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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科級女貪官斂財過億 身揣12張身份證

 2010-05-06 23: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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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原局長江潤黎、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利用為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等搞權錢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斂財逾億元,其中羅亞平一人涉貪上億,被稱為「職級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全國實屬罕見。

被雙規時身揣12個身份證

今年50歲的羅亞平,原是農村供銷社售貨員,後調入順城區政府部門,從2001年底任撫順市順城區發展規劃局(後來改為發展改革局)副局長,兼任區土地經營中心的主任。到2007年4月實行垂直管理後,她始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

經查,羅亞平從2001年至2007年期間,採取造假套取土地補償金等手段貪污3400餘萬元,通過倒賣土地資源獲利3700餘萬元,另有4400 多萬元的資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總金額高達1.1億余元。2008年10月31日,羅亞平被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羅亞平撈錢的主要伎倆,一是利用掌管黃金地段土地徵用和審批權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吞征地款。當時土地出讓金並沒有由財政部門收取,羅亞平通常讓前來繳款的單位拿兩張支票,一張交給土地經管中心,一張她拿到銀行兌換成現金裝入自己的腰包。到後來,賣地得了錢,是交是貪完全憑心情:或交給土地經管中心,或直接據為己有。

二是打動遷補償款的主意。在看中某處房產後,她先用房主的名義製作假的動遷手續,騙來動遷款給房主,房子就成了她的。更多時候,她直接製作假的動遷手續撈錢。撫順市紀委副書記王新國、市紀委常委曹憲閣介紹,對羅亞平「雙規」後,第一時間對她的辦公室進行了搜查,從她身上共發現他人的身份證12個、戶口本15個,還發現了身份證複印件23個,以及區土地經營中心大量空白收據、私刻的順城區人民政府公章以及順城區區長的印鑒,羅亞平一個人就行使了政府的職能。另外,在她的辦公室還搜出大量房照、地照,大部分都不是其本人的姓名。

羅亞平被「雙規」時,隨身提包裡除了5萬元現金,還有十幾張銀行卡,其中僅一張卡的資金往來竟達到1900萬元。專案組掌握了羅亞平佔有巨額資產的有力證據:在大連市某銀行查找到了羅亞平名下的個人保險箱。起獲保險箱的時候,專案組驚訝地發現,裡面各種保單、存摺以及現金共計5518萬元,其中包括兩張600萬元的保單。

江潤黎家似開奢侈品博覽會

今年55歲的江潤黎,大學畢業後從普通規劃設計人員幹起,後走上領導崗位。2001年至2006年,相繼擔任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局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市規劃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

辦案人員在搜查江潤黎的家庭財產時,發現她除了擁有6處房產外,所佔有奢侈品數量驚人。在她一所190平方米的大宅內,發現的名貴用品包括:勞力士、歐米茄等品牌手錶48塊,LV等名牌手包253個,高級名牌服裝1246套,另有金銀首飾、珠寶等600餘件。王新國說,這些珠寶首飾擺出後,甚至比金銀首飾店都豐富。上述物品、服裝90%以上都沒有開包使用過,200多件高級化妝品還沒開封已過了保質期。據專業評估師評估,室內2200餘件物品總計價值420多萬元。

「外逃幻夢」中身陷慾望深淵

羅亞平曾說,這一輩子就喜歡錢,喜歡房,喜歡車。羅亞平知道,這麼大的窟窿早晚得暴露,她自認為高明的辦法就是出國,大撈特撈之後一溜了之。

王新國說:「我們在她的辦公室還發現一張從國外電傳過來的資金證明,顯示羅亞平匯往紐西蘭250萬紐幣(約合人民幣1600萬元),委託外方代為進行商業投資。這張電傳成為案件的重要突破點之一,也說明她早已為逃往海外做好了準備。」

為了給自己的「外逃幻夢」鋪路,僅2007年3、4月份,羅亞平就以作假土地補償款的形式,套取資金高達1230萬元。

一支紅筆,揮灑「土地腐敗」

瞭解江潤黎的人都知道,在她的辦公桌上,平時總是放著一支黑筆,一支紅筆,專門用來修改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圖紙,每次改動都是為開發項目增加面積。特別是她用紅筆改過的規劃圖紙,必須先發工程規劃許可證,開發商可以先行施工,不必先交增加面積的土地出讓金,致使對紅筆改過的這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基本上都打了折扣,大部分流入開發商的腰包而無人過問。

如果說江潤黎大筆一揮,僅是拱手給開發商讓利,那就大錯特錯了。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作為處級幹部的江潤黎在2001年至2006年,利用長期擔任國土規劃部門領導職務的便利,通過幫助開發商拿地、辦理規劃審批手續、擺平罰款甚至介紹裝修工程,從中收受好處。另外,她還在開發商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濫用職權,違規為開發商辦理規劃許可證;有時甚至更改開發項目的規劃圖紙,為開發項目增加面積。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江潤黎總計接受80多名房地產開發商、上百筆賄賂,共受賄470餘萬元,另有26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江潤黎為開發商違規辦理規劃許可證、更改規劃圖紙、減免土地出讓金,因瀆職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5800餘萬元。為此,以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閘門層層失守,制度形同虛設

對土地審批許可權的監督,用江潤黎、羅亞平自己的話說,就是上級無力監督、同級無人監督、下級無法監督。具體表現為領導虛位,監督失控。

江、羅二人為了達到「封口」「堵嘴」的目的,不惜重金拉攏一些知情的幹部下水,從而腐蝕了一批幹部。江、羅腐敗案件涉及黨政幹部達27人。

由於監督缺失,掌管土地的官員成為「特權人物」,「體外循環」也成了常態。撫順市紀委副書記王新國、市紀委案件管理室主任王曉文表示,不能說沒有規章制度,但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江潤黎、羅亞平違法犯罪時間長、問題嚴重,但沒人管、沒人問,也沒有納入監督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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