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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民主,何來憲政?

——商榷邵建先生「唯立憲論」和「民主的專制論」

作者:李大立  2010-03-05 01:3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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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海外網站上不斷看到有人哀嘆百年前中國人沒有走「康梁變法,君主立憲」的道路,不幸錯誤地發生了辛亥革命,導致北洋軍閥專政、國民黨專政乃至共產黨專政,百年後仍然沒有民主。筆者不明白:

一,百年前國人也不是沒有嘗試過走變法改良的路,可是頑固的慈禧太后血腥鎮壓了「戊戌變法」,在內憂外患之下,不得不宣布「預備立憲」;人民大眾當真了,被迫之下只有公布路線圖和時間表;人民大眾等得不耐煩了,就只有宣布提前實行;再被逼得沒法了,就拋出一個皇權大大多於民權的「欽定憲法大綱」,成立一個 「皇族內閣」,企圖矇混過關;直至辛亥革命的槍聲響了,才不得已頒布「重大信條十九條」,削減皇權增加民權,已經為時已晚。這是歷史事實,中國之所以未能走上以改良實現民主憲政的道路,罪在清王朝,能怪老百姓嗎?能怪孫中山和辛亥革命嗎?

二,一百年後翻出百年前的舊帳說事,有什麼現實意義呢?清朝滅亡已一百年,其末代皇帝溥儀也早已「無後為大」,何來的「君主」?如何「君主立憲」?筆者懷疑這些康梁徒子徒孫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念茲在茲的「君主立憲」,弦外之音是否「黨主立憲」?

筆者與邵建先生素不相識,對於他的上述觀點,曾經不揣冒昧寫過多篇文章與之理論(請閱筆者博客)。近見邵先生大作「清末與民初的兩種政治學」(簡稱邵文,見附件),再次借梁啟超之口闡述其「唯立憲論」,筆者欲借貴刋一角一抒己見,向邵先生及廣大讀者請教。

邵文要點是:一,君主與民主是一對矛盾,均屬國體;二,憲政與專制(邵稱立憲與非立憲)是另一對矛盾,均屬政體;三,「民主不但和專制無以構成對立;而且民主本身就有專制的可能。」四,因此,「憲政,只有憲政 才是專制制度的致命之扼。」

邵先生的這些論點其實在其一系列大作中早已反覆表述過,筆者也曾以「也說國體與政體」(也文)、「君主立憲還是黨主立憲?」(君文)等文章質疑過,未見回應指教,仍是各說各話,筆者惟有擇其要點加以論述,再次向邵先生請教。

筆者在「也文」中回顧了「國體、政體」論的歷史,其首創者為日本國權主義憲法學家穗積八束。滿清政府兩次派大臣出國考察立憲,第一次貴族大臣載澤在日本請教伊籐博文首相,回國後,據此以「相位旦夕可移,君位萬世不變」勸說清廷效法日本君主立憲。第二次派學部右侍郎達壽再赴日本考察,長達一年,回國後在覆命上奏文書中首次引用「國體、政體論」和「欽定、協議、民定憲法論」亦以日本明治憲法為例,說明採行立憲的政體可以照樣維持君主國體。其要害就是保皇,而非還政於民,這樣的「立憲」必然導致專政,絕不可能民主。

筆者另在「君文」及其他文章中說過:「立憲」要看立什麼憲?立的憲是否能實行?並舉出晚清的《欽定憲法大綱》和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例:清廷 1908年9月公布的《欽定憲法大綱》二十三條中竟然有十四條是關於「君上大權」,民權幾乎沒有!其中「君上大權」明文規定:「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幾乎所有的國家大權全部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上,而所謂「議會」則只有個別的「協議權」,形同虛設。請問邵先生:這樣的「君主立憲」能不專制嗎?中共建政以來頒布了四部憲法,六次修改,竟然明文規定國家要由某一個黨來領導,某兩個階級為「基礎」,實行某某階級專政。世所共知,民主國家是屬於全民而不是屬於某一個黨,某兩個階級的;全體公民一律平等,不能由某一個階級對其他階級實行專政!即使從字面上看,這樣的憲法也是專制的。至於其他裝門面的所謂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遷徙自由、通訊自由等等,有哪一條真正實行過?若有言論自由,劉曉波就不會關入大牢了!請問邵先生:立這樣的憲,行這樣的憲,就等於消除專制?這樣的「憲政」「才是專制制度的致命之扼」?筆者認為,不是祇要「立憲」就能根除專制,相反,君主立憲、黨主立憲必然導致專制;也不是民主與專制毫不關連,只有民主才能消滅專制。

邵先生在其他文章中舉出了英國日本為例,說「君主立憲」可以消除專制,其實,若詢問世人,英國日本是君主國還是民主國?相信大多數人會答民主國,因為在這些國家中,其君主祗具象征意義,毫無實權,更不用說國家大權了。請問邵先生:共產黨願意象英女皇和日本天皇一樣交出所有權力給予民選政府嗎?

