的附屬之禮。死去的祖先升入天堂,具備了與「天」同在的神聖性,他的後人也就通過他與「天」建立起了更加緊密地關係。上古社會的祭士階層正是通過這種方式獲得了「天下」的管理權,因為他可以(或者通過他升入天堂的神聖祖先)與「天」建立緊密地聯繫,向「天下」的居民傳遞「天」的意旨。

我在這裡用「天」來表達上古中國人的最高信仰,實際上是一種籠統的說法。根據殷墟出土甲骨文的記載,商代的最高信仰是「上帝」,這與傳世文獻《尚書·湯誓》中的表述「予畏上帝」是一致的。但在《尚書》的商代篇目中也出現了「天」的表述,如《盤庚》「恪謹天命」,《高宗肜日》「惟天監下民……非天夭民……天既孚命」等,「天」同樣是作為商代的最高信仰而存在。但無論如何,到了西周,商代的「祖先崇拜與上帝的觀念,都是自商到西週一貫相承的。「……將在商代‘無定所’的上帝放到了‘天’上。天與上帝在西周仍是尊敬畏懼的對象,而周人的祖先仍與天、與神的世界保持密切的關係。與商不同的,周人的祖先本身已經不是神了。人王之治理人之世界,是因為人王為天之子,受有‘天命’。……何以天命現在授予周人?因為,第一,‘天命靡常’;第二,上帝僅授天命予有德者。‘德’,也是西周時代在王權觀念上新興的一樣東西。」(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第417頁,北京三聯書店1999年9月版)

從史前(新石器中晚期)時代到商周時期禮器的發展演變,也可以看出上古中國人對「天」的信仰是一以貫之的。無論是仰韶文化的彩陶禮器(卷沿彩陶盆、小口尖底瓶等),還是良渚文化的瑞玉禮器(玉璧、玉琮等),還有大汶口文化以及龍山文化的陶製酒禮器(陶尊、空足鬶等),上面都刻有特殊的祭祀符號——寫實或抽象的鳥紋。這是考古學界公認禮天的標誌。仰韶文化的彩陶禮器與良渚文化的瑞玉禮器在時間上大約存在於同一時期,並且顯現出相互對峙和排斥、相互爭奪禮天的領導權的傾向。「在彩旗飄揚的地區玉器不會很發達;無獨有偶,在玉器統治的天下彩陶生存的空間也就不大。彩陶輝煌時代的締造者是廟底溝文化;獨領瑞玉風騷的則是凌家灘文化、良渚文化。玉器在中國歷史上從來就是無可爭辯的禮器,相比之下,廟底溝文化彩色陶器的性質不就昭然若揭了嗎!……廟底溝文化的彩陶無疑是當時的禮器,甚至可能是古代中國的第一代禮器。」(卜工《文明起源的中國模式》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彩陶和瑞玉作為禮天之權威禮器的對峙與爭奪隨著青銅器的出現而告一段落。「從本質上說,中國古代青銅器等於中國古代政治權力的工具。《左傳》有一句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青銅硬度大,是可以製作生產工具的,但是,在中國它卻用來製作政治的工具,用以祭祀與打仗……陳夢家先生說:‘由巫而史而為王者的行政官吏,王者自己雖為政治領袖,同時仍為群巫之長。’研究中國古史的李玄伯先生也說:‘君及官吏皆出於巫。’這表明中國古代是政教不分的。那麼,巫借什麼工具來‘明神降之’,也就是舉行儀式,讓神來附體呢?」(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第476-477頁)這就是禮器。在青銅禮器出現之前,無論是彩陶禮器還是瑞玉禮器,從原料的採取和工藝的加工上面,都較易獲得,因此似乎那時期各部落或部落聯盟之間雖有對峙與爭奪,但還都能夠得到較為平等的以禮器作為工具與「天」溝通的機會。但是,青銅器的礦源則較為稀少,其冶煉及成型技術也更為複雜,這就給掌握青銅礦源和冶煉成型技術的部落領袖人物帶來了憑藉高級的青銅禮器獨享與「天」溝通的權力。

《國語.楚語》載:昭王問於觀射父曰:「周書所謂重黎實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不然,民將能登天乎?」對曰:「非此之謂也。古者民神不雜⋯⋯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祀,而不知其福,zheng 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威嚴,神狎民則⋯⋯」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為絕天地通。

