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陸民政部統計,2008年共有1049.9萬對夫妻結婚,226.9萬對夫妻離婚。意指每5對佳侶正在新婚燕爾之時,就有一對夫妻分道揚鑣。
如果將研究縮小至大城市和經濟發達省分,離婚率更高。大陸民政部與法院資訊顯示,在所有離婚案件與訴訟中,女性提出離婚的比例高達70%至80%。這個數字顛覆一般人對傳統婚姻中,女性逆來順受的所有幻想。
高知識份子 離婚前3名
據《南方人物週刊》報導,80年代以來,大陸離婚案實施「無過錯離婚」政策,首次提出將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當做離婚的法定標準。
2001年,《中國婚姻法修正案》再次強調,要以婚姻關係破裂為離婚標準。2003年的《婚姻登記條例》,更大為簡化了民政部門辦理協定離婚的手續。
於是,大陸民政部統計發現,1979年全國平均離婚率為4%,1999年達13.7%,2003年達到15%以上;2000年離婚人數為121萬對,2003年為133.1萬對,2005年為161.3萬對。
在各職業大類中,離婚率排前三名的,分別是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
離婚者的職業特性,都是受過良好教育,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良好。特別是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區的都市女性,更是將城市離婚率推高的「主力軍」。
申請離婚 女性居多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余婧律師說,「近兩、三年我發現一個現象:女性當事人主動提出離婚的越來越多,而男性當事人,以消極和被動姿態來面對不和諧婚姻的人也越來越多,這樣的案件在我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的受案中,比例竟然達到60%以上。」
早在2002年,北京昌平法院從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間審理的離婚糾紛案中,隨機抽取100件。調查發現,女性身為原告主動提出離婚的案子,明顯多於男性。
2006年到2009年,廈門市兩級法院審理的離婚案件中,也有半數案件是女方主動提出。天津市法院抽查10年內辦理的離婚案中,近7成原告是女性。
即使在農村,2007年5月,大陸湖北隨州、襄樊、老河口、荊州、洪湖等縣市法院,也發現農村家庭離婚案佔整個民事案件一半以上。而這些離婚案件中,幾乎有90%以上是女方主動提出。
無法忍受 丈夫自卑
苗穎是當年百萬離婚大軍中的一員。「1999年時,結婚、離婚跟今天不同。人家說現在結婚就是九塊錢,離婚值個十元錢(工本費)。我們那時協定不成後,須經法院受理,再捱上一個月的調解期,才能盼到裁定,雙方解除夫妻關係。」苗穎說到「盼」字時,深深吸了一口氣。
苗穎強調,「不管以後混得怎樣,都不會後悔和那個人離婚。」結婚10年,苗穎強調自己一點一滴地發現身邊這個男人「極端自私和猥瑣」。
她回憶,「有一年冬天,孩子放學回家,只因為忘記關好門,他從沙發下摸出兩隻鞋,劈頭蓋臉地朝孩子頭上掄過去。......我心疼極了,後來才明白,他在我面前很自卑,又挑不出我的錯,所以把氣撒在孩子身上。」
回想到離婚導火線,苗穎說,「有一天,他的所長打電話給我,通知我趕緊到他們單位去一趟。」所長告訴她,她的男人坦白貪污行徑,還說出他與一個犯人的家屬長期通姦。
苗穎心酸地笑道,「我好像翹首以待他出事似的,總算抓住把柄能從中解脫了。」無論前夫是跪地求饒,還是軟硬兼施,苗穎毅然決然要求離婚。
找不到伴 也要離婚
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的負責人龔海燕說,「無論如何,離婚女性依然屬於弱勢群體。」她坦言相告,曾為離異者舉辦數次相親聚會,「到場的男女比例是1:4。這個社會真是不公平,男人離婚後還能找到未婚女性為伴。」
但出身富裕的陳婷斬釘截鐵的說,「即便真的找不到伴,我也要離這個婚。」陳婷是一家知名外企的商業談判代表。婚姻上,她的丈夫卻頻繁出軌,不同的是,丈夫愛出軌在婚禮前卻早有先例。
「我從手機發現他和一個有夫之婦關係曖昧。事後,他向我認錯,說他是愛我的,那只是好玩罷了。眼看新房快裝修好了,親朋好友都知道我們要辦喜事了,再說,從感情上,我也難舍棄他呀。」
測試忠貞 派友誘夫
於是,一場高幹子弟與富家女舉辦的豪華婚禮依舊舉行,但婚後,潛意識作怪的陳婷偕同女性好友測試自己的丈夫,「一週時間,我女友當著我面發簡訊給他,他一一回覆。
直到有一天,他倆相約上酒店開房間。我女性好友說,「你等著瞧吧,他今晚一定對你特別好,還會跟你請假。」
那晚,前夫果真聲稱第二天要出差辦公。「我不動聲色地看著他衝我撒謊,懶洋洋應著,那就去吧。」
第二天陳婷攜著女性好友一起出現在酒店時,她的前夫當場癱在床上。離婚協定達成時,陳婷在計程車裡,淚如雨下。
感情淡漠 走向分手
另一位離婚女性瀋娟無奈地說,「我贊成作家王海鴒的觀點,婚姻的破滅不是因為第三者出現,而是婚姻本身存在著重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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