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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被拒載幼女獨乘火車 專家稱車站合情理

 2009-12-05 02:1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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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廂內,3歲女兒的哭聲撕心裂肺。車外,駱煥儀撐著火車,一瘸一拐隨著車輪往前趕:"女兒,我女兒在上面,就她一個人!"淚水如注中,火車漸行漸遠,慢慢消失。

2日上午10時許,廣州火車站,駱煥儀一手拉著女兒,一手扯著丈夫,準備登上K356列車回老家四川達州。她右腳殘疾,丈夫去年10月患上精神病後,家裡失去全部經濟來源,再三考慮後,她決定把丈夫送回老家,讓公公婆婆照顧。

駱煥儀托同行的朋友帶丈夫上車,而自己先帶女兒和行李上車。10時40分,離開車只剩10分鐘了,還未見丈夫的蹤影,心急的她下車尋找,發現丈夫讓乘務員擋在車外。

當時,"他雖然吃了藥,但自言自語,嘮叨個沒完"。乘務員看出其丈夫不對勁,堅決不同意其上車。

駱煥儀大喊,"我帶了藥,能讓他睡24個小時,火車全程才25小時",但仍遭拒絕。

3歲的女兒找不到媽媽,一個人跑到車廂門口大哭大鬧。駱煥儀急得掉眼淚,她欲重新爬上車抱下女兒。

"我手都抓到門把了,但被推了下來"。列車即將開動,上下車的人流阻塞了車門。忙亂中,大手未能抓住小手。乘務員關上車門,一聲汽笛,火車徐徐開動。

找到火車站值班領導,她聲淚俱下請求幫助。一位陳姓領導馬上致電K356列車長,要求其照顧好小女孩,隨後又安排駱煥儀夫婦乘坐另一趟駛往重慶的列車,雙方約好見面方式。

昨日下午1時許,重慶秀山站,在3名工作人員的護送下,3歲小女孩終於見到分別近27小時的父母,浮腫的淚眼一下就有了精神。

本來買的是硬座,但現在為了趕去和女兒會合,駱煥儀多花300多元買下兩張臥鋪票。全家一個月才1000多元收入,"這錢我該找誰要?"

律師

乘務員攔截精神病人合乎情理

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伍艷萍律師表示,乘務員代表的是鐵路部門,持火票的乘客和鐵路部門之間是合同關係。列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如果乘客有行為表現異常,存在危脅他人安全的可能性,為保證大多數人的旅行安全,鐵路部門可以拒絕運載該乘客。駱煥儀作為監護人,受自身條件所限,其監控能力也值得懷疑。基於這兩點, 乘務員拒載合情合理。

伍艷萍表示,乘客可以要求車站全額退票。由於前一次乘車中車站並無責任,因此駱女士再次購票產生的差價,車站方面沒有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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