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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華裔產婦分娩後死亡 丈夫無身份難居留育嬰兒

 2008-11-28 01: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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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不足月的小女嬰在父親溫暖的懷抱中安睡。(郭建華提供)

中國大陸新移民產婦於11月10日在加拿大在士嘉堡慈恩醫院生產時出現大量出血症狀,搶救了5天並且轉至更好的醫院,但最後仍是未能保住產婦的性命。更麻煩的是,由於死者去世前作為擔保人,正在為丈夫辦理移民手續,丈夫雖已來到加拿大,卻面臨沒有合法身份長留加國來撫育孩子成長的困境。

不幸去世的36歲新移民產婦名為陳秀蘭,她早在2005年便以技術移民的身份來到加國。但為了完成學業,她又赴日本讀書兩年,最後拿到了教育學英語專業的碩士學位。隨後在今年1月回到中國福建省福清市,與在福清一中擔任地理老師的郭建華完婚,於5月返回多倫多,沒想到這一走便成永別。

丈夫未辦妥移民手續

由於丈夫還沒有辦成移民手續,因此挺著大肚子的陳秀蘭便獨自一人在多市待產,不過她一直通過網際網路與丈夫視頻聊天保持聯繫,告訴丈夫產前的定期檢查都很正常。

原訂的預產期是在本月10日,但在9日晚上,陳秀蘭發現羊水已破,在房東王先生和其它朋友的幫助下,陳秀蘭來到士嘉堡慈恩醫院準備生產。

細心的王先生對迎接一個小生命的到來很是慎重,他用手機記錄下陳秀蘭入院後的經過,正好將這一意外發生的整個時間過程向記者描述。

王先生說,陳女士的生產過程很不順利,9日晚11點12時左右入院,卻一直不能分娩,院方於是在10日下午3時左右打了一針無痛分娩針,卻沒有見效,到了晚上又打了一針麻醉劑,於當晚11時左右通過剖腹產下一健康女嬰。

孩子生下來之後,母親當時並無異狀,11日的下午3時左右還給在中國的丈夫打電話報平安,夫妻倆還開心的談論孩子像誰。但就在當天晚上11時左右,發現產婦的傷口開始出血,而產婦也突然開始說胡話,神智不清隨後陷入昏迷。

12 日凌晨,陳秀蘭被推進深切治療部(ICU)搶救,當天上午病情似乎出現過好轉,但到了下午又再次被送進深切治療部。到了13日,慈恩醫院方面決定將陳秀蘭送去多倫多全科醫院。但全科醫院的專家會診仍是無法找出病因,搶救到了16日下午,一直奔波打聽病情的王先生被告知,病人已經腦死亡,17日醫院方面撤除了陳秀蘭的生命維持系統。

在陳秀蘭突然病危的時候,醫院方面通知了郭建華並開具證明,幫助郭建華緊急辦理簽證來加國。但就在中國當地時間18日,郭建華準備登上飛往加國的航班時,卻驚聞妻子去世的消息。等郭建華再見到妻子的時候,已經是在醫院的停屍間。

郭建華說:"秀蘭的臉部和身體,四肢都腫,膚色蠟黃,表情很痛苦。"

醫院對死因沒結論

對於陳秀蘭的死因,慈恩醫院一直沒有給出一個結論。而郭建華則表示,陳秀蘭雖然有帶非傳染性肝炎菌的問題,但平時只有一些感冒之類的小病,沒有什麼大問題,所以她的突然去世,實在是不明不白。

而郭建華在中國詢問過醫學專家的意見,中國醫生懷疑是麻醉藥的使用不當導致的問題。至於這一猜測是否正確,還需要屍體檢驗和病歷覆查才能知道。而這一結論需要至少半年以上的時間。

今年5月17日,大陸新移民產婦潘敏紅在慈恩醫院生產後陰道出血不止,搶救無效後當天死亡。死者的母親區翠英曾在廣州當過20多年婦產科醫生,她認為負責搶救她女兒的主診醫生診治疏忽和判斷錯誤,且在搶救過程中出現搶救時機延誤。

在追查妻子意外身亡真相的同時,只有半年簽證期限的郭建華還面臨另外一個問題。

由於作為擔保人的妻子去世,郭建華申請移民的程序也就自然終止,但郭建華希望能夠留在加國照料女兒,讓孩子獲得良好的教育。

郭建華說:"目前唯一讓我感到欣慰的是,孩子很健康,狀況很好。但醫院方面已經告訴我,如果我要把孩子領出院,需要我提供一個養育計畫。"

擔保人離世 移民申請終止

在多市小區人士段聖義女士幫助下,郭建華向華諮處尋求幫助,而華諮處則向國會議員詹嘉禮討教。詹嘉禮表示,擔保人的離世,會令移民申請自然終止,他也是無能為力。

郭建華說:"有人告訴我,如果我不能留在加拿大,可以把孩子寄養在多倫多當地人的家庭。我已經失去了我的妻子,還要讓我和女兒骨肉分離,我辦不到。"

目前,郭建華希望能夠聯繫上加拿大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y),爭取以人道理由自我擔保,繼續申請移民。

因為郭建華的身份問題,他的女兒甚至不具備資格領牛奶金,此外,經濟並不寬裕的郭建華還要操辦妻子的身後事,費用估計至少也要一兩萬元。目前,福建會館,福州同鄉會,福清同鄉會等小區組織已開始著手準備,幫助郭建華渡過難關。

段聖義表示,也希望小區能夠伸手援助,但由於時間緊迫,暫時還來不及設立捐款賬戶。等賬戶設立後即公布,請大家盡力幫助。

以孩子在加出生為由 申請居留成功率較低

多倫多的移民顧問林達敏11月25日指出,儘管從孩子的利益出發,讓其留在加拿大生活和成長,並由其親生父親郭建華將他撫養成人,是最好的安排,但根據移民法的相關條例,郭建華若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為由,成功申請在加國居留的可能性較低。

林達敏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根據移民法的相關條例,父母如果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為由,申請在加國的永久居留權,可作為移民部處理該類個案時的考慮因素,但並非決定性的因素。

而從上述個案的具體情況來看,郭建華的孩子剛出生不久,即使跟隨父親返回中國大陸生活,在適應方面並不存在問題。除非基於孩子患病、需要在本地接受治療等非常特殊的原因,否則,郭建華很難有充足的理由要求留在加拿大。

不過,林達敏告訴記者,在其過往經手的個案中,仍不乏少數成功的案例。例如,有一對夫婦便以孩子在加拿大出生、年齡已經7歲為由,成功地申請到居留權。

加華移民留學中心副總裁吳冰認為,郭建華可嘗試以人道理由,要求獲得在加拿大的合法居留權,但成功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仍是一個未知數。

此外,郭建華也可考慮帶孩子返回中國大陸生活,因為孩子擁有加拿大公民的身份,隨時可以回到加國生活和接受教育。等到孩子長大成人,達到一定的收入要求後,還可擔保父親來加團聚。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郭建華將孩子交託給本地的寄養家庭撫養,孩子在長大成人後便無法擔保自己的親生父親來加團聚了。




来源:加拿大《明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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