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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維權村主任「許坤構陷案」何去何從(組圖)

 2010-05-23 00: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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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坤在被強拆的廢墟上辦公

5月21日下午,北海維權村主任許坤的妻子馮女士,接到刑拘通知書。許坤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羈押在市第二看守所。然而,許家人得到的是一張有瑕疵的刑拘通知書,且被人為扣留了數天,疑點重重。此前三天,許坤的律師鄭建偉要求會見遭拒,理由是此案「涉及國家機密」。按規定警方將最遲在5月22日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而檢察院則要在7日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檢察院是否能秉公辦理這個由市政府主導的案件?

◇刑拘通知書的疑問◇

許坤的妻子馮女士告訴本網,在收到許坤的通知書前,她多次到北海市公安局詢問,經偵支隊的一名警官曾告訴她,許坤羈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她趕到看守所要求給許坤送300元,但值班人員請示領導後表示不能接收。看守所勉強收下送去的換洗衣物,但拒絕出具回執單。

據介紹,許坤家人21日下午獲知有掛號信在白虎頭村委後,立刻去取回。從信封上得知,該信於本月15日寄出,發信人是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信件的收信人為許坤的父親許振奮。收件地址是「北海市銀海區銀灘鎮白虎頭村委西路30號」,即許坤家的地址。不過,這封本該送往許坤家的信件卻在白虎頭村委「停滯」了多天。

信件裡的刑拘通知書稱,2010年5月15日9時將涉嫌非法經營的許坤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刑拘通知書上沒有辦案人的名字。許家人在與公安局交涉的過程中得知,經偵支隊的周昆明是辦案人。而國內法律規定,偵查階段必須有兩名辦案人,另一個辦案人是誰?許家人無從知曉。另外,該刑拘通知書是兩個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墨水寫就。一般情況下,刑拘通知書的書寫是一氣呵成的。這不禁讓人產生懷疑,通知書是在兩個不同的時間點完成的。

◇誰來監督公安局?◇

5月18日,重慶維權律師鄭建偉到北海市公安局遞交材料,要求會見許坤,經偵支隊警察周昆明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一個涉及村內停車場收費的經濟案怎麼會扯到國家機密?一個小小的村官能有什麼國家機密?誰來監督公安局?

鄭建偉律師沒有得到不準會見的決定書。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許坤涉及土地拆遷問題,土地的權屬是公開的,這不是什麼「國家機密」。土地徵用面積的大小也不是「國家機密」。我怎麼也想不到許坤作為一個最基層的村主任,手裡能有什麼「國家機密」。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第二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很顯然,許坤只是涉及「非法經營罪」的一般嫌疑人,並不是所謂「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因此許坤案不屬於「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之情形。那麼,公安機關就該按《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要在刑拘七日內,即在5月 22日前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一名長期幫助白虎頭村村民維權的活動人士,對當地公安機關的執法公正性表示懷疑。他說,從5月8日到20日,有20 多名村民被傳喚,詢問焦點都集中在許坤是否介入了停車場事務,公安局試圖把許坤往「非法經營罪」上靠。而事實上許坤並沒有參與,所以警方沒有得到任何證據。許坤涉及「非法經營罪」純屬無稽之談,這一點公安局應該非常清楚,但迫於政府壓力,他們也只能硬撐著。

◇檢察院是否能秉公辦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也就是說,如果北海市公安局照章辦事,檢察院將在5月29日前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在北海白虎頭違法征地案中,有太多政府把持檢察院和法院的例子,檢察院這次是否能作出公正的決定,值得社會各界關注。

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當地村民曾經與檢察院打過交道,他說,去年10月,政府強拆白虎頭村委大樓時,有三名村民被抓,後來被以「妨礙公務罪」起訴,當時,政法系統的一名官員就曾說過,「我們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把許坤抓起來」。

◇北海「許坤構陷案」介紹◇

5月14日下午7時許,許坤被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帶走。15日公安局發出通報稱,白虎頭村許坤等人在沒有辦理工商執照和獲物價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強行佔用國有停車場,非法收取停車費,「許坤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於5月15日被刑拘」。18日許坤的代理律師鄭建偉要求會見,被公安局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

據悉,許坤個人及白虎頭村委並沒有介入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也沒有從中獲取任何利益。公安局通報所說的國有停車場,就建在白虎頭村的就業用地上,而村民一直對政府的非法征地行為不予認可。白虎頭村民普遍認為,許坤是因為長期為村民維權而遭到構陷的。

2006年白虎頭村前任村主任擅自簽字,同意市土地儲備中心徵收本村土地。2008年許坤當選村主任後,頂著來自政府的巨大壓力,帶領村民維權。在許坤竭力維護村民利益的同時,政府的打壓也在步步升級。2009年4月,許坤被開除黨籍。同月,許坤保管的村委公章在銀灘鎮政府會議室,被政府幹部張祖英搶走,至今不還。此外,許坤長期被政府派人恐嚇、跟蹤、監視。

在許坤的帶領下,白虎頭村民的頑強抗爭已持續四年。到目前為止,還有九十多戶沒有簽署拆遷補償協議。


許坤被拘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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