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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警察強暴女學生 重慶女子遭酷刑致重殘

作者:文慧  2009-10-16 08: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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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文慧報導】因揭露2003年曾引起國際輿論嘩然的重慶大學女研究生魏星艷被警方強姦,四川重慶市民劉範欽被判刑九年,並受到了殘忍酷刑對待而導致其身體上肢部分終生殘廢,完全無法自理已經六年!至今仍在獄中。

四川重慶北碚區光學儀器廠現年五十八歲的女幹部,劉範欽,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因將此強姦案揭露至海外國際媒體,而導致其在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重慶警察抓捕至重慶市大渡口區看守所後,開始了她在監禁中遭受酷刑對待的日日夜夜。

劉範欽首先被警察帶至一秘密地區進行審問,由大渡口區公安分局主任、大隊長文方火、警察李軻、譚旭、胡彬、黃小月等六人對她進行刑訊逼供,並且將其吊銬在牆壁窗戶的外條橫欄上,腳尖著地,腰部被頂著窗沿不得向後彎曲,三、四十個小時不讓大小便,不讓睡覺,只要稍一合眼,就遭警方暴力相向。隨著長時間的吊銬、牽拉、嚴刑拷打,致使劉範欽雙臂脫臼,骨頭移位,最後雙臂失去知覺。後經重慶市骨科醫院、西南醫院、重醫等多家醫院確診為:劉範欽雙臂臂叢神經損傷、肩關節韌帶損傷,並由神經和韌帶損傷引起兩個肩關節脫位。由於傷勢過重,醫院提不出治療恢復措施,醫生只能束手無策,認為上肢已經無法再恢復了!

雖然大渡口區檢察院已經查實劉範欽所遭到的傷害事實,檢察院還派出人員隨同警察、劉範欽一起去醫院,並有調查材料,包括醫院的確切診斷、證人證詞等。檢察院駐看守所的科長胥志中也曾說一定會讓劉範欽去治傷,不可能送她到監獄。但後來隨著胥志中被調走,檢察院的人卻再也不見劉範欽。此事件也變得不了了之!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渡口區法院在無視劉範欽已被嚴重傷害、兩上肢終身殘廢並且日常生活完全無法自理的情況下,仍對她進行判刑九年,並將其送至重慶市女子監獄。雖然家屬進行申訴,但重慶第一中級法院繼續無視其已被酷刑致殘的事實,維持原判!在看守所警察將其往至重慶市女子監獄的過程中,曾遭監獄醫院以傷勢過重退回,叫看守所先送去有條件的醫院開刀動手術,治好以後再送監,前後歷經三次往返。但劉範欽仍無法就醫,最後在二零零五年八月的時候,將她強行送至重慶女子監獄至今!

劉範欽被酷刑致殘後,在看守所完全依靠別人幫助維持,雖能輕微少量動手。但是由於未經治療的傷部承受不起上肢的運動和負荷,目前僅有的輕微動手能力已經一步一步全部失去;同時引起的肩關節錯位變形也越來越嚴重。發展到現在,即便是很輕微的上肢一伸一動都在牽拉傷處,加重傷情,目前吃飯、喝水、穿衣、洗澡等等,無一能自理,並幾次因傷情導致危險事故。

而幾年來,面對劉範欽多次要求養傷治療,並與其家人多次向大渡口區檢察院的上級單位市檢察院等有關部門控告,要求查辦凶手,但至今仍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魏星艷事件回顧:

2003年5月13號,重慶大學校園內出現宣傳法輪功的氣球條幅,公安當即封鎖全部校門進行清查,並將所有懷疑對象非法抓捕,其中包括28歲的重慶大學高壓輸變電專業女研究生魏星艷。

當晚,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一警察指使兩名女犯人強行扒光了魏星艷的衣服,這名警察當著兩名女犯人的面強行姦污了她。在關押期間,魏星艷以絕食抗議,但被強制灌食並插傷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生命處於垂危之中。

2003年6月3號,這事件在經由重慶市民揭露至海外媒體後,校方在來自官方的授意下,修改學校網路專業信息,否認魏星艷的存在。但這些舉動又再次被揭露至海外媒體後,魏星艷就讀電氣工程學院的網站從此癱瘓半年之久。而與魏星艷同住一層樓和同住一個宿舍的女生也突然去向不明,所有知情警察也全部被調離崗位,凡談論魏星艷事件的人都成了警察抓捕的對象。目前魏星艷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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