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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可以防癌! 真的嗎? (圖)

作者:王梅  2009-06-23 07: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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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勝於治療,降低罹病風險,早已不容爭辯。翻閱各種醫學文獻報告,幾乎在所有醫療專家列舉的防癌注意事項中,都一定有這麼一條:做適度規律的運動。

 主流預防醫學大力提倡動的重要性,但"籃球教父"錢一飛、"撐竿跳之父"許振芳先後傳出罹癌。運動真的能防癌嗎?

下午7點,大批趕著下班的車輛、人潮展開衝鋒對決。健身房裡,也是撼聲擂動。"赫!赫!"教練對著學員高聲嚷道:"先給他一記右勾拳,再伸長左腿來一個後空踢!"才不過十來分鐘,學員個個氣喘如牛,汗如雨下。

運動已被視為主流預防醫學重要的一環。運動生理專家起碼可以列舉出十種理由,告訴你運動的種種好處:可以促進新陳代謝、提高免疫力、預防骨骼鈣質退化、防癌...。

繫上防癌安全帶

當各種癌症病例多如牛毛,衛生署統計,從1982年以後,癌症一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的首位。臺灣每年有高達6萬3千人以上被診斷罹患癌症,平均每8分15秒新增一名癌症病患,病患與家屬都飽受煎熬折磨。

癌症是經過長期累積潛伏形成的慢性病,發生的因素很多,但醫學上最直接的說法就是"細胞基因突變"。

前台大醫院病理科醫師李豐曾以"癌症病友"的身份為文指出,"會把身體裡的細胞折磨成癌細胞,往往是經年累月用錯誤觀念行事的結果。"

預防勝於治療,降低罹病風險,早已不容爭辯。翻閱各種醫學文獻報告,幾乎在所有醫療專家列舉的防癌注意事項中,都一定有這麼一條:做適度規律的運動。

專家指出,運動雖不保證一定不會生病,但起碼可以降低罹癌風險。就像坐車綁安全帶,雖不保證不會出車禍,但至少減低了受傷的危險性。

根據1989、1993、1994年美國醫界先後發表的三份文獻,提出一個相同的論點:適當單次的運動可以增強"自然殺手"(Natural Killer)細胞的活性,這些吞噬性的淋巴細胞可增進血液中的抗體,擔任防衛身體的第一道防線,進行捕捉、抑制、解除或轉移腫瘤細胞的能力。

2004年,馬偕醫院放射腫瘤科主治醫師陳裕仁與文化大學運動教練研究所合作了一項有趣的實驗,讓一群和人類同樣具有樹突細胞的白老鼠規律地跑步,證實有氧耐力型運動的確可以刺激這群白老鼠體內的樹突細胞更活化。

樹突細胞是人體抗癌最具關鍵性的角色,可說是支援淋巴細胞與殺手細胞幕後的"主腦"。

另外,這項研究也曾針對國內十名自由車選手進行血液抽樣分析,發現他們體內淋巴細胞所分泌的干擾素與抗腫瘤壞死因子,是一般正常人的3∼11倍。研究結果併發表在《國際運動醫學期刊》。

從這些陸續發表的醫學報告歸納出一個較明確的結論,運動尤其對乳癌、結腸癌、肺癌具有預防作用。

醫學上提出的解釋,主要是乳癌與女性荷爾蒙濃度、脂肪率過高有關,運動可以降低脂肪率與荷爾蒙濃度,因而降低乳癌風險。

密西根大學醫學人員設計了一組職業風險評估機制,獲得一個結論:長期採取坐姿工作的人,由於腸胃缺乏蠕動,腸內容易孳生細菌和毒素,甚至造成堵塞,得到結腸癌的機率較高。而身體活動量大的人,機率相對較小。

至於預防肺癌,運動時吸入大量的氧氣進入呼吸系統,充分提高並強化肺部細胞的運作功能。

為了樂趣?還是受苦?

如果運動可以防癌,為何還有諸多例子顯示,運動選手仍逃不過癌症的侵蝕?