這就是史書記載的著名的「重黎絕地天通」的歷史節點。

楊尚奎先生解此段曰:「我們雖然不能完全明瞭他(觀射父)的意思,但可以知道是說在九黎亂德以後,人人作起神的職分來,分不清楚誰是神誰是人了。這樣‘民神同位’的結果,老天也覺得麻煩,於是派下重和黎來,使重管神的事,黎管人的事;那就是說,人向天有什麼請求向黎去說,黎再通過重向天請求,這樣是巫的職責專門化,此後平民再不能直接和上帝交通,王也不兼神的職務了。」(《中國古代社會與古代思想研究》上冊第163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實際上,《國語.楚語》的這一段記載透露出來上古社會從分散的單個部落走向部落聯盟乃至於雛形國家的一個關鍵的節點——在文明進化過程中的先進部落,通過自己掌握的更加高級的禮天儀式和更加精美的有震撼力的禮器(青銅禮器)壟斷了與「天」的溝通渠道,迫使那些實力單薄的部落放棄與「天」直接溝通的權利,承認掌握了高級儀式和高級禮器的實力雄厚的部落作為眾多部落的禮「天」代理人。這裡面還顯現了二級代理人的宗教制度,「重」是禮天的一級代理人,可以直接與「天」溝通;而「黎」則是二級代理人,負責在「重」之下具體管理眾民事務,把眾民的意願收集上來,匯總於「重」,由「重」向「天」報告,並從「天」那兒得到旨意,傳達與「黎」,再由「黎」向眾民傳佈。很明顯,「重」即是部落聯盟中的首領部落的覡(或者是雛形國家的史巫),而「黎」則是部落聯盟中的下屬部落的首領。就這樣通過對禮天儀式和禮器的壟斷,上古社會實現了權力的整合,眾多弱小部落逐漸匯攏在實力強大的首領部落之下,形成了具有雛形國家性質的部落聯盟體。在這裡,與「天」的溝通權(禮天的權利)成為權力整合的中心因素。當然,這種權力整合也不總是文質彬彬的,所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戎」是「祀」的基礎,沒有相對強大的軍事實力作為後盾,僅憑繁複的禮天儀式和精美的禮器是不足以壟斷禮天的專權的,也就不可能實現權力的整合。

有一點是至關緊要的,自從重黎「絕天地通」之後,上古社會以「天」為至上崇拜的原始宗教就開始有了代理人制度,就像西方的天主教和基督教有教皇、主教、牧師作為上帝的代理人一樣。不過,中國上古「天」的代理人則是人間之王「天子」以及「天子」手下的史巫和諸侯、百官。這個「天子」就是部落聯盟中首領部落的首席巫師,他的政治稱號為「王」。這一「絕天地通」的對禮天權利的壟斷過程很可能是伴隨著青銅器的發明而進行的。青銅禮器的頂峰之作是輝煌壯麗的青銅九鼎,青銅九鼎的誕生,宣告了九鼎之外的所有禮器的沒落,禮天的專權從此牢牢地與青銅九鼎的主人捆綁在一起,中國上古歷史上第一個成熟的王朝就這樣在青銅九鼎的護衛下建立起來。這個成熟的王朝就是「夏」。對「天」的信仰就這樣與王朝政治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國上古特殊的「政教合一」的國家制度——禮樂制度。

從下面這個歷史記載中,可以看到九鼎對於中國古代政治的重大的決定性意義:

《左傳·宣公三年》: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觀兵於冑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像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人川澤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魎,莫能逢之。用能協於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問鼎中原」的故事。文中的楚子,即楚莊王,是楚國強盛之初、始霸中原的楚國第一位君主。這個故事,需要說明當時的歷史地理背景,方能顯現出隱含的意義:魯宣公三年,即公元前606年。其時中原大亂,列國爭雄。楚國位於中原之南的江淮之地,地域遼闊,土地肥沃,物產豐富,地理條件大大優於擁擠的中原。但就是這樣一位擁有遼闊的肥美土地的楚國君主,為什麼放著自己好好的日子不過,反而跑到人口相對擁擠、自然資源相對匱乏的中原地區來湊熱鬧呢?原因只有一個——青銅九鼎的誘惑。擁有青銅九鼎,才能夠擁有與「天」直接溝通權利,才能做「天」的代理人,成為天下共主。可見,沒有得到「天」的認可,獲得天命,成為「天子」,即使手握重兵、雄霸天下,也是沒有資格真正統治天下的。「天」,對於中國人來說,對於中國的君主們來說,只能匍匐在地,仰面承受,無條件地去絕對敬畏與崇拜。這就是華夏民族從上古社會傳承下來的對「天」的信仰。

基於這種對「天」的信仰,中國上古文明的創造者建立起了一種「天——天子——民」三位循環制約的中國式的宗教倫理制度,也可以稱之為政治宗教倫理。在人類最早的政治文獻《尚書》中,對這種三位循環制約的政治宗教倫理有具體的表述。

(《臉背後的中國》節選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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