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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俱進?"釣魚執法"廣州也在搞!

 2009-11-13 22: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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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某酒店的保安隊長梁海濤7月31日到廣州探訪朋友,晚上10時許,他駕駛奔馳車回中山。他說:"當晚非常堵車,到達廣州大道南洛溪橋腳,我下車到草叢邊小解。這時,一名男子走來,我心想會不會是抓隨地小便的執法人員。於是開口問他‘中山往哪裡走',他說自己剛好也要去中山,建議我順道載上他,方便帶路。我看他不到30歲,衣著整潔,長得斯斯文文,便答應了下來。"梁海濤回憶說,男子打了一個電話後才坐上車。車門剛關上,還沒打著火,一輛麵包車突然停在前面。梁海濤說自己驚魂未定,"麵包車上便下來3個男的,不由分說將我拉下車,自稱是警察。然後,一名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把坐在車上的男子叫到麵包車上,不久就把他放走了。執法人員檢查一遍車廂後,沒對我進行任何筆錄,甚至詢問,便拿出扣車單叫我簽名。上面寫著非法營運的字樣。"

進行執法的海珠區交通管理總站表示,扣查梁海濤當晚,他們聯合南洲街派出所進行執法檢查。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從乘客男子口供中得知,他不認識司機,但達成口頭協議,以100元作為廣州往中山小欖的運費。執法人員謝軍表示,他們有超過3分鐘的現場執法錄像,證實在奔馳車內找出一疊名片, "上面印有‘奔馳300(型號)出租'之類的字樣。"謝軍表示,對於梁海濤非法營運的證據,主要來自乘客的口供,"我們是按程序調查,不存在‘釣魚'行為。"謝軍透露,將按相關規定對梁海濤的非法營運行為處以3萬至10萬元的罰款。

梁海濤不服處罰,近日已向海珠區法院提出申訴。謝軍表示:"執法人員均不認識乘客張喜華。"在許多非法營運的執法中,乘客轉為證人後,因為有所顧慮而不願意留下太多個人信息,"現在很難聯繫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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