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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警察强暴女学生 重庆女子遭酷刑致重残

作者:文慧  2009-10-16 08:5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记者文慧报导】因揭露2003年曾引起国际舆论哗然的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警方强奸,四川重庆市民刘范钦被判刑九年,并受到了残忍酷刑对待而导致其身体上肢部分终生残废,完全无法自理已经六年!至今仍在狱中。

四川重庆北碚区光学仪器厂现年五十八岁的女干部,刘范钦,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将此强奸案揭露至海外国际媒体,而导致其在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重庆警察抓捕至重庆市大渡口区看守所后,开始了她在监禁中遭受酷刑对待的日日夜夜。

刘范钦首先被警察带至一秘密地区进行审问,由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主任、大队长文方火、警察李轲、谭旭、胡彬、黄小月等六人对她进行刑讯逼供,并且将其吊铐在墙壁窗户的外条横栏上,脚尖着地,腰部被顶着窗沿不得向后弯曲,三、四十个小时不让大小便,不让睡觉,只要稍一合眼,就遭警方暴力相向。随着长时间的吊铐、牵拉、严刑拷打,致使刘范钦双臂脱臼,骨头移位,最后双臂失去知觉。后经重庆市骨科医院、西南医院、重医等多家医院确诊为:刘范钦双臂臂丛神经损伤、肩关节韧带损伤,并由神经和韧带损伤引起两个肩关节脱位。由于伤势过重,医院提不出治疗恢复措施,医生只能束手无策,认为上肢已经无法再恢复了!

虽然大渡口区检察院已经查实刘范钦所遭到的伤害事实,检察院还派出人员随同警察、刘范钦一起去医院,并有调查材料,包括医院的确切诊断、证人证词等。检察院驻看守所的科长胥志中也曾说一定会让刘范钦去治伤,不可能送她到监狱。但后来随着胥志中被调走,检察院的人却再也不见刘范钦。此事件也变得不了了之!

二零零四年三月,大渡口区法院在无视刘范钦已被严重伤害、两上肢终身残废并且日常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情况下,仍对她进行判刑九年,并将其送至重庆市女子监狱。虽然家属进行申诉,但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继续无视其已被酷刑致残的事实,维持原判!在看守所警察将其往至重庆市女子监狱的过程中,曾遭监狱医院以伤势过重退回,叫看守所先送去有条件的医院开刀动手术,治好以后再送监,前后历经三次往返。但刘范钦仍无法就医,最后在二零零五年八月的时候,将她强行送至重庆女子监狱至今!

刘范钦被酷刑致残后,在看守所完全依靠别人帮助维持,虽能轻微少量动手。但是由于未经治疗的伤部承受不起上肢的运动和负荷,目前仅有的轻微动手能力已经一步一步全部失去;同时引起的肩关节错位变形也越来越严重。发展到现在,即便是很轻微的上肢一伸一动都在牵拉伤处,加重伤情,目前吃饭、喝水、穿衣、洗澡等等,无一能自理,并几次因伤情导致危险事故。

而几年来,面对刘范钦多次要求养伤治疗,并与其家人多次向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上级单位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控告,要求查办凶手,但至今仍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魏星艳事件回顾:

2003年5月13号,重庆大学校园内出现宣传法轮功的气球条幅,公安当即封锁全部校门进行清查,并将所有怀疑对象非法抓捕,其中包括28岁的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女研究生魏星艳。

当晚,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一警察指使两名女犯人强行扒光了魏星艳的衣服,这名警察当着两名女犯人的面强行奸污了她。在关押期间,魏星艳以绝食抗议,但被强制灌食并插伤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生命处于垂危之中。

2003年6月3号,这事件在经由重庆市民揭露至海外媒体后,校方在来自官方的授意下,修改学校网络专业信息,否认魏星艳的存在。但这些举动又再次被揭露至海外媒体后,魏星艳就读电气工程学院的网站从此瘫痪半年之久。而与魏星艳同住一层楼和同住一个宿舍的女生也突然去向不明,所有知情警察也全部被调离岗位,凡谈论魏星艳事件的人都成了警察抓捕的对象。目前魏星艳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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