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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汀律師:論中共暴政 (下集)

作者:郭國汀  2009-08-10 23: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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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汀律師:論中共暴政 (上集)

接上集話題。

我還要提一點就是,中國的封建社會,實際上是指周朝的春秋戰國,到秦始皇以前這個時代。而秦始皇以後,中國社會已經進入了君主帝制的時代,根本不再是封建社會。

中共政權按照馬克思主義理論,篡改了中國歷史,把中國歷史改的一塌糊塗。說什麼自秦以來2000多年的封建專制,1911年以後則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這是中共胡說八道。值得一提的是,任何朝代在改朝換代以後,新上臺的帝王,絕大多數是大赦天下,對前朝前代的故人以及刑事罪犯,用大赦天下的方式來安撫收買人心,平定叛亂使整個社會和諧共處。

只有中共暴政恰恰相反,中共1949年依非法暴力加欺騙手段奪取大陸政權以後,不但未採取任何的大赦天下的措施,而是恰恰相反,以"鎮壓反革命"為名,大殺、特殺國民黨政府的官員;國軍的軍人(包括大量抗日英雄);文教系統的職員。

而鎮壓反革命,是以什麼標準來衡量呢?並不是以這些已經投降了的舊政府人員的反抗政府的行動或暴力行動,而是以他們的身份為標準,只要曾經加入過國民黨的,參加過國軍的,在國民政府中當過科長以上的官員,也就是中下級官員,被中共暴政在1950年到1951年,期間至少屠殺了二百多萬,這是保守的估計數字。

如果按照毛澤東自己承認的數字,則是七十萬人。毛澤東多次在不同場合承認鎮壓反革命,槍殺了七十萬人。毛澤東還非常自豪的稱:"秦始皇算什麼!秦始皇不過坑了三百六十個儒生而已,共產黨人超過秦始皇一百倍。我們槍殺了至少超過三十六萬反革命知識份子!"也就是說毛澤東純屬"我是流氓,我怕誰"?一副流氓嘴臉暴露無遺。

第六個方面,"中共是不是毫無理由的迫使人民流血和浪費人民的財產"?我認為極度無知的流氓中共,搞的所謂大煉鋼鐵、人民公社、大躍進等禍國殃民的運動,毀滅了中國無數的青山綠水,破壞了中國的生態平衡,餓死了四千萬的農民,這是一個典型的事例。

第二個事例,文革中的打砸搶運動,毀滅了中國無數歷經千年戰火,仍保留完好的無數的極珍貴的歷史文物和文化遺產。焚書在文革期間家喻戶曉,紅衛兵焚書,家家戶戶除了毛澤東選集以外,其它所有的歷史、小說、政治、社會科學的書,幾乎無一例外,全部都被付諸一炬,這是第二個方面證據。

第三方面證據,比較典型的,像江澤民搞的國家大劇院;李鵬搞的三峽工程;朱鎔基搞的磁懸浮列車。諸如此類的政績工程,為千萬中共貪官污吏,提供創造了無數貪污受賄的良機,同時卻浪費了無數納稅人的血汗錢。

至於中共濫用國家暴力機器,瘋狂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迄今已經整整十年,它濫用民膏民脂,為了迫害法輪功,中共動用的金錢是多大的數字呢?據有關資料披露,至少超過四分之一每年國民經濟總收入。也就是說每年納稅人繳的血汗錢有四分之一被用於鎮壓法輪功。這難道不是迫使人民流血,和浪費人民的財產嗎?這不是太明顯了嗎? !

第七個方面,"中共有沒有抹殺人類的良心?有沒有迫使人民服從它自己的觀點"?姑且不論鎮壓法輪功事件。在法輪功之前,在1950年,中共對一貫道採取了群體滅絕政策。在1950年到1952年期間,一貫道信徒,凡是拒不投降,不放棄信仰的,一律槍決。因此一貫道在中國大陸幾乎消聲匿跡,而在臺灣,現在還有好多一貫道的信徒。

至於後來,中共搞的三自教會,愛國天主教之類的,純屬中共為了欺騙國人,愚弄國際社會的一個花瓶。1999年的鎮壓法輪功就不用細說了,典型強迫人們改變或者放棄自己的信仰;強迫中國人信仰馬列主義,而且一以貫之。從1949年到今天,從來沒有停止過。

