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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蕪湖:涉黑涉惡的非法拆遷與被拆遷戶的依法維權

作者:伍愛國  2009-10-21 07: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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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腐維權網 法制週末網 正義在線網 正義聯盟網聯合報導 (作者伍愛國)2009年8月16日,安徽蕪湖市鳩江區灣裡鎮合南社區方崗新村發生一起非法暴力拆遷(編者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件,近 200名身份不明的社會人員將灣裡鎮合南社區方崗新村村民費八斤、王翠芳夫婦的合法房產非法毀壞。案發至今已兩個月受害者的權益仍未得到保障,非法毀壞王翠芳、費八斤家房產的肇事者仍逍遙法外。

"非法強拆"前的威脅與恐嚇

2004 年9月,大江晚報刊登一則蕪湖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蕪湖市國土資源局將對鳩江區銀湖北路以西越秀路兩側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宗地面積共計為 242,387 平方米。後據方崗村民瞭解,此次掛牌出讓被蕪湖市海泰置業有限公司購得該地域開發權,隨後方崗村等地域便被實施拆遷。

時至2009年蕪湖市坤成房屋拆遷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多次到王翠芳(蕪湖09.8.16 非法拆遷案受害者)和其鄰居家中要求籤署拆遷補償協議,村民們聞訊即將拆遷起初都顯示出愉悅的心情,但後來才知道此次拆遷的補償標準要沿用現已作廢的 2002年78號文,這讓王翠芳和其他被拆遷戶們心裏很不舒服。

情急之下王翠芳和附近的鄰居們多次找到拆遷公司理論,並要求坤成房屋拆遷有限公司出示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和房屋拆遷必備的手續,但被拆遷戶們至今也沒見到。當王翠芳問及為何要按照 2002年的補償標準實施補償時,拆遷公司在說不出所以然的情況下,對王翠芳又是怒吼又是辱罵。

這種情況下,王翠芳和她的鄰居們拒絕接受拆遷公司的低價補償並拒絕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於是,當時的方崗村便被籠罩在一片黑色拆遷恐怖中,王翠芳回憶當時的可怕景象"數名身材魁梧的壯漢來到我工作的藥店不准其他人進來買藥,最後見我不怕他們的威脅就把藥店的玻璃給砸壞了,他們砸壞了藥店的玻璃後又到我家裡實施破壞,我家的門、玻璃和其他一些生活用品都被他們砸壞了,他們還威脅我要打我們家人要綁架我的孩子,還放下話不需要通過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家的房子給強拆掉"

除此之外,方崗村內其他被拆遷戶也遭遇了無辜的侵害和破壞,玻璃、門、窗戶、汽車玻璃在半夜被砸壞,有些被拆遷戶甚至遭到黑社會人員的毆打,報警後也不了了之。更為嚴重的是灣裡鎮一公職人員余某由於其家人拒絕拆遷公司的低價補償,便被灣裡鎮政府(灣裡街道辦事處)停職!

200 人瘋狂破壞王翠芳家房產後逍遙法外

經過與蕪湖市坤成拆遷公司頑強的鬥爭,厄運終於降落在被拆遷戶王翠芳家。 2009 年 8 月 16 日,近 200 名身份不明身上帶有紋身的社會青年來到費八斤家房屋附近,將各個路口堵住不許附近村民通行,兩臺挖掘機從不同的方向將費八斤、王翠芳家居住了近 20 年的合法房產拆除毀壞近三分之二,由於村民們及時報警和其中一臺挖掘機履帶出現故障才使得費八斤家剩下三分之一房產倖免於難。

(案發時200名身份不明的人將房子圍住)

案發後,200 名社會青年和挖掘機的司機逃之夭夭,剩下的是被損壞的房屋和壞在房前的挖掘機,事後王翠芳一家到處找有關部門控訴該事件,幾經周折之後公安機關勉強將該案予以刑事立案,"他們雖然立案了,但知道誰是犯罪嫌疑人知道車主是誰的情況下,就是不對他們採取強制措施,我們去找公安機關他們說還在調查中,到現在已經兩個月了,這樣一起案情明瞭,犯罪事實清晰明確的刑事案件不知道他們公安機關要調查多久!作為納稅人我對他們太失望了!"

對此,北方法制報於案發一個月後將兩篇題為" 蕪湖市鳩江區非法拆遷案:強制毀房者未被公安處理"和" 辦案民警稱沒有證據證明開挖掘機人故意毀房"的批評報導發表,引來了無數讀者對王翠芳一家的關注,網際網路上該報導轉載量達數百條。

據瞭解,此次對王翠芳家房產的拆遷並沒有經過當地任何行政執法部門,沒有行政裁決,沒有法院裁定,沒有強拆公告,更沒有行政執法人員在場,北京律師協會會員、國內知名拆遷維權律師孔建認為" 實施強制拆遷應由行政執法人員實施,如果該案對王翠芳家實施強制拆房的人不是行政執法人員,導致王翠芳家房產和財物被毀,那麼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公安機關在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的情況下遲遲不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受害者可以到檢察院控告公安機關不作為或者瀆職"

非法拆遷受害者四處尋正義 該誰負責?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然而在朗朗乾坤的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和諧社會,安徽蕪湖卻發生老百姓的合法房產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數百人強制毀壞的場面,令周圍其他百姓無不痛恨,作為非法拆遷的受害者王翠芳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報了警,後又到蕪湖市信訪局,蕪湖市鳩江區信訪局,安徽省信訪局,等各部門控訴自己的悲慘遭遇。

然而,從案發至今已經兩個月,雖然蕪湖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王翠芳家房產被非法拆遷事件,當地檢察院也已成立調查組調查瞭解該事件,按照《信訪條例》規定也早應被處理的問題,卻遲遲未能得到圓滿處理,信訪局方面也沒有任何消息和答覆意見。王翠芳認為,蕪湖市有關領導還是很英明的,就是下面執行領導批示的人員欺下瞞上。

"我們並沒有在有理之後就敲詐拆我們房子的人,更沒有想鬧出什麼事端,我們唯一的要求就是依法賠償我們家的經濟損失,並能夠按照合法的拆遷補償標準對我們實施補償,但是我們這些合理合法的要求在一些基層官員的眼中變成了無理取鬧,變成了我們得理不饒人"王翠芳的丈夫費八斤說"他們該去追查犯罪嫌疑人卻不去追查,反倒認為我們藉此事小題大做,甚至派鳩江區其他有關部門的領導來我做醫生的哥哥家威脅我們,他們這麼做是在袒護犯罪嫌疑人,不知道法律是不是為這些人設立的 !"

據瞭解,王翠芳在案發地四處上告無說法後曾前往北京尋求正義,但出於對國家利益和外在形象負責,對安徽蕪湖負責的態度,王翠芳並沒有做出任何出格之事,王翠芳說"我知道我在 60 大慶時候去信訪局會對蕪湖市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我們蕪湖目前正在大力搞城市建設,但那些基層辦事人員卻不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為此我十分痛心,我60 大慶期間沒有"鬧事",如果問題還得不到解決,那我們真的要變成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了"

2009 年10月1長假過後,王翠芳趁蕪湖市長接待日前往蕪湖市政府信訪局,但卻被告知見不到市長 ......

近日,記者得知王翠芳一家準備採取下一步行動以維護自己的權益。誰該為蕪湖市民王翠芳、費八斤家房產被非法毀壞一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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