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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婷婷殺親妹的悲劇誰之過?(圖)

作者:中國是我  2008-04-29 22: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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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00,備受關注的四川成都"姐姐捂死妹妹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成都市檢察院出庭支持抗訴。


廖婷婷

2007 年8月22日,19歲少女廖婷婷因不堪孿生妹妹廖娟娟長期患精神病給家庭帶來的拖累,將其捂死在精神病院。今年2月26日,被告人廖婷婷一審被彭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3月7日,彭州市檢察院認為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對此案提出抗訴。


判決書

今天廖婷婷的家人也來到法庭旁聽了整個案件的庭審。

據瞭解,庭審中控辯雙方的焦點集中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廖婷婷捂死孿生妹妹是臨時起意還是有預謀的故意殺人、廖婷婷故意殺害家人的行為是否屬"社會危害性不大"、法院一審認定廖婷婷故意殺人屬於"情節較輕"理由是否充分、廖婷婷身患抑鬱症,其作案時是否沒有足夠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對犯故意殺人罪的廖婷婷判三緩五是否罰當其罪等五個方面。法院最終會如何判決引人關注,問題在於雷同案例為何總會發生。

幾年前在上海郊縣就有過一例母殺親生女的慘劇:女兒也是患有精神病"花痴",常常一個人在家沒人看管時、脫光衣服滿街亂跑;兒子三十好幾因為有了這麼一個精神病姐姐而一直沒人敢嫁到此家;家裡窮、已經沒錢再送女兒去精神病院,怎辦呢?悲劇發生了,與廖婷婷採用一樣的方法:死!在某一天的半夜裡,母親帶著女兒到"好玩"的地方去,女兒興高采烈的跟著母親出去玩.....;第二天早晨,過街的人們見到一座房屋旁一位母親在死去的女兒身邊哭泣,經法醫認定:死者服用了過量鼠藥,到案後母親供認不諱、承認是其所為。最終法院判了十三年,還記得當時的情景:老婦人聽到判決結果、很吃驚,脫口而叫:"啊,還十三年哪",頓時躺倒在地打滾、像小孩子一樣號啕大哭、嘴裡不停的叫"十三年、十三年";哎,窮人苦啊,老婦人忍痛割愛、去了女兒想換來兒子的幸福,不料自己還得吃那麼長時間的官司,兒子的事又無著落了。

如此悲劇 --這到底是單純錢的問題還是社會缺少關愛的問題?假若老婦人家很有錢、女兒送進了精神病院,問題也就解決了;這是社會和公共力量對精神病群體的關愛缺失假如郊縣的鎮上領導多關心一點、擔保一下、特殊情況特殊處理、資助一點或組織出面與醫院商量減免醫療費;假若有那麼些熱心人打著旗號為其募捐;假如我國的醫療制度能像同是社會主義的國家古巴一樣醫療費全免、或者只需部分減免--患有絕症的公民可以得到國家醫療擔保;再假如....。

要讓老百姓看得起病已經喊了好幾年了,什麼時候口號能夠變成現實?剔除買房因素、現在的生活條件就普遍而言不愁吃、不愁穿,但一個家庭要是有人生了大病就會拖垮全家、生不如死。社會進步、哪一天能進步到公民真正的無後顧之憂、居者有其屋、病者能就醫;和諧社會才不是一句空話。可憐的病弱群體不應成為被遺忘的人,在這個號稱和諧盛世的國度裡冷漠地袖手旁觀、親情相殘是整個進步社會之恥.希望廖婷婷能渡過難關、但願殺親人的悲劇永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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