雖然今天的馬列主義已經有所改變,當初叫做毛澤東思想;後來稱做鄧小平理論;然後變成江澤民的三個代表;目前就是胡錦濤所謂新三民主義。這些不倫不類,狗屁不通的東西,強迫中國人天天政治學習,以前是每個星期兩天政治學習,現在中共一會兒搞保先運動,一會兒又搞這個、搞那個,強迫所有的共產黨員,甚至強迫非共產黨員也如此。

至於中共鋪天蓋地的通過其獨裁撐控的電視、廣播、報紙、雜誌以及現在的網際網路路,中宣部強制灌輸馬列斯毛鄧江胡意識形態,這都是明擺著的事實。還用舉證嗎?根本不須要舉證。我想任何一個中國人都非常清楚。所以說中共建政以來,長期實行黨禁、報禁、言禁、網禁,而且濫用文字獄屠殺了無數的志士仁人。除了我已經提到的林昭、遇羅克、王申酉、張志新、陸秀蘭、武文俊、胡懋峰,這些都是比較有名的被中共以文字獄槍殺的民主志士, 實際上還有大批無名英雄慘遭中共流氓暴政槍殺。

將來歷史檔案一旦披露,每個中國人都會被嚇倒,因為中共暴政有一個特點,對所謂成績,它都是乘十倍,甚至上百倍的狂吹亂捧。比如說1958年大躍進,"水稻畝產13萬斤"!這可是人民日報頭版頭條報導的,而且有中國學部委員同時論證,說從科學角度這是可能的,這都是極度無知的流氓中共幹出來的好事。

與此相反,凡是中共干的壞事和罪惡,能賴的它一定賴掉,實在賴不掉的,它一定是十倍二十倍,甚至百倍的濃縮,這方面的例證有的是,遠的不說,我們說近一點的。去年四川地震,其中映秀鎮小學死了四百多位小學生,溫家寶去這個小學實地作親民秀。當地官員居然向溫家寶匯報說死了二十位小學生!

因為提前知道溫家寶要來,所以把所有的屍體都已經秘密的移走了,溫家寶也裝模作樣,相信這個小學總共只死了二十人,但是這個謊言被紐約時報的記者給徹底披露。紐約時報的記者深入現場,到當地的火葬場,及當地受難家屬採訪,取得了第一手的資料,把這個迷天大謊在國際上披露出來,成為被全球轉載最多的一篇英文報導。類似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這是中共減了二十倍報憂的典型案例。因此,中共政權真是一個如假包換的暴政!

第八,"失望"網民還提出質疑說,"中共哪一個統治者,在本身利益需要時採取強制手段使法律失效,使人民受到摧殘,是何時何事"?那我就再舉證吧。中共歷任的獨裁者毛澤東、華國鋒、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通通是標準的法盲,這是毫無疑問的。毛澤東時代,按他自己得意的說法,叫做"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1949 年建政,毛共匪幫立即廢除了國民政府的六法全書,從此中國進入了一個無法無天,暗無天日的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中共是按照中共中央文件,也就是說由中共匪幫隨心所欲頒布紅頭文件來治國。按照毛澤東語錄來治國,那個年代,時不時全國上下歡呼"最高指示",全體國人整天"早請示,晚匯報",跳"忠字舞",百分之九十八的國人被中共暴政變成了精神分裂症!

公安六條是最典型的暴政惡法,比殺人魔王希特勒還殘暴百倍。可見中共流氓的下流殘暴,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今天中國大陸許多大學生、中學生、甚至留學生們,很可能對這些事實,根本一無所知。或者說看到了這些資料,他們也無法相信。因為這實在超出了人們正常理性思維的想像。

中共匪幫完全不懂什麼是法律的精神?當然更不懂什麼是法治?因為它們按照馬克思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識的體現"這種強盜法理來理解法律。中共當局隨心所欲踐踏自己制定的法律,司法完全受中共一常獨裁操控,新聞不自由,因此根本沒有法治生存的餘地。

我僅僅舉上兩講提及的中共迫害人權律師所用的十二種方式,包括酷刑折磨、暴力毆打、非法綁架、跟蹤威脅、監聽監控、非法判刑、非法勞教等,這些哪一項是合法的?全部都是法外的流氓手段。而法外流氓手段誰來行使?黑社會、流氓。因此,實際上中共連黑社會流氓都不如。所以說中共政權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暴政!