再說邵先生所舉出的例:「四川兩位返鄉農民工因感冒被同車人疑為甲流,凌晨時分,當大巴駛入高速公路旁某一服務區時,全車近三十人開始討論,是否要讓這兩人繼續留在車上。最後,大家舉手錶決,全數通過讓兩人立即下車。於是這兩位可憐的農民工被強制拖出車外,車子載著其他乘客揚長而去。」來說明確有「民主的專制」。筆者不敢苟同,因為:

一,我們所討論的「民主的專制」是一個政治範疇的問題,是政治生活中長期發生的有必然聯繫的事物。你所舉的例子只是一個日常生活中偶然發生沒有必然聯繫的現象。這個例子中的「民主」與「專制」的概念與政治生活中的並不一樣。

二,這樣的事情祇會發生在中國這種沒有民主沒有法治的國家,不可能發生在西方民主國家。中國發生這樣的事情了,你就說有「民主的專制」,西方國家沒有這種事情(筆者在美國生活多年,對其人民和生活方式略有瞭解,他們比較自重,有傳染病不會到公眾地方去,在公共場合輕聲細語,不像中國人那樣大聲喧嘩),那是否可以說就沒有「民主的專制」呢?

依我看,邵先生所舉出的例子,與政治範疇內的民主與專制完全是兩碼事,只能說明中國沒有法治,人民沒有法治觀念。若按照民主國家的法律標準,這兩個患病的四川民工和其他三十位乘客是平等的,這三十個乘客無權將兩個民工趕下車,這兩個民工也完全有權拒絕下車。所有的乘客因為購了車票祗與汽車公司發生臨時契約關係:汽車公司收了錢,就有責任安全準時地把乘客送到目的地;乘客則要遵守汽車公司的規定,服從他的指揮。如果其他乘客懷疑這兩個民工患傳染病,只能向汽車公司投訴,而不能直接向這兩個民工發號施令。汽車公司為了履行車票的臨時契約,保證全體乘客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作出判斷:如果認為兩個民工確有可能傳染其他乘客,可要求兩個民工下車接受檢查,若確有傳染病,有權取消他們餘下的旅程;如果沒有病,汽車公司則需要賠償這兩個民工時間金錢的損失。若果汽車公司判斷這兩個民工不會傳染疾病,未有要求作醫學檢查,而最後三十位乘客中有人確因這兩個民工染病,這些人則有權向汽車公司追討賠償。這些人在這件事情中的表現,不但完全與政治範疇內的「民主」與「專制」無關,而且恰恰說明瞭對法律的無知和濫用,說明中國離開法治國家還很遠。難怪邵先生的「民主的專制論」一出,就被人譏笑為邏輯混亂,彷若「貞潔的妓女」。

至於邵先生一貫強調的「只問政體,不問國體」,「不問誰掌握權力,祗問怎樣使用權力。」筆者在有關的反對文章中已經和邵先生詳細討論過,在此不贅(請閱筆者博客),令筆者不解的是,如邵先生這樣的學者,怎麼會有如此的邏輯思維?請問邵先生:一個封建王朝,以「君權神授」自命的掌權者,如一百年前的滿清,他們使用權力能不專制嗎?一個獨裁政權,以武力奪取政權的掌權者,如今天的北京政府,他們使用權力能不專制嗎?中共治下六十年的中國大陸所發生的種種災難,難道不都是專制的結果嗎?相反的,所有西方民主國家,他們的民選政府在使用權力的時候,敢專制嗎?能專制嗎?怎麼能說「國體與政體無關」、「誰掌握權力和怎樣使用權力無關」?恰恰相反,事實證明政體和國體、誰掌握權力和怎樣使用權力,民主和專制都有不可分割的聯繫。邵先生一系列文章所表露的觀點,人們有理由懷疑邵先生是否在拐彎抹角地告訴我們:不應該懷疑中共政權的合法性,不應該質疑他們掌權的永久性,共產黨是當然的永久掌權者,只要他「立憲」了,不用管他立的什麼憲?管他是否執行?中國就已經不再專制了,中國已經實現民主了,大家都不要再有所要求了。是否如此?筆者希望大家都來就此發表意見,共同探索中國民主化的道路。

(寫於2010年2月10日,2月11日修改)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10年2月25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附件:

邵建:清末與民初的兩種政治學

具而言,這是指清末立憲運動時梁啟超的政治學和民初新文化運動中《新青年》的政治學。如果《新青年》的政治學成為20世紀一百年來的政治學主流,那麼,梁啟超的政治學因其梁氏「保皇」之名,早已被歷史亦即一百年的革命史棄之如敝屣。當然,梁啟超的落敗,不在《新青年》時代,而是在清末。面對滿清專制,以梁氏為代表的立憲派和同盟會的革命派在日本的東京和橫濱兩地彼此頡頏、相互辯駁,聽眾就是當時留日近萬人的青年留學生。結果這些熱血青年以赴湯蹈火的姿態紛紛倒向同盟會,走上了民主革命之途。於是,時代從滿清變成了民初,《新青年》是民初政治混亂和政治失望的產物,和當年同盟會一樣,《新青年》面對北洋專制,依然是以民主的口號鼓舞青年。於是,無數青年拋頭顱灑熱血,從而鑄就了20世紀血與火的歷史。

