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初,熱心腸的範子良先生發郵件給我,要我就郭晏溱負冤告狀十年的經歷寫一篇評論,說是"有事相求",其實老范與郭晏溱素昧生平,郭的遭遇是老范從一個湖州訪民那兒得知的,我雖然也不認識郭晏溱,卻是他的臺州同鄉,雖然和郭晏溱一樣生活在社會的邊緣,但畢竟有一張可以說話的嘴,一枝可以寫文章的筆,現在反倒要由老范這位"異鄉人"來求我,不禁有些臉紅。可是我能為郭晏溱說些什麽呢?
幾經沉吟以後,我靜下心來,將郭晏溱的申訴書仔細看了,還從《自由聖火》上查到了去年4月6日呂耿松寫的《郭晏溱:揹負兩個冤案,柱著拐棍告狀十年》一文,這才約略知道了事情的大概。因於替弱勢群體伸張民權,現在已經身陷牢獄的呂耿松當時深情地寫道:
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洞門村村民郭晏溱(又名郭安琴)是我所接待過的冤民中最不幸的人了:他雙腿被打致殘,失去勞動能力,身背近40萬元債務,獨子身陷牢獄,老母重病在床。為討公道,十年來郭晏溱柱著拐棍告狀,餐風露宿,顛沛流離,把垃圾筒當"食堂"。從2000年至今,他到北京去告了22 次狀,但不是被送進被浙江訪民稱為"閻羅殿"的儀化賓館地下室,就是被強行押送回老家,其間還多次被非法關押丶拘留。今年"兩會"期間,郭晏溱再次到北京呼喚"青天",結果被送進"閻羅殿"達11天,受盡折磨:進去時像個人,出來時卻像個"怪"。
郭晏溱曾經給我發來手機簡訊,說是"救我落難之人,永生不忘",他可能不知道,我"落難"比他更早呢。我自從19年前六四時期榮膺"反革命宣傳煽動"稱號以來,屬於"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的那一類,遑論"救落難之人"!不過我可以替郭晏溱這位"父老鄉親"出出主意。但我所出的主意可能會令他大失所望:拋棄黨青天為民作主的幻想,停止進京上訪之類的疲勞戰,在不放棄其他訴訟權利的前提下與官方達成某種妥協,比如接受官方提出的5萬元人身傷害國家賠償,先爭取活下去!至於洗刷冤案,也只能來日方丈,等待中國實現憲政民主的那一天了!
許多人可能會罵我替郭晏溱出了個餿主意。但我們應該想一想:像郭晏溱一樣遭遇的人,全國又何止成千上萬?我的朋友陳龍德,1996年六四7週年時發起平反六四呼籲書,被勞教三年,因獄中屢遭警察殘酷毆打,被逼得從三樓視窗跳下來,跌斷了一條腿,成為一個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現在只能拄著兩根枴杖走路,50挂零了,仍然孑然一身,不得不依靠八旬高齡父母的退休金活著。再往大的方面看,早在郭晏溱蒙冤被毒打8個春秋以前的1989年,北京又有多少無辜平民暴屍街頭?有多少跪求青天主持公道的臣民被投進監獄?從郭晏溱蒙冤被毒打兩個春秋以後的1999年夏天開始,全國又有多少信守"真丶善丶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在獄中受盡折磨甚至冤死獄中?要知道今日之中國,像郭晏溱這樣的悲慘故事,可以說每日每時每刻都在上演,而萬惡的專制制度就是產生此類悲慘故事的土壤。因此,只要一黨專權的政治體制不改變,只要司法不獨立,這樣的冤情慘情從根本上說就是不可能解決的!
