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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主席替工人維權被辭 遭判敗訴

 2008-12-22 19: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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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維權勝訴後,唐曉冬回公司上班被攔在門外。(資料圖)

在與中日合資企業——『北京三環相模新技術有限公司』,據理抗爭 4 年零 3 個多月後,被稱為工會主席榜樣的「唐曉冬」最終敗了。

12月16日,市二中院終審判決,公司工會去年 12 月 12 日,罷免其工會主席的決定有效,唐曉冬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已於當日終止!

工會主席兩次被解職


45 歲的唐曉冬被媒體關注始於 4 年前。當時,身為三環公司工會主席的他給工人維權、舉報公司水質問題後遭開除,並自此走上訴訟維權路。

首次訴訟歷經仲裁和兩審判決後,唐曉冬勝訴。去年 11 月 6 日,市二中院判決,撤銷公司的開除決定,並判決公司賠償其工資損失 6 萬餘元。

隨後,唐曉冬拿著勝訴判決要求回公司上班,因為,他的工會主席任期到今年3月才屆滿。公司卻將他拒之門外,稱他是不受歡迎的人。

去年 12 月 4 日,唐曉冬再次向仲裁委遞交申請,要求回去上班。很快,他收到公司快遞的:「關於終止唐曉冬事實勞動關係的決定」。去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工會罷免了他的工會主席職務。

唐曉冬又開始了奔波於上級工會、勞動仲裁委和法院的日子:「我認為自己沒有理由失敗。」

再上法庭敗訴

唐曉冬稱;公司敗訴後阻礙他回到崗位,並再次將他開除,屬無視法律權威!同時,公司對他的罷免程序不合法,沒有進行民主測評,也沒有報上級工會批准。

開庭時,三環公司的代理人稱,公司工會已按法定程序罷免唐曉冬,不需要任何部門認定,公司與唐曉冬的事實勞動關係已經終止。

一審法院認定:三環公司終止唐曉冬事實勞動關係的決定不合法,應予撤銷!且公司應當與唐曉冬簽訂勞動合同。不過,對於罷免唐曉冬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唐曉冬還是不是工會主席,一審判決未提及,判決後,三環公司提起上訴。

市二中院最終認定,三環公司工會罷免了唐曉冬工會主席職務,且今年 4 月,市總工會也為三環公司工會,新任法定代表人頒發了證書;故唐曉冬的工會主席職務,截止日期為去年12月12日,雙方的勞動關係亦應於當日終止。

因雙方已無勞動關係,故三環公司不同意與唐曉冬簽訂勞動合同的訴求,法院予以採納。

唐曉冬 沒想到落得如此下場:「我一直做著隨時回公司上班的準備呢!得,現在徹底回不去了。」昨天,唐曉冬坦言自己對結局很失望。

他說,這麼多年來打零工,不惜成本維權,就是想給那些,與他同樣在替工人說話的工會主席打氣:「沒想到會落得如此下場」,他擔心其他工會主席,日後更不敢說話了!。

過幾天,唐曉冬要去公司辦理,轉移勞動關係的手續。他說,等事情都結束後,就開始找工作。「工會主席是不想當了,估計也沒有單位再讓我當。回頭看整個事件還是不後悔,就當是人生的一次特殊經歷吧。」

三環公司:開除他不是因為維權

昨天,三環公司總務部經理「蒙笑言」表示,對於市二中院此次判決,公司基本滿意。

「明明是一起普通的勞動關係糾紛,就因為唐曉冬,借工會主席的光環炒作才扯得這麼複雜,折騰了這麼長時間。」

蒙笑言稱:「公司當初開除唐曉冬,不是因為他替工人維權,而是唐作為勞動者出現了工作問題。即便,法院這次判唐曉冬可以回公司上班,公司也不會執行。一個與公司對立了這麼長時間、給公司造成了這麼多麻煩的人,怎麼可能讓他回去?」

蒙笑言稱:今年 4 月,公司在上級工會的指導下,已經按程序補選了新的工會主席。「我們是通過單位所在的鎮、區逐級將補選申請遞上去的,最終得到了北京市總工會的支持。」蒙笑言稱,希望此事就此了結。

来源:京華時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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