從同盟會的舊民主主義革命到《新青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構成了一個百年來的政治學譜系。這個譜系如果可以用一句話化約,即張民主而反專制。直到今天,民主與專制的對立依然是我們在政治學上牢不可破的認知,以民主反專制也依然是我們一代又一代人百年未變的制度訴求。這樣一種政治學模型已經凝固化了我們的思維,以致我們很難再接受與之不同的聲音。但,這種聲音依然存在,固然它早已被凍結在歷史的深處,這就是梁氏的立憲政治學。如果我們可以耐心聽聽他的聲音,沒準可以獲得百年歷史解讀的一把新鑰。

先抄錄一下《新青年》關於民主與專制的表述,它來自該刊1919年7卷1號上的《實行民治的基礎》:「民治主義(Democracy),歐洲古代單是做‘自由民’(對奴隸而言)參與政治的意思,和‘專制政治’(Autocracy)相反。」不但相反,而且「凡是反對專制的,特權的,遍人間一切生活,幾乎沒有一處不豎起民治主義的旗幟。」這裡的民治即民主,《新青年》又稱德先生。

就二十世紀而言,《新青年》是一種後來居上的政治學。但,在它十多年以前的世紀初,知識界執牛耳地位的則是梁任公的政治學。還是在1900年,27歲的梁啟超立憲思想逐步成型,寫於此年的《立憲法議》,可以讓我們看到和後來《新青年》遠為不同的思想風貌,而且這種思想在那個時代被廣泛接受;儘管從功利角度,它在歷史上是也僅是未結果實的智慧之花。

「有土地人民立於大地者,謂之國家。世界之國有二種,一曰君主之國,二曰民主之國。設制度施號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謂之政。世界之政有二種,一曰憲法之政,一曰無憲法之政(亦名專制之政),採一定之政治以治國民謂之政體。」這是《立憲法議》的開篇,其中涉及政治學上的兩對範疇國體與政體。如果以《新青年》作比,可以看到,專制與民主無以構成對立,真正對立的倒是國體意義上的民主與君主。道理很顯然,國家權力在君主之手,則謂君主國,國家權力在民眾之手則為民主國。於是,國體問題很明瞭,就是看國家權力握於誰手。但,不問權力握於誰手,都有一個比它更重要的問題,即權力如何運用。這個問題在梁氏政治學那裡屬於政體範疇,由此區劃出兩種不同的政治制度:立憲與非立憲。前者為憲政體制,後者則專制體制。這兩種體制的區別:「立憲政體亦名為有限權之政體,專制政體,亦名為無限權之政體。」有限與無限的標準是憲法:「憲法者何物也,立萬世不易之憲典而一國之人無論為君主為官吏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於是,梁啟超的思路清晰了,以憲法為其限制,無論該權力是君主還是民主,都是憲政體制。如果不受憲法限制,無論該權力是民主還是君主,都是專制政體。

也許,習慣了《新青年》政治學模型的我們,面對梁氏不免有點吃驚。民主不但和專制無以構成對立;而且民主本身就有專制的可能。然而,梁氏政治學自有其來路,其元典就是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君主民主之分,正是從亞氏開始,而亞氏在討論當時民主政治時,卻也分明指出: 「他們為政既不以‘法律’為依歸,就包含著專制君主的性質。這就會漸趨於專制……」相形之下,《新青年》雖然火力十足、儘管一味向西,但卻缺乏梁氏這樣的西方古典政治學的底蘊。延至今天,受《新青年》思想定型的我們,聽到梁氏的聲音不但舌撟不下,還從心理上排斥德先生居然可以專制的可能(筆者介紹過任公這一思想,也聽到了不少批評,其知識理路蓋來自《新青年》)。

以上兩種不同的政治理論,並非僅僅屬於知識學,問題更在於它們將會導致兩種不同的歷史發展道路。當同盟會以民主革命反滿清專制時,結果迎來的卻是他們自己認為的北洋專制。同樣,當《新青年》以民主革命反北洋專制時,反出的居然是國民黨專制……。歷史一節節地循環往復,我們讀懂了它所傳遞的隱秘信息嗎。回到世紀之初,梁啟超反專制的政治起點,就不是與君主對立的民主,而是和專制對立的憲政。梁氏看得逼真,憲政,只有憲政才是專制制度的致命之扼。同樣,只有憲政先行,才能獲得可以避免專制制度的民主。

然而,百年歷史,我們沒有選擇梁任公。

「民主中國 」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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