加拿大的路跑選手泰瑞法克斯,罹患骨癌被迫切除右腿,滿20歲生日後不久,因為癌細胞移轉至肺部過世。

1970年,在醫生束手無策的情況下,芝加哥小熊隊的足球明星布萊恩.畢克羅死於睪丸癌,享年只有26歲。

贏得"環法賽"冠軍的國際知名自由車選手藍斯.阿姆斯壯,在事業日正當中的階段被醫生宣告罹患睪丸癌。

臺灣也不乏運動選手罹患癌症的例子。"撐竿跳高之父"許振芳與"籃球教父"錢一飛,都飽受與癌症長期纏鬥之苦。

關於這點,曾獲"世界最佳運動員"殊榮、亞洲"飛躍羚羊"稱號的紀政感觸最深,她曾公開表示:"癌症是運動選手的天敵之一。"

阿姆斯壯在他愈後出版的自傳《重返艷陽下》(It"s Not About the Bike -My Journey Back to Life )描述:

身為一個自由車選手,你必須緊踏踏板,以每小時20∼40英里的速度,時復一時、日復一日地橫越各大洲。選手們每天消耗6000卡路里及10∼12公升的水,為了補充養分及水分,在比賽進行中,必須邊騎邊喝下大量的水,同時狼吞虎嚥地吃下糖果甜食。在車隊高速行進中,你必須全神貫注,奮力向前衝,絕不能停下來,連上洗手間、穿雨衣的時間都沒有。當你踩著自行車奮力攀爬的時候,一分鐘就如同一個月漫長,彷彿讓人覺得那是人世間最漫長的競賽。

曾有人問起這位金牌選手:"長時間騎車到底帶給你什麼樂趣?"阿姆斯壯不假思索回說道:"樂趣?我騎車不是為了樂趣,而是為了受苦。"

運動員的天敵

文化大學運動教練研究所所長江界山依據運動生理醫學解釋,像藍斯.阿姆斯壯這種職業選手根本已不能算是"運動",而是讓身體長期忍受極度的高壓力,每天騎自行車反覆摩擦刺激同樣的部位,再加上體溫經常維持在高溫,身體過度操練的結果,如果沒有足夠的修復,這種壓力足以讓人生病。

年輕時曾是田徑、網球國手的江界山斬釘截鐵地表示:"普遍來說,運動選手的健康其實是比一般人還脆弱,因為幾乎都是過度操練,對身體的傷害相當大。"

他舉例,很多馬拉松選手比賽完之後,容易得到上呼吸道感染,這是經由醫學證實的研究。馬拉松選手經過長時間高強度的運動,導致身體過度疲勞,免疫功能立刻下降。

那麼,到底該"動"多少?又該如何選擇運動項目?

假使一個人每天都是超時工作,例如一天工作12小時,但一週運動2∼3個小時,從比例來看,"修復"的時間趕不上"破壞"的時間,這樣算是有效的運動嗎?

江界山所長明白指出,沒有哪一種運動是最好的,而是該找出最適合自己的,要怎麼動,完全因人而異。

避免運動變成爆胎

江界山開了一帖基本運動處方:強度不需太高,做完之後感到愉快,不會造成任何身心方面的壓力,並且可以保持經常性的、規律的、有恆心的、終身的運動習慣,每週3∼5次,每次30分鐘∼2個小時左右。他強調,"這種運動方式最能提升免疫功能,提升個人生命品質。"

運動必須投入、專注,但不是搏命。

文化大學體育系教授彭淑美建議,一定要慎選運動的內容。基本上,競賽型屬高強度運動,動作忽快忽慢,具有刺激性,同樣會造成緊張和壓力;有氧運動具有規律性和節奏性,可使用身體各部位的肌肉,算是中強度運動,但每個人要視本身條件量力而為,不適合過度的伸拉,以免變成危險動作。

長期從事體適能有氧運動教學的彭淑美提醒,當身體負荷已經很瀋重,感到疲倦的時候,應該做的是伸展性、放鬆性、舒緩性的運動,譬如游泳、健走、靜坐等等,而不是去打籃球。這就猶如已經被榨干了,還去加速消耗摧毀,反而會"爆胎"。有些人會突然休克暴斃,很可能就是因為過度運動。

凡事"過"與"不及",都討不到任何好處。運動也不例外。

来源:聯合新聞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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