第九,我曾經在《論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合法性》文中提到,"在中共暴政下,整整幾代中華民族的文化菁英被幾乎摧殘一空。九洲生氣消耗殆盡,中國進入了有史以來最黑暗的歷史時期。中國人民經受了人不成其人的極端的屈辱和痛苦。因此中共政權是地地道道,貨真價實的暴政"。

這個"失望"問"幾代人?哪幾代?文化菁英是什麼概念?如何定義?最黑暗的時期是不是比封建社會還黑暗?是不是比蔣介石統治時期還黑暗"?他一連串問了好幾個問題。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知識份子、大學教授、專家學者,這些作家、記者、律師等等,可以說都是文化菁英,他們基本上被中共暴政閹割了自由精神和靈魂,這是不爭的事實。

而反右運動和文化大革命中,中國人在中共流氓暴政下,由於道德倫理被毀滅且迫於生存的壓力,告密成風。丈夫出賣妻子,子女出賣父母,朋友同事間相互出賣,比比皆是。從1949年到今天,在科技領域,中國大陸沒有出現過任何一位領先世界的發明創造者。這方面幾乎等於零。

而在人文科學方面,整個中國大陸沒有出現過任何一個大師級的文化人,沒有出過一部足以傳世的巨著,文學、思想、哲學、美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律學,有哪一個值得一提的東西?沒有。我們知道上個世紀初至二三十年代,中國出現了一大批大師級的文人,比如說像陳寅恪、辜鴻銘、梁啟超、王國維、陳獨秀、蔡元培、胡適、林語堂、梁實秋、魯迅、劉半農、錢玄同、吳宓、章太炎、梁漱溟、劉師培、黃侃、劉文典都是文化界公認的大師級的文人。

而中共建政以後,出現過誰?沒有任何一個可以跟他們相比,到今天為止,沒有。而今天在大陸名聲大噪的那些所謂文化人,包括余秋雨之流,這些人連骨頭都沒有,怎麼能跟這些人相比?更何況今日中國大陸的文人,整體被抽掉了脊樑。

我們不用說遠的,舉一些最近的例子,像在刑法領域,比如說趙秉志,中國第一個刑法學博士及北京大學的陳衛東教授,在楊佳案中表現出來的軟骨和媚骨,令中國法律人對這種教授不齒。

再如說鄧玉嬌案也出現了一批所謂刑法專家學者,包括馬文昌、盧建平、高一飛,齊文遠、梅傳強,這些人都是在鄧玉嬌案判決後,大發議論,拍共產黨的馬屁。昧著良心把鄧玉嬌說成是罪犯,說成是所謂防衛過當。還說鄧玉嬌受到的性侵犯不是嚴重的人身侵害。

這些所謂專家學者顯然是被抽掉了脊樑骨的、沒有骨頭的共產黨的走狗奴才,兩相比較,可以明顯看出,中共政權,遠遠不如1911年以後的北洋政府,也遠遠不如1927年以後的國民政府。

做一個簡單比較,很有意思,段祺瑞的北洋政府在1926年,北京大學生劉和珍被槍殺這個事件,一共有四十三名大學生因示威被北洋政府槍殺,還有二百多人受傷。這個事件與1989年的六四屠城,性質類似。中共動用三十萬全副武裝的正規軍,用坦克機槍槍殺了至少三千多大學生和市民。中共到今天不但拒絕認罪,而且把所有參與學生運動的,被它們錄像,或者被告密的人,成千上萬投入監獄。

判死刑立即執行的近二千人,當場打死了三千多人,還有至少幾萬人被判重刑。天安門母親經過二十年不息的抗爭,中共仍然對她們極盡打壓之能事。而當年的北洋政府的總統段祺瑞,在得知部下槍殺學生以後,親自在現場長跪不起,向死難的學生亡靈懺悔,而且從此以後終生素食。隨後立即把下令槍殺學生的責任人依法處置,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因為當年的中國是一個自由的共和國,有五百多家的私營報紙雜誌及眾多大學教授專家學者,猛烈抨擊北洋政府,最終導致北洋政府一年後垮臺。從這一事實,兩相一比較,可見中共暴政是遠遠比北洋政府殘暴百倍的暴政。

