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這場由洋人揭發而引起的掃蕩毒奶粉事件繼續發展,除奶粉外,液態奶及相關產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問題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而且,對奶品安全的質疑,已經遠不限於三鹿一個品牌,由於毒奶粉事關兒童的生命安全,民眾對這一問題表現出強烈的憤慨,已經使毒奶粉事件成了奧運期間最大的公共事件之一。眼下,國內媒體在報導毒奶粉問題上遭遇了宣傳部門的限制,但是,當這一事件成為舉世關注的話題之後,中國政府面臨一個巨大的矛盾:按照傳統管制習慣,政府可能擔心鋪天蓋地的報導會對官場掀起強大的問責浪潮,進而影響「社會穩定」,但是,由於事關千家萬戶的生命健康,對報導的限制和封殺,一般來說只會引起人們更多的懷疑和揣測,而對食品消費來說,懷疑和揣測本身更容易毀掉整個行業的全部可信度。
在這樣的矛盾狀況下,中國政府必須拿出足夠的誠意和技巧,才能化解危機。長遠來講,這樣的輿論聲討可以促使中國政府真正擔負起食品質量監管的責任,或許,在這次事件之後,中國的奶產品質量安全將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至少,三鹿毒奶粉的東窗事發,給了我們一個改善食品質量的契機。因此,我們必須對紐西蘭總理以及參股三鹿的紐西蘭企業天然公司表示敬意--早在八月份,得知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後,天然公司就多次要求收回問題奶粉,但遭到管理層及河北省石家莊市政府阻撓,無奈之下,天然公司選擇了向紐西蘭政府求助,最終由紐西蘭政府揭開了毒奶粉生產的黑幕。
事實上,危害中國公眾衛生和健康問題的黑幕,已不是第一次由洋人揭開。
2003年SARS爆發之初,中國政府試圖掩蓋真相,衛生部長張文康公然對媒體撒謊,面對國外輿論的大量質疑,國內媒體一度被迫裝聾作啞,最後,世界衛生組織對中國發出的旅遊警告使中國政府不得不承認問題的嚴重性,進而對中國民眾開放了SARS信息。
另外一個相似事件是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的翻船落馬。2006年,「一家外國公司」的揭發使中國醫藥體制的安全性問題在海外引起軒然大波,終於,三屆總理批示都沒有解決的藥品監督黑幕被撕開了口子,於是,醫藥系統管理混亂,致使假藥橫行、藥品價格扭曲性上漲的問題成了國內的公共話題,而本已退休的鄭筱萸也被當作一個腐敗官員的典型,以毒針注射的方式結束了生命。
在以上三起事件中,公共衛生或健康問題的黑幕要麼由外國政府、要麼由外國公司、要麼由國際機構予以揭露,並促使中國政府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從而採取行動結束因體制僵化導致的行業陳痾。在這些事件中,很多情況下,西方社會的壓力作用大於國內有關人士的努力,比如鄭筱萸案中,醫療系統有一個叫高純的正直之士,用了十一年的時間「至少向國家藥監局寄送掛號信100多封、特快專遞42封、電子郵件400多封,發送電報二次,拔打電話500多次,去訪21次」對藥品生產中的違法行為及監管無力進行揭露,但最終的結果是被強制下崗、毆打,卻未能使藥監黑幕為公眾所知;即使在2003年的SARS事件中,蔣彥永醫生雖然首先揭露了SARS真相,卻也只能在海外發出聲音,無法對廣大的中國民眾進行全面預警;至於奶粉及液態奶的產品質量問題,對善於從國內網站搜索資訊的少數網友來說,從來都不是秘密,業內人士更心知肚明,可是,最後還要靠洋人的壓力,才能還中國民眾以真相。
在這幾起事件中,洋人或通過政府、或通過企業、或通過國際組織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最大的訴求不過是資訊公開。在一個正常社會中,這一責任僅由媒體即可承擔。可是,由於中國政府對媒體的強力管制,沒有國際力量的介入,我們就難以獲得天經地義的真相,從而使問題的嚴重性最大限度地被全社會認知,最終得到較為妥善的解決。
也就是說,在解決中國社會制度性弊病的問題上,國際社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力量,有時甚至是不可替代的力量。在SARS、毒奶粉、鄭筱萸案中,它們居功甚偉,就連一貫不喜歡外國人插手的中國政府也無話可說,而只能對首先提出這些問題的洋人們予以配合。
這時候,我們聽不到外交部發言人對洋人「干涉中國內政」的千篇一律的抗議。然而,按照中國政府的標準,洋人們事實上已經干預了中國內政,比如說,藥品監督和食品安全監督問題,本屬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權力,是一種必須由權力實施,也必須由權力承擔責任的行為,SARS事件中世界衛生組織更是參與了對發病情況的調查和監督,如果說這不是干預內政,還有什麼是干預內政?
