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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由作家呂耿松在監獄被強迫剃光頭

 2008-07-13 06:0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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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呂耿松在浙江監獄服刑期間,因為拒絕認罪,被剃光頭。他對此提出申訴,要求獄方尊重政治犯的人格。

浙江自由作家呂耿松在監獄因拒絕認罪,被列為態度最頑固犯人,被嚴格管制,並被強迫剃光頭。呂耿松寫了一份申請書要求不剃光頭,但是當局不予理睬。呂耿松的妻子汪女士星期三去杭州市西郊監獄探望丈夫,呂耿松把他寫給監獄當局的一封信讓妻子和女兒帶出來,這封信要求監獄改善對政治犯的待遇,尊重他們的 人格,不要給他們剃光頭,汪女士說:

汪女士:「我昨天拿著東西進去,他們檢查很嚴格。剃光頭的事兒,我女兒記下來了,結果他們拿著不給我們,說拿去會在網上發表。為此李耿松跟他爭起來,他說‘這是寫給你們的報告,你們沒有答覆,這是我的權利’。」

呂耿松在信中說,他是一名政治犯,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雖然中國政府並不承認中國存在政治犯,但事實上,中國羈押了很多政治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中國當局對無辜公民強加的政治罪名。

呂耿松指出,作為對人權的尊重,政治犯可以不剃光頭。但他被捕入獄後,幾次被強行剃了光頭。剃光頭這種行為是一種人格侮辱。呂耿松的妻子說,監獄管理人員星期三曾阻止呂耿松將這封信交給前去探視的家人:

汪女士:「他們犯人有四個等級,李耿松是最差的等級。我問民警他在裡面不好嗎?他說很好,我說好的話為什麼給他這麼差的,他說會換牌子。李耿松是黑牌子,第三種是黃的,第二種是綠的,第一種是藍的,是根據不同等級管理的。」

呂耿松於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汪女士說,他丈夫因為在網上發表政論文章而遭到迫害,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治罪的案件,而呂耿松在監獄中又拒不認罪,遭到監獄警察的不公正對待:

汪女士:「在裡面他們叫犯人不要跟他講話,也不許跟他下像棋。人家都可以,就是他不行。」

呂耿松是網路作家和人權捍衛者。他1983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現為浙江大學歷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專科學校任教,後因從事民主運動於1993年被開除公職。他著有《中共貪官污吏》一書。最近幾年,呂耿松先生撰寫了大量的時政和制度分析文章。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說,中國監獄對被監禁的政治犯有兩種態度:

劉青:「能夠跟警察合作的政治犯不但不會被當作政治犯對待,反而會較好地對待,甚至超過了監獄不允許的範疇,有些人甚至吃到跟其他犯人不一樣的伙食。」

劉青說,如果政治犯拒絕認罪,他們在監獄的處境就非常困難:

劉青:「如果不認罪、堅持上訴,他們就會採取各種方式進行思想改造,不僅得不到一般犯人般的對待,而且往往會採取各種措施加以精神和肉體方面的摧殘和迫害。我想李耿松大概就是自己不認罪,所以就遭到了各種迫害。」

劉青呼籲國際人權組織關注呂耿松案件,敦促中國浙江第二監獄立即停止對呂耿松的各種迫害。(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報導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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