至於中國現在是不是比奴隸社會還黑暗的問題。關於奴隸社會是否黑暗,或者如何黑暗的問題。實際上絕大多數中國人,對什麼是奴隸社會根本就一無所知。我想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來談一下奴隸社會的問題。

奴隸制的社會存在於公元前七世紀到三世紀的古希臘雅典,在美國1862年以前也存在奴隸制。也就是說,一直到林肯宣布解放黑奴之前。從當時這兩個典型的奴隸制社會的實際情況來看,奴隸制社會僅僅是對奴隸本身,沒有人身自由,他必須在奴隸主莊園裡勞動,但是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起碼的保障,這一點毫無疑問。同樣是在一個奴隸制並存的時代,古希臘雅典誕生了人類第一個民主制度,而美國則創建了人類歷史上現代自由憲政民主制;足以表明所謂奴隸制時代,並不是黑暗到奴隸主可以隨心所欲打死奴隸,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因為奴隸實質是一種財富,是一種財產,奴隸主肯定是愛護財產的,他不會輕易把他的財產毀滅,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這一點我從美國歷史得到了印證。美國在1776年獨立戰爭打了8年獲得了獨立,1887年通過制憲會議,用憲法創立了美利堅合眾國。從此以後,美國就走上了一個自由、憲政、共和的民主制度。與此同時,它還並存奴隸制;並存的奴隸制到底黑暗到什麼程度,它並不是多麼黑暗,當然有個別奴隸主非常殘暴,經常打罵奴隸,這個確有其事。但大部分奴隸主實際上是非常愛護他們的奴隸的。

中共黨文化灌輸奴隸社會黑暗的說法,並沒有依據。同樣的道理,西藏的所謂農奴制,被中共描述得一塌糊塗,實際上根本也不像中共描述的那麼黑暗。西藏歷史上從未有過餓死了的事例,但在中共暴政下例外。

第二,封建社會是不是黑暗到了暗無天日。首先必須指出中共篡改歷史,把秦始皇以後各朝代都當作封建社會,這是大錯特錯的。因為在這二千年中國不是封建社會,而是君主帝制社會。秦始皇之前的春秋戰國時代才是封建社會。

春秋戰國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諸子百家誕生的時代,換句話說,春秋戰國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文化最輝煌的時代。那個時代人們最自由,因為它是一個封建社會。封建社會什麼概念呢?就是每一個打天下的功臣,都獲得分封土地,在各自分封的土地領域內,他就是王。

因為每一個領地,都有它自己的領主,所以當時的文化人思想活躍,因為封建制度下,實際上人們可以"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而到了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這些條件就消失了。中央集權,使得地方自治的因素被全部掐掉了。

君主帝制,從某種意義上,實際上不如封建專制。但它是不是黑暗到比中共匪幫還黑暗呢?肯定不是。因為在封建社會或君主帝制時代,中國的文人如果對皇帝或某個政權不滿,可以"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過那種世外桃源的生活。

因為封建社會也好,君主帝制社會也罷,君主帝王對社會的控制力是很有限的。他們不像共產黨極權社會,對全社會每一個毛孔都實行控制。中央政府的行政權力範圍僅僅涉及到縣一級,也就是州縣一級,由中央政權控制。地方完全是由鄉紳自治,管理地方的事務。而地方鄉紳因為要在家鄉豎立威信,他們都要修橋補路做好事,才有可能贏得人們遵重與愛戴,所以這個情況下,中國的封建社會君主帝制時代,顯然是有非常大的自由度的。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唐詩、宋詞和元曲等,中國歷史上的文化那麼輝煌燦爛的根源。為什麼呢?朝廷沒有控制中國人的嘴巴,中國人可以不依賴朝廷就能夠生存;而中共暴政控制了所有中國人的嘴巴即生存權,如果任何人不跟中共暴政合作,或者反抗中共暴政,不但他本人無法生存,他的家庭,他的親朋好友全部都受到株連,而失去生存權,這就使得中國人不敢反抗,敢反抗的僅是極少數人,而真正勇於反抗的人,都被中共暴政一批一批的屠殺。但是中國人從來沒有被嚇倒過,一個人倒下去,還有更多的人站起來,到了今天這個變革時代,更多人站了起來。

