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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不如上網 不如建議罷免官員

作者:鄧復華  2008-06-02 00: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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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記者經常聽到反映,老百姓上訪難,向官員直接反映訴求更難。有的人千里迢迢跑到省城、京城,花了不少路費,浪費了不少精力,效果卻不佳,有的人在上訪過程中甚至遭到保安打手和警察的驅逐,受盡屈辱和凌辱。

為此,記者鄭重建議: 廣大訪民和冤民不妨先買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單行本,好好學學憲法,然後用好、用足、用活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這裡推崇一個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很強的公民,他就是湖北省武漢市的張國學,他的經驗是,上訪不如用大字報建議罷免不作為和不稱職的官員。

2007年8月3日,張國學為了表示對不作為的官員的不滿,在武漢市江岸區江大路51號九萬方車站附近,貼出了罷免武漢市江岸區公安局局長、江岸區法院院長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建議書,此獨創之舉引來了眾多過往行人的觀看和評論。

2007年8月4日零點,武漢市江岸區花橋派出所出動了兩輛警車和數名警察,找到張國學家,要求張國學將大字報形式的罷免建議書摘下來。人民警察不僅夜半擾民,而且威脅揚言:你不摘下罷免大字報就砸開你家的門!

在現場,幾名警察聲稱張國學的行為過激,要制裁張國學;有的警察甚至說,張國學違法了,要拘留張國學。
面對警察的威脅,張國學鎮定自若、不慌不忙,他慢條斯理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建議權、批評權,有出版和言論的自由權。公安局,請你不要威脅我!請你們不要侵犯憲法給我的權利,你們不要踐踏法律!他義正辭嚴地質問這幾個不速之客:我沒有違法,你們警察為什麼半夜三更來找我?他要求公安局人員寫明違法之處,要求警察出示和送達公安機關的書面文件。 頓時,幾名警察不知所措,表情十分尷尬。

此事在中國監督網及時披露以後,在廣大網民、讀者的關注和支持下, 張國學的訴求得到了重視,被張國學建議罷免的法院院長和公安局長多次找到張國學住處聽取意見,請求諒解。

由於張國學提出了罷免官員的建議,加之中國監督網的適時監督, 這些官員便坐不住了,由張國學上訪變成了官員"下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中國監督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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