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 「聽證表演」

廣東東莞市民拒絕參加「聽證表演」,表明民眾開始「覺悟」了。但作為公民、居民或者市民,還應該進取一些,主張民生權利,更改聽證規則。

「聽證表演」,終於沒有老百姓陪著玩兒了,雖然這只是「個別地方」。

廣東東莞要漲水價,徵集聽證會參加人,規定時間內無一人報名。有參加過聽證會的居民表示,那是「哄老百姓的擺設」。市消委會秘書長說,「這只是說明消費者非常不成熟,民主素質有待提高」。

報導可見,去年12月1日,東莞已經漲了一回水價。今年3月,物價局又稱有些鎮每噸水到戶價格比別的鎮高0.7-0.8元,需要「理順」,聽證會後每噸將上漲0.2元。

上回漲價,自然是演過一回聽證會的,有沒有用呢?參加過的人說了:出席者大多內定,而且座位都在前面,而反對的人數極少,且全坐在最末尾。就是這樣,水價才漲幾個月,不又要來「理順」了麼?

你要漲水價,消費者都不再說個「不」字了,還「不成熟」,難道要拉個橫幅叫支持、點個鞭炮喊擁護,才算「成熟」嗎?「民主素質」,什麼意思呢?陪著演聽證會就是有「民主素質」,不陪著演就沒有「民主素質」?民主不是演戲。

價格聽證會,並非一個表決機制,而只是「傾聽民意」。縱是如此,應是比不傾聽民意為好。

然而,這些年來,價格聽證會已經連民意也難得見到了。不少地方都傳出操縱聽證會的醜聞,包括參會資格分配不平衡、內定消費者代表、假冒普通人身份、限制反對方發言等,現在我們又知道,就連代表座次都有安排。

哪怕就在聽證會還能夠聽到民意的時候,有哪個地方的價格定奪取用了民意呢?即便那時,聽證會不過是「漲價說明會」而已。而漸漸地,聽證會甚至連傾聽民意的功能也不再具備,而成為偽造民意的一個現場,「漲價說明會」進而變成「漲價預告會」。

凡是需要召開價格聽證會的那些生活必需品,都具有公共品的性質。我一直認為,人們出席聽證會,身份不是作為消費者,而是作為一個公民、居民或者市民;不是去參與消費活動,而是參與公共事務。

然而,我們看到的價格聽證會,出席者大多變成了消費者與企業,地方政府部門貌似居中而實則幫助壟斷企業漲價。參與討論民生問題的居民,不僅簡化並弱化為購買產品的消費者,而且連真實的聲音也無法出現,甚至真實的身份還被冒用。

居民不參加這樣的遊戲,無視這個「擺設」,表明人們開始覺悟了。作為公民、居民或者市民,人們還應該進取一些,主張民生權利,更改聽證規則。但不再配合聽證表演,好過「成熟」地扮演被賣還幫人數錢的角色,並由此得到「有民主素質」的讚揚。

其實,聽證會的目的在「傾聽民意」,「規定時間內無一人報名」正是一種民意表達。有關部門如不能聽懂這民意並改進之,那聽證會確實不開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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