最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實質上要比共產黨政權好得多。為什麼它好得多呢?因為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始終以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為目標,始終按照"軍政、訓政、憲政"三個階段推行五權憲法。而且如果不是中華民國一開始就陷入不斷的內憂外患,中國早已實現憲政民主。

事實上蔣介石在北伐成功建政後,也就是在1928年,國民政府就已經宣布開始訓政,結束軍政,而且明確規定訓政的時間是六年。也就是說到1934年,開始實行憲政,這可是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

但是1929年,中共在蘇聯,在共產國際的指示下,在"九一八"事變日本侵佔中國東北三省四十九天後,中共居然在江西瑞金非法成立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也就是公然的武裝叛亂,所以中共是一個標準的顛覆國家政權的非法暴力叛亂犯罪集團。正由於九一八事變,日本開始全面侵略中國,加上中共這種武裝叛亂,打斷了國民政府的訓政日程,所以才被迫推遲了訓政時間。

一直到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蔣介石再次提出結束訓政,開始憲政,由此當年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當時幾個主要大的政黨和其他民主黨派,全部參加了政治協商會議。其成果是通過了雙十協定。明文規定實行憲政。如果不是中共挑起內戰,那麼憲政民主制在中國也早已經實現。所以說國民黨政府要比共產黨暴政,要好上百倍。

那麼為什麼蔣介石退守臺灣以後,一直到1980年才開放黨禁呢?這個道理也很簡單,因為中共大陸暴政虎視眈眈,在臺灣海峽布重兵,國民政府處在風雨飄搖之中,在這種特殊情況下,面對中共極權暴政,蔣介石必然要採取對抗防範措施。蔣介石在退守臺灣之後,確實採取了黨禁,也採取了報禁的措施。但這都是被逼的,軍事突變後的特殊情況下的產物,所以不能把這些責任,單方推到蔣介石國民黨頭上。

但無論如何,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在臺灣,1950年就開始了縣一級的民主選舉程序,而且一以貫之,從此以後,所有的縣長都是由臺灣人民主選舉產生的。任何人如果競選成功,他就是掌實權,所以臺灣的民主實際上有一個很雄厚的基礎,經過了近三十年的縣一級的民主選舉,而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直接對人民關係最直接密切的權力就是縣級的自治權。

在臺灣不但是1950年開始實行縣級民主選舉,而且還進行了土地改革。臺灣在陳誠將軍主導下進行的土地改革非常成功,被國際社會推崇為向第三世界人多地少的國家,不像共產黨的強盜土匪的搶劫式土改。

國民黨的土改政策是政府贖買的政策,由政府出錢,向地主把多餘的土地收購給國有,然後再低價賣給貧苦的農民,使得耕者有其田。而這些地主拿到政府的錢轉向投資工商業,促進了臺灣的工商業經濟發展,這些情況,大陸被共產黨洗腦洗得一無所知的愚民,根本就不懂,所以迄今才會仍有那麼多人胡說八道說蔣介石怎麼陰暗、怎麼腐敗,蔣介石跟毛澤東,國民黨與共產黨比較,真是天差地別。

蔣介石實際上是一個真正的抗日民族英雄,這一點沒有任何人能夠否認。所以到1980年代,臺灣實現了開放黨禁,然後到80年代的中後期,就開始了全面的民主選舉,現在經過了兩輪的民主選舉。臺灣的自由憲政民主制度,經受住了考驗,已經是一個成熟的自由憲政民主制度。亦即共產黨暴政已經差臺灣國民政府十萬八千里。

" 失望"指責的九個方面的問題,我剛才已經一一列舉了充分的證據反駁,實際上我的資料還多得很,只不過限於篇幅,我只能夠舉其中的幾個例子來說明而已。無論如何,中共是不是一個暴政,是一個事實判斷,而不是一個價值判斷。它不是因為比如說我郭國汀的立場不同,故對它有不同的價值判斷,而是一個事實判斷。

這個事實判斷,就是對客觀存在的判斷。不是由一個人的主觀判斷可左、可右、可上、可下、可大、可小。中共政權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暴政,是一個如假包換的暴政!中共政權既然是一個暴政,推翻暴政是每個國人的天賦人權,推翻暴政不但是國人的天賦人權,而且是每個國人的義務和責任,這就是結論。

謝謝各位收聽,我們下週再會。

2009年7月5日第174個反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民權運動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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