但在中國境內,無論政府還是民間,都沒有對這樣的干涉提出抗議。因為沒有理由提出抗議!在食品衛生和健康問題上,儘管世界的關聯性決定了中國的問題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其他國家民眾,但主要事關中國民眾的安全與福祉,如果說這是干涉內政,那麼,我們要大聲歡迎和感謝這樣的「干涉」!
然而,在事關人權、法治與民主等問題上,國際社會似乎卻總以另一種面目出現,時至今日,我們仍可從外交部發言人等官方人士之口,聽到對洋人干涉中國內政的義正詞嚴的抗議,彷彿在衛生與健康問題上顯得富於愛心的洋人,轉瞬就會成為「蠻橫」、「強權」、「霸道」的化身。
洋人還是那些洋人,這究竟是為什麼?
如果說衛生和健康是人類的共同需要,那麼,人權、法治與民主呢?我們知道,人權、法治與民主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予以認可,也就是說,官方已經承認了它們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那麼,為什麼洋人對中國人權、法治與民主問題的關注和壓力,就會成為干涉內政的表現?如果說壓力本身即是干涉,那麼,SARS、毒奶粉、毒餃子、藥品監管問題上壓力就不是干涉嗎?
看來,「干涉」或者不干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干涉」的內容。首先,健康與衛生問題一旦被揭露(哪怕是在海外被揭露),終會直接或以出口轉內銷的方式,為民眾所知,資訊封鎖往往引起更大的質疑和恐慌,資訊時代,封堵的效果基本不會見效,因此,中國政府如果要抗議,就只能對疾病或毒素進行無效的抗議;其次,衛生與健康問題上與國際社會的對抗,只會使中國像一個病毒擴散源,引起整個世界的不屑與恐懼,從而使中國產品出口遇上銅牆鐵壁,而出口早已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發動機;最後,中國政府可以創造性地發明出中國特色的「人權」、「法治」、「民主」概念,卻無法創造出中國特色的SARS病毒、無法創造出中國特色的三聚氰胺。三聚氰胺就是三聚氰胺,吃到人肚子裡會引起病變,外國人不能吃,中國人也不能吃,這由不得中國政府狡辯。
所以,對中國政府來說,抗議與不抗議,就成了一個雙重標準的問題:在抗議無用的時候,即使洋人干涉了中國內政,它也不會抗議,任由洋人「干涉內政」;而在洋人干涉力度有限或完全無力干涉的領域,它會隨時使用「抗議干涉內政」的民族主義話語。
但如同需要衛生和健康一樣,中國人同樣需要人權、法治與民主,既然全人類對「毒」與「非毒」有著統一的物理承受標準,我們有什麼理由說人權、法治與民主不是普適的價值準則?
因此,由衛生與健康問題上中國的「不抗議」,中國民眾應該舉一反三,認清中國政府在人權、法治與民主等問題上屢屢對洋人「干涉」進行抗議的實質。我們需要衛生與健康,也需要人權、法治與民主,洋人對中國「內政」的「干涉」,如果是在中國政府不作為的情況發起,而「干涉」的最大受益者是中國民眾,那麼,這樣的干涉就是值得歡迎的。
在毒奶粉事件成為焦點輿論事件的時候,我們應該將這樣的「干涉內政」從貶義詞詞典裡清理出去了,至少,不要一聽到中國政府對「干涉內政」的抗議就跟著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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