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贖女

北宋元佑年間,曾魯公(曾鞏)到京城遊歷,住在市場的旁邊。

晚上,聽到隔壁的房舍裡,傳出哭泣的聲音,十分悲傷。第二天一早,曾魯公就過去詢問根由。隔壁房舍裡的一位書生模樣的人,表情非常悲慟,想說什麼卻欲言又止,而且面有愧色。

曾魯公說:"你只管說,或許碰到仁人君子,動了側隱之心,為你排憂解難,也未可知。否則,你就是眼睛哭出了血,也沒有用。"

這位書生環顧了一下左右,又抽噎了半天,才說:"我前些時候,在某處做官,因為一件事而借用了一些官錢,上司催款甚急,我實在無力償還,只好與妻子商量,將女兒賣給一位商人,得錢四十萬,現在就要與女兒訣別,所以悲從中來。"

曾魯公說:"商人到處奔走,而且沒有情義。你的女兒一旦人老色衰,就可能被商人拋棄。我是士人,不如把你女兒給我。"

書生立即跪下說:"沒想到您如此體恤小人。我把女兒給您,就是不給一文錢,也比賣給商人強幾倍。只是我已寫了文書,受了他的錢,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曾魯公說:"你只管把錢還給他,索回賣女的文書。他如果不同意,就去告官。"那位書生點頭稱是。曾魯公於是拿出四十萬錢交給他,並約定:"三天以後,你帶著女兒,到水門外來。那時,我將登上小船,在水門外等候你。"

書生按照曾魯公的話,去找到那個商人,請求還錢、退文書,商人果然不敢不從。

到了約定的日子,書生帶著女兒,如約來到水門外。可是,根本就沒有曾魯公的小船。向其他船上的船夫打聽,才知道:曾魯公的船,已經離去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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