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理解為暴力抗爭叫好的聲音。由於政治體制變革的長期滯後,對日益複雜精密的經濟社會來說,政權的幾乎每一個組成部分,都已呈現出僵化和無效消耗社會資源的趨勢,若不打開政改之窗,越來越多社會衝突的潛在因素便只能在狹窄的政治空間內發酵、累積,反過來,對發酵和累積中的潛在衝突因素的恐懼又使統治者採取更為簡單有效的短期策略,於是,用警察的強力壓制為民間社會設定了維權的邊界,蠻橫的強力、而不是法治,便成了最終解決社會矛盾與衝突的終極手段,而在法治和強力壓制之外的灰色地帶,權力制衡和新聞自由的缺失狀況,使個案維權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這讓很多受權力侵害公民的維權行為成為對受害者的第二次傷害,從而失去理性維權的信心。近期發生的暴力抗爭事件中的當事人,並不是因為受到權力侵害這一事實而直接採取行動,而是"不相信法律能夠解決問題"這一判斷導致了他們採取行動。如果我們承認當下的中國法治狀況不足以給一般受侵害者提供及時、有效、通暢的救濟渠道,我們便沒有理由過多地指責這些暴力抗爭者的個體行為。
但這不表明我們可以無條件地認同民間的暴力抗爭,即便這種抗爭符合傳統正義觀念。
一、除了天災和疾病之外,暴力是對人類生命最大的威脅,我們不能讚美傷害任何社會成員生命的行為,哪怕這一行為的實施者是一個投告無門的受侵害者,哪怕這樣的報復行為針對的是權力賴以存在的軍警人員,因為我們既不能充當糾紛和衝突的裁判者,也不能假設軍警人員都會支持權力對民間的侵害行為。
二、在政府掌握了絕對暴力優勢的情況下,針對軍警的暴力行為最多隻有泄憤的意義,而不可能推翻政府,也不可能通過不具壓倒性優勢的零星暴力行為促使政府接受民主政治改革的條件,相反,對一個專制政權來說,它對於暴力反抗的本能反應更有可能是加大鎮壓力度,或者,即使不採取一一對應的鎮壓行為,它也會一次次強化對社會的控制,使原本就不開闊的社會自由空間進一步被壓縮,這對於民間社會的點滴積累和逐步發育,無疑是一種極大的損失。
三、軍警並非獨立於社會的真空存在物,多數基層軍警對這個政權來講,不過是廉價的工具,甚至算不上裙帶資本主義發展的受益者,而權力者一次次把他們推到與民眾對立第一線的做法,經常使他們處在飯碗與良心的衝突之下,使很多人逐漸反感這種與民為敵的統治策略,但是,頻發的暴力行為如果將矛頭指向他們,會使他們對於政治變革產生懷疑和對立心態。另一方面,由於交通和通訊的極大便利,在政府壟斷性的組織體系面前,暴力行為的實施者和潛在實施者不可能形成稍具規模的合作行動,這種行為的主要後果只是行為實施者承受更大的代價、觸發軍警人員的敵視情緒、社會形成更嚴重的對立和分裂。
四、嚴重暴力事件(如縱火和爆炸)難以避免傷及無辜,而這一無辜者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你(即便你是一個堅定的民主主義者),暴力行為不可能在冷靜地梳理一切關聯因素後實施,它只能採取果斷和簡單的方式,而民主政治和法治體系作為一個精巧的社會結構,只能在人們具有耐心和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得以構筑。
五,暴力抗爭給抗爭者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使其失去自由乃至於生命的代價,因而不值得提倡,這些連死都不怕的抗爭者如果成為非暴力意義上的民主追求者,將會對專制政治形成強烈衝擊。
由於中共建政以來的種種專制劣跡,由於八九民運失敗後黨政權力對於民主變革力量處心積慮的打壓與防範,對有志於推動民主化變革者來說,中國社會的現實是令人沮喪的,往往每一次的期待都只能帶給我們又一次失望。但我們必須懂得一個道理,比"壞"更糟糕的還有一種結果,那就是"更壞",如果翁安事件、楊佳事件等的發生使我們萌生出對於暴力的信賴與期待,在這樣的情緒之下,更多的暴力反抗事件就可能發生,於是,政府調動更多的資源加緊鎮壓,不斷強化政治恐怖,而民間本來就不豐厚的抗爭力量則會一次次遭到削弱。這很可能使自由力量面對更惡劣的環境。長期來講,民主是中國政治唯一的前景,但如果民間不能採取適當的策略,中短期範圍內,我們無法消除歷史掉頭下行,從"壞"走向"更壞"的可能。
我沒有能力預言中國社會變革的具體方式和臨界時間,但我相信,暴力除了泄憤別無意義(我承認這樣的泄憤有時會帶給我第一時間上的很大滿足),對弱勢者來講,它只能是對前途乃至生命絕望的放棄,而民主必須在希望與理想的召喚下才會成為我們的未來。放棄對暴力的信賴與期待,可以讓更多民眾在較小風險前提下形成對抗暴政的合力,而對權力者來說,由於非暴力抗爭給他們帶來的損失相對較小、容易形成有效預期,他們的容忍度也會相對較高,而且,與懲罰暴力行為不同,對非暴力反抗的鎮壓難以使鎮壓者編織完整可信的道德說辭,從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其對抗政治變革的意志。
理論上的民眾以暴力推翻政府的權利,由於官民分別掌握的暴力威懾力的嚴重不對稱狀況,現時代基本已不具有現實意義。意識到此路不通後,以智慧和韌性尋求民主的未來,才是唯一可以樂觀的方向。
基於這個緣故,任何以嚴肅態度對待中國民主化變革的公民,在頻發的暴力事件面前應保持清醒頭腦,可以對楊佳們表示同情,可以對造成楊佳悲劇的體制進行各種譴責和抗爭,但不宜因為楊佳襲警案的巨大轟動效應而寄希望於暴力推動中國社會自由、民主進程。我們有以暴易暴的悠久傳統,但缺少非暴力抗爭的意識,事實上,要克制內心的衝動、服膺於非暴力抗爭,比簡單的暴力抗爭更難。每一個真心推動中國民主的人,其實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非暴力抗爭方式,有效地蠶食專制空間,拓展自由民間的政治權重。對中國的民主志士來說,智慧與勇氣同等重要--我們已處在這樣一個歷史時期。
我們無法預知未來的路途,但可以找到共同努力的方向,只有堅持非暴力原則,才能讓我們避免迷失於交叉小徑的路口,以真正有效的方式推動中國的民主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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