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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法」死了……

作者:撣塵  2011-08-15 16: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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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聞說江澤民死了。這些傳聞的來頭還都不小,先是由被稱為「香港中央電視臺」的亞洲電視本港臺率先報導,幾乎同時報導這一消息的還有隸屬於山東省政府的山東新聞網;日本的「產經新聞」為此還發了一個「號外」。海內外華人一聽到這個消息,簡直可以用興奮異常來形容,有買香檳慶賀的,有當晚就邀聚朋友撮一頓的,更多的則是按照習俗放鞭炮,這樣做既表示驅了邪,又表達了歡悅的心情,真是好痛快!

儘管後來又有傳聞,加上中共用外語對海外的「闢謠」,最後海外輿論與國內傳言一致把江澤民的死訊落實到「腦死亡」上,說儘管沒有死,也徹底地沒有活過來的希望了,只是靠呼吸機勉強維持著生命。這不和死一樣嘛!標標準準的一個准植物人!

得知這一消息的國人,明知江澤民還沒有嚥下最後一口氣,可還是照樣買鞭炮、放鞭炮,既表示驅逐邪靈,又表達盼江澤民死的好心情。

這令筆者想起不久前發生的,在國內炒得沸沸揚揚的「我爸是國法」的事件來。

這件事是說今年五月份的一天下午,山西臨汾中石化永和城關加油站出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副縣長馮雙貴岳母被撞身亡。到了傍晚,在加油站改造工程中承擔拆遷工程的柳文按照當地風俗,在事發地點燃放鞭炮驅邪圖個吉利。

可是這事傳到馮雙貴家人耳朵裡,引發家人不滿。在死者出殯後第二天晚上,馮雙貴的妻子、兒子、小舅子、小姨子等四人,闖入柳文家中,大打出手,亂刀將柳文捅成重傷,並且還砸壞了柳文家的傢俱。縣長兒子在毆打柳文的過程中,面對柳文為什麼打人的質問,竟脫口而出:「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明天還找你,打的就是你,看你能怎麼地!」

柳文放鞭炮還真算不上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這是民間的習俗,自己施工的現場發生了車禍,放鞭炮驅邪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了。但是縣長的家人去打人就顯得太無法無天了。可是聽聽縣長兒子的那句豪言壯語:「我爸是國法。」對他們來講,也就沒有什麼無法無天的說法了,人家爸就是國法,打你那不都是國法允許的嗎?

筆者倒有個疑問,如果車禍撞死的不是縣長的岳母而是縣長本人,那後果該是什麼樣呢?縣長的家人還敢去鬧事嗎?即使去鬧事,縣長的兒子也說不出「我爸就是國法」的話,因為「國法」已經被撞死了,恐怕什麼事也鬧不起來。

「我爸是國法」這句話能激起民憤是有根據的。長期以來,在中共獨裁的統治下,那一級政權的負責人不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代表著「國法」?為什麼公安局長李剛的兒子撞死了人,開口就說「我爸是李剛」,為什麼縣長的兒子打了人,還那麼理直氣壯:「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那麼江澤民身為一國的首腦,中共的黨魁,他手下的人在作惡時會說什麼呢?其實不管他說沒說出口,在這些中共官員的心中,他們從來沒有把國家的法律當成法律,而是把中共黨魁當成了法律,當成了國法。哪一級黨員在其年終總結或述職報告中沒有這樣一句:聽黨的話,和黨中央保持一致。誰能代表黨?誰是黨中央的化身?那不就是中共黨魁嗎?黨魁的話在中國就是國法。

當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其他政治局常委都不同意,這都有史料可以查證的。可是為什麼江澤民一個人想迫害就能得逞呢?那不顯然就是江澤民代表了國法嗎?為什麼那些警察在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幾乎都一致地說:你告我去吧,江澤民讓打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江澤民的迫害指令是:「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如此邪惡的指令合法嗎?很明顯就是違法的,可是它卻能成為「國法」支撐著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二年的虐殺。

可是江澤民要死了呢?也就是他所代表的「國法」要死了呢?對法輪功的迫害還能維持嗎?這就像當年的毛澤東,他沒有死時,沒有一個人敢為「文革」翻案,可是他一旦斃命,他所搞的一切也就都劃上了句號。

江澤民只要一死,屬於他的一切也必定死亡,包括把江澤民當成國法的那些鷹犬,也必定要遭到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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