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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師學生被判死緩 師母放棄索賠(圖)

 2009-11-01 05: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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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成勵


被害教授程春明

為了"報復",原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的學生付成勵攜刀進入教室,將授課老師程春明砍死,隨後他掏出手機報警。最終,市一中院判處付成勵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昨天,他的辯護律師張波向記者透露:"付成勵決定不上訴。"

今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23歲的付成勵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昨天是本案上訴期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付成勵的辯護律師張波對記者說:"我們會見了付成勵兩次,他決定不上訴。"張律師沒有向記者說明付成勵不上訴的原因,但他告訴記者,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付成勵即使提出上訴,其獲得減刑的可能性也不大,因為他的作案動機、手段是十分惡劣的,此案的社會影響很嚴重。"我們目前沒有收到檢察院抗訴的信息。"張律師說,實際上,這個判決結果在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之內。

據張律師介紹,在案件審理中,付成勵的家人曾向法官表示,他們願意傾家蕩產來賠償死者的妻子,但是死者的妻子放棄了民事索賠,她沒有要一分錢,她的理由是:"付成勵是個學生,沒有收入,他的家裡也沒有條件拿出錢來賠。"

因本案涉及個人隱私,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此案。據付成勵女友的證言顯示,她和付成勵分手,是因為兩人性格不合。同時法院查明,付成勵行凶後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的抓捕,屬於自動投案,且付成勵在開庭時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應認定其自首。

此外,據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黨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付成勵在校期間表現良好,從入學到案發前,無任何違反校紀校規的記錄,未受到過任何處分等。某報社記者部出具的證明材料表明,付成勵在該部實習期間表現良好。

法院認為,檢方指控付成勵犯故意殺人罪罪名成立,付成勵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鑒於付成勵有自首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新聞回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被學生砍死 傳與嫌犯女友曖昧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內一名男生將一名上課的教授砍成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隨後,該男生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據悉死者曾與凶手女友保持曖昧,而死者的妻子已經懷胎五月,得知丈夫被殺後幾度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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