權勢階層不是強調"穩定壓倒一切"嗎?試想想,如果郭晏溱的冤案平反了,毆打郭晏溱致殘的駱雪亮等惡警又如何能穩定地過他們的好日子?揀大的事情說,如果六四血案依法處理了,如果法輪功冤案平反了,那麽六四屠殺的受益人和鎮壓法輪功的始作俑者江澤民腐敗集團又如何能夠保持他們的穩定?我一直認為,現行的司法體制和上訪制度,不過是專制政權引誘千千萬萬絕望民眾進入"白日夢"狀態的心理暗示而已。臺州人有句俗話叫"爛田翻稻臼",受害的窮人一旦走上打官司或上訪的路,這輩子就好像在爛泥田裡移稻臼,很難走出越陷越深的困境,個別人即使僥倖打贏了官司或者蒙"青天"垂恩解決,也被搞得家破人亡了!所以我一直認為,從整個社會問題的角度來看,法治當然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有效之路,但就郭晏溱這樣的個案來說,打官司和上訪實在不是上策。
這使我想起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一起往事。1996年底,我的故鄉臨海市更樓鄉的父母官們突發奇想要"撤鄉建鎮",強迫村民們搬遷,小村並大村,這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村民們的抵制。我在鄉下當農民的四個弟弟反對鄉政府非法佔用大片耕地,被政府收買的流氓打上門來砸爛了水缸屋灶,打傷了我兩個弟弟,一個砍裂了頭骨,還有一個被鐵棍敲碎了裸骨,四個弟弟到處求人托關係,我則通過正常途徑向臨海市公安局報案,又是寫報告,又是找領導口頭反映情況,可是糾纏了幾個月毫無作用。我特地為此買了許多法律書,查閱了許多法律法規,考慮是否打行政官司,狀告臨海市公安局行政不作為。但我十分清楚,我所面對的是一個強悍的政府,是一群"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地方官僚,一旦走上打官司或者上訪之路,其必然的後果就是把我的一家和弟弟們的家庭全都拖垮......
幾經酌量,我決定"以毒攻毒"--我以書面形式下了個最後通牒給臨海市公安局:你們如果不解決,第一,我將訴之於國際新聞媒體,向國際社會披露你們任意欺壓農民的行徑;第二,等臨海人大開會時,我將在大會堂門口散發傳單,向人大代表和群眾揭露你們的腐敗和不作為......過了幾天,公安當局來人告訴我,公檢法三家為此事專門開會商量,決定要處理此案,他們說公安到更樓那邊抓過幾次打人凶手都沒抓住,要我把弟弟找來協助他們抓捕。結果我的弟弟們自己把其中一個凶手抓住送交了派出所,但臨海公安當局關了半年又放了人,而官方又主動向我表示希望能夠調解。我想,打人的凶手其實都是鄰里鄉親,他們是被利用的,何必一定要把他們投入監獄?再說,製造悲劇的並不是幾個打手,而是整個不合理的專制制度,而憑我個人的力量顯然一時無法改變這個制度。於是我接受了賠償醫藥費等3萬元丶放棄追究責任人的調解。這當然是一種妥協讓步,但我至今認為現實條件下只能如此,否則我會被拖垮,弟弟們會陷入更加悲慘的境地。
我說自己的故事,意思絕不是主張郭晏溱應該放棄抗爭,而是說在現行的體制下,通過上訪解決此類冤案的希望實在是太渺茫了,而且上訪的時間越長,代價越大,越難以回頭,即使有朝一日能夠像中彩那樣僥倖得以解決,那付出的家破人亡的成本也實在太高了,如果其間官方有一定程度的妥協和讓步,我建議郭晏溱不妨委曲求全,以待來日。另一方面,我也要向中共當局進一言:總不能僅僅為了維持少數既得利益者的穩定,將千千萬萬個郭晏溱式的冤案永遠拖下去;六四血案已經捂了快20年了,對法輪功的鎮壓也已經差不多持續了10年了,所有這些冤案血案大案,不可能永遠捂著,總有捂不下去的時候,一旦到了捂不下去的那一天,讓千千萬萬個郭晏溱,讓千千萬萬個六四和法輪功受害者以街頭訴求的形式強行進入政治議程,那又是一種什麽樣的後果呢?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一旦山洪決堤,九州發生洪荒,那還有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的穩定嗎?那究竟是誰的罪孽呢?
2008年2月2日初稿,2月13日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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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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