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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服刑人員猝死看守所

 2011-02-15 14:1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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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家看守所的服刑人員日前因心臟病突發而死亡,其家人曾多次要求看守所為其治病。

《深圳商報》報導說,2月10日下午,深圳龍崗區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員陳錦年因心臟病突發,經醫生全力搶救無效死亡。據悉,死者陳錦年為男性,23歲,廣東電白縣人,因搶奪罪於2011年1月11日被龍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至2011年5月16日。經過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和深圳市公安局預審監管支隊調查,該起事件屬於在押服刑人員疾病突發死亡,目前,正按照規定進行善後處理。據死者家屬介紹說,陳錦年曾有吸毒史,吸毒期間也被診斷出有先天性心臟病,看守所對此病情已經知情,陳的突發死亡讓家屬認為看守所有照顧不周之嫌。北京的律師李方平說,有嚴重疾病的犯人不應該在醫療條件很差的看守所服刑,

「正常的情況下根據規定,嚴重心臟病一般情況是下市不能收押的,或者說即便收押的話應該放在監獄醫院,看守期間出現問題的話,可以允許搶救治療。因為像嚴重的心臟病突然放在一個看守所中的一個中間,在裡面的很多人營養也不良,對他來說也會緊張,甚至同監所或者有一些爭鬥啊,可能會引發心臟病。正常來講應該採取一些特殊的措施。」

報導說,龍崗警方表示,看守所特意留意了陳錦年的病情,沒有安排他幹活,並將他的床鋪安排在靠近門口的通風位置,看守所醫護人員也按時給其派藥,陳錦年的身體狀況實在過於薄弱,警方也對陳的死亡表示惋惜。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從人道主義考慮,相關部門也許會提供一些補償。李方平律師說,像陳錦年這樣的犯人應該讓他保外就醫,

「並且來講取保候審實際上這樣的批准特別的難,正常來講應該更多的人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方式。但是中國國內及其個別的情況才取保候審,而絕大多數都是情況下是羈押在看守所裡面。本身看守所裡面在押的嫌疑人特別多,擁擠,再加上裡面的環境或者監管不利的話,容易產生這樣的問題。」

《深圳商報》報導說,據警方介紹,陳錦年被抓是因為夥同其他4人在公交站臺搶奪一位女孩的手機,遭到周圍群眾和警方的追捕,當時陳錦年和另一名同夥試圖擋住追捕人員,但是因為其體質太弱,當時5人當中唯有他一人被抓獲。警方表示,陳錦年當時被判刑,是證據確鑿,理由充分的。但陳的家屬質疑陳錦年在看守所沒有得到妥善的照顧。到目前為止,陳的家屬都沒有在正常死亡的認定書上簽字。杭州的維權人士朱虞夫曾經因為維權活動被判刑,他表示,像陳錦年這樣被案子在中國各地不是一個孤立現象,

「我也經常幾進幾出的,看守所也呆過好幾個地方,再有個非常不人道的就是說,關於弱勢群體,關於服刑人員,包括犯罪服刑人,它總的對待是非常不當一回事情的。像他這種情況是因為他自己有病,那些人他們也是好大喜功,所以他們不會考慮到你的身體狀況或者怎麼樣,他們根本就不管。」

維權人士朱虞夫說,中國的一些看守所管理混亂,新來看守所的嫌疑犯往往遭到毒打,

「我起初不理解,我說你們為什麼要打那些人?他們就告訴我了,他們往往就是他們有的人破案的條件或者技術差,那些公安懷疑你做了什麼事情沒有交代。那麼就叫牢裡的人打。打了以後他把自己的問題交代出來可以立功,他自己可以減刑。所以那些人就非常賣力、非常狠命地去打那些公安指使他們打的人,為了挖案子,在裡面是公開的秘密。」

接受本臺採訪的兩位人士都要求有關部門徹底查清陳錦年的死因,並呼籲中國各地看守所一定要維護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給重病犯人提供治療和保外就醫,以防止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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