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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貪官家中搜出26公斤重現金(圖)

 2009-02-26 12: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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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潘玉梅

南京市棲霞區原區長助理、邁皋橋街道原工委書記,今年46歲的潘玉梅,從第一次接受他人賄賂1萬元開始,逐漸演變成收受數百萬元的巨額賄款也麻木不仁。至案發前,她的囊中已經收入792多萬元人民幣、50萬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為南京市處級幹部受賄犯罪單筆現金數額最大的貪官。

昨天,南京市中院對潘玉梅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潘玉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郵政系統腐敗案

牽出了潘玉梅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紀委在查處郵政系統一起腐敗案件時,被審查人員高某口中冒了句:"我還給潘玉梅書記送過幾十萬美元。"這似乎是無意中露出的一句話,令辦案人員反覆斟酌:一個處級幹部會有這麼大膽嗎?如此巨額外幣即便在銀行提也很難一下子提出來這麼多,外匯究竟從何而來?

自學過法律本科的潘玉梅聞風而動,在對抗調查上做足了工夫。她一面與相關人員"對口型"、訂立攻守同盟,另一面則四處托關係打探虛實,銷毀物證,企圖逃避審查。

2月26日節後上班第二天中午12:30,潘玉梅被帶到南京市紀委辦案點。

抗拒13天才配合調查

家中搜出26公斤現金

3月10日下午四時,她悉數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額賄賂的經過,並寫信請家人配合組織交出贓款。當晚9時許,辦案人員將潘玉梅擺放在父母家中的現金53萬美金、170萬元人民幣全部取回。這些贓款淨重高達26公斤多,銀行工作人員用點鈔機足足花費了一個半小時才清點完畢。

潘玉梅的落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邁皋橋街道一村支部書記。起初,潘玉梅對高某工作中的不當之處尚能大會點名、小會批評,高某對這位頂頭上司也心生敬畏。2000年春節前,高某藉機拜年到潘玉梅家送了2瓶酒和1萬元錢,當時潘不在家。因適逢春節,這筆錢潘玉梅沒有退。此後她對高某便不好開口批評了,高某對潘更加留意。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選派參加首期境外培訓班。臨行前,高某到潘玉梅辦公室遞了個信封:"你到國外可以派用場。"潘玉梅心想20人的團隊可能要用錢,自己幫高某也協調了一些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這1萬美元。2002年,潘玉梅被提拔為邁皋橋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成了一把手,高某更把潘玉梅視作"績優股",找機會接近。

據統計,2000年春節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在擔任棲霞區邁皋橋鎮鎮長、邁皋橋街道主任、工委書記及棲霞區區長助理期間,利用分管經濟工作及街道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92.08174萬元,美元50萬元(折合人民幣398.1234萬元),合計收受人民幣1190.20514萬元。

斂財手段1--直接受賄索賄

2000年春節 收高某2瓶酒、1萬元人民幣

2001年9月 收高某1萬美元

2003年 收港商陳某480萬元

某年 為其他公司降價購地受賄50萬元

2005年 由高某買單,供其在上海瘋狂採購

2006年 向高某索取48萬美元、120萬元人民幣

受賄共計人民幣792.08174萬元,美元50萬元(折合人民幣398.1234萬元),合計收受人民幣1190.20514萬元。

與其他4人(另案處理)成立公司,出資1100萬元購創業園267畝土地使用權,兩年後潘玉梅讓創業園以5800萬元回購。5人牟利1700萬元。

斂財手段2--註冊公司賣地"尋租"

2003年 註冊工貿公司低價拿地100畝倒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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