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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遭刑訊致死 涉案公安自稱也遭刑逼(圖)

 2012-02-05 00: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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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網刊照片

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一疑犯遭刑訊逼供死亡,為掩蓋案情,派出所和公安局集資178萬給死者家屬私了,死者家屬得到百萬賠款後,放棄了屍檢,死者屍體也被草草火化。死者家屬疑似因分錢不均導致案發,而涉案的公安局副局長近日出庭受審時,也指控當地檢察院在取證過程中也對他進行了刑訊逼供。

根據《羊城晚報》的報導,2月3日,江蘇省鹽城市東臺市法院開庭審理了響水縣疑犯遭刑訊逼供死亡一案。

庭上,公訴人稱,2011年6月21日10時,原鹽城市響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城東派出所所長陳進兵簽字同意兩位民警將涉嫌盜竊罪的戴某從響水鎮派出所帶到看守所進行「特訊」。

當日晚,戴某遭到兩名民警和一名聯防隊員「懸掛、腳踢、毆打」等刑訊逼供行為後,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戴某被送往響水縣人民醫院,最終不治身亡。

涉案人陳進兵當日向響水縣公安局領導匯報了這一情況。響水縣公安局法醫對死者進行了屍檢,認為是鈍器外力所致。

22日凌晨,響水縣公安局在召開了中共黨組擴大會議,對如何處理戴某非正常死亡事件進行了討論。

此後,陳進兵等人和死者妻子陳某等家屬進行商談,陳某要求賠償200萬元,警方答應盡量籌措賠款,並起草了一份承諾書。這份承諾書以死者親屬的名義,不要求屍檢,要求立即火化屍體。

火化當日,死者妻子陳某收下了響水縣公安局178萬元的賠款後,在承諾書上簽字。

當天,雖有縣公安局局長王曉靜下達的不准火化的命令,但陳進兵仍強行火化了戴某的屍體。此後,陳進兵又將刑訊逼供案的證據銷毀。

當地民間傳聞,因分錢不均死者家屬不和,一怒之下告到了鹽城市檢察院。

在法庭上,被告人陳進兵否認了鹽城市檢察院公訴書中的大部分陳述。又稱,此前所有的供認均不是他的本意,是因他遭到檢察機關的刑訊逼供,「不得已」才寫下的。陳進兵稱,他在接受市檢察院工作人員訊問時,曾被用椅子毆打雙腿,弄傷大拇指,並長期得不到休息。

陳進兵的辯護律師認為,陳進兵的行為是響水縣公安局2011年6月22日凌晨黨組擴大會議的決定,並不應由其一人承擔。陳進兵的姐夫表示,陳進兵很可能是「替罪羊」。

對戴某進行刑訊逼供的兩個民警此前已被判刑,分別是1年和2年有期徒刑。對支付戴某家屬的178萬元的巨額賠款,響水縣警方表示,是由縣公安局和城東派出所共同籌集,但未說明從何處籌集。

(原標題:江蘇響水疑犯遭刑訊逼供死亡 涉案人自稱也遭刑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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