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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發生「激動死」事件 媒體呼籲保證涉案人員權利

 2010-04-01 09:1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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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涉案嫌疑人在公安機關內非正常死亡事件再次發生。陝西省警方日前作出農家婦女王會俠在關押期間「激動死」的結論,再次引發輿論嘩然。有中國媒體呼籲,強化司法透明度,切實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利。

近年中國羈押場所內涉案嫌疑人非正常死亡的事件頻繁發生,各地公安機關對於非正常死亡個案所作出的各種離奇結論如「躲貓貓」、「喝開水死」、「做夢死」,但卻無視死者體表明顯傷痕的做法,令公眾對目前中國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產生強烈質疑。在剛剛過去的3個月內,各地又相繼發生了至少三起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國青年報》3月30日的報導說,陝西省三原縣義和村婦女王會俠於去年12月11日,被當地富平縣公安便衣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帶走,進行涉案調查。但在短短的20個小時之內,王會俠突然死亡。家屬看到王會俠的屍體時,發現她手、腳腕上均有明顯勒痕,雙下肢也有青傷和腫脹,背部和腰部有出血點,嘴上還有血印。而富平縣警方堅稱死者因情緒激動誘發原發性心肌猝死,並不存在刑訊逼供問題。

另外,據《四川在線》的報導,近日四川鹽亭縣民政辦主任浦澤民因涉嫌「挪用國家特定款物」,於3月27日羈押期間突然死亡。雖然死亡證明文件認為死因是肝硬化和肝衰竭所致,但家屬對浦澤民羈押期間是否得到及時的治療提出質疑。

就目前公安羈押場所屢屢發生的涉案嫌疑人猝死事件,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學者滕彪指出,雖然學術界多次就實行「偵羈分離」的制度改革,以及建立和強化監管場所的監督體製作出了呼籲和建議,但是目前相關的法律措施並沒有真正的落到實處:

「雖然學術界也提出了一些減少羈押場所非正常死亡的措施,但是在實踐當中很多東西都沒有辦法建立起來。主要還是因為公安部門它不願放棄自己手中的權利,這些非正常死亡的案例都是因為一些法律規定的一些措施都沒有落到實處,最後導致這種悲劇。」

中國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日前公開表示,一些地方連續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已嚴重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本月29日,公安部就集中整治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召開工作會議,會上公安部紀委書記、督察長劉金國再次強調,由於領導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將對直接和分管領導首先一律停止職務,根據事實再依法處理。北京專業從事刑法研究的浦志強律師表示,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現象的背後,有其更深層的制度性原因:

「常說的這種非正常死亡的,應當說大家可以理解的非正常死亡是指向刑訊逼供,刑訊逼供的源頭在於審訊機制更多的是通過口供來找到犯罪的線索,定罪判刑。所以說背後的問題它具有一個制度上的這樣一種原因,沒有制度上的保證,也沒有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人的這種權利的起碼的尊重和保護,不管孟建柱有什麼樣的表態,所謂‘減少非正常死亡’的想法都只是一個善良的願望,它沒有實現的這種根基。」

有評論認為,近年涉案人員在公安機關內非正常死亡事件頻發,正一次次考驗著中國法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影響了執法機關的公信力。如何保證涉案嫌疑人的合法權利、建立非正常死亡的防範機制等問題,已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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