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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不正、禽獸不如

2007年中國侵犯人權的十大惡官惡行寫真

作者:昝愛宗  2008-01-01 11:2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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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陝西省綏德縣縣長崔博一不高興就拘留人

2007年12月25日8時40分,陝西省綏德縣職業中學校長高勇,為了讓助學金在年前下發到學生手中,去找綏德縣縣長崔博簽字,此前縣教育局長和主管副縣長已按照程序簽完字。當時縣長辦公室有紀檢部門負責人向縣長匯報,高勇只得等候。可縣長馬上又要去參加一個有記者進行報導的電視電話會議,心急的校長追著縣長並打開車門,希望縣長簽完字再走,豈料此舉引來大禍,他被當地教育局責令停職,向縣長道歉。12月29日《華商報》報導,儘管高勇因此受到教育局長當面批評,高勇也向崔縣長賠禮道歉,但他還是被綏德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又將高勇"請"去,從上午11時30分直到下午6時,接到公安局決定,對高勇處於行政拘留7天,理由是妨害公務。後交了5000元保證金,暫時回家。

二、中共山東省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被罵隨意刑事拘留批評者

2007年1月初,高唐縣民政部門幹部董偉及醫生王子峰、體育教師扈東臣等人因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帖子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這一消息才在山東之外的《中國青年報》上見報。他們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誹謗"現任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董偉當時在百度高唐吧發的兩條跟貼是:"孫爛魚更黑啊"、"居家過日子都要量入為出,沒錢了,還搞什麼建設"。當時貼吧裡的主貼是"高唐進入全省六強,成為經濟領頭羊"後,他聯想到吃緊的地方財政和自己"醫療保障卡"裡已經3個月沒有按時支付醫保費的實際,才一時起興跟了上述兩條貼子。另一受害人扈東臣,自己本來就沒有發貼,可公安機關硬是以"態度不老實"為由用手銬把人家銬在了椅子上。三人被刑事拘留。1月14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曾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卷退回了公安機關,通知不准逮捕。可就在事隔一天後的1月15日,當案卷重新被送回檢察院時,檢察院卻作出了對3人批捕的決定。檢察院審查批捕後,高唐新聞、警方在線等節目連續5天在高唐電視臺播出董、王、扈所謂"入獄認罪"的新聞,稱他們為"重大網路刑事犯罪團夥"。高唐縣委書記孫蘭雨就是當時的最高決策人。

三、湖南省湘西州長、全國人大代表杜崇煙強姦兒子女友被意外曝光而落網

2007年4月25日,署名"dcyer"的網友在北大LQQM論壇發表"[號外]州長(地市級)全國人大代表姦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公告了受害女生石某的親筆信。該帖子隨後被多家知名網站轉載,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21歲的北大學生石某系湘西保靖縣人,曾與杜崇煙的兒子同學。2007年7月石某的父母曾向警方報案。到7月23日,時任湘西州長的杜崇煙被帶至省城長沙,隨後被湖南省紀委"雙規"審查。7月25日,湘西州紀委代表省紀委緊急臨時會議,宣布對杜崇煙辦公室實施查封。杜崇煙在受查後承認與石某發生了不正當關係,但堅稱並非強暴對方。當地紀委部門作出的相關通報稱其"搞權色交易","涉及重大經濟問題",還曾任鳳凰橋跨塌導致64人死亡的鳳大項目總指揮長。11月30日,湖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罷免杜崇煙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的決議"。經初步查證,杜在擔任州長期間,涉嫌受賄120萬元,另有約300萬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有網友回應該新聞:原來,謠傳都是真的。如果真的去調查,官員們個個都是"杜州長"啊。可憐64條生命消失了,查了半年還不如北大女生被強姦事件曝光後再將鳳凰大橋事件與杜扯到一起查得快,這顯得政府多麼無能與紀委多麼無奈。該塌橋事故最為惡劣的是該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幹部群毆記者,《南方週末》評論員鄢烈山稱記者被打事件是"比湘西塌橋更邪的醜聞",卻在其新浪博客上被系統管理員刪除,其背後有可能來自中宣部的統一指令。

四、江蘇省無錫市委書記楊衛澤掩蓋真相忽悠民眾隨意抓批評者

2007年5、6月間,江蘇太湖藍藻污染導致市民自來水發臭,城市停水。其間,無錫市民丁鴻肇自5月31日起向130餘親戚朋友散發"太湖水致癌物超標200倍"的手機簡訊,受到無錫警方治安拘留10天。受制於無錫市委市政府的當地警方稱,"近日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利用手機簡訊散佈謠言,稱'太湖水致癌物超標200倍',引起一些市民恐慌"。儘管後來官方發布的信息間接表明,太湖水污染不但確鑿無疑,而且首先是人為災難,但是這位市民卻依然被指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規定,其定性並沒有被改變。新華網南京消息稱太湖藍藻爆發後,無錫才下令關閉太湖沿岸2100多家小化工廠,時任江蘇省委書記的李源潮才提出要反思蘇南經濟發展模式。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主任展江認為隨意截取公民簡訊侵犯通信自由。目前中國約4.55億手機用戶,2007年每個月,約發出330億條內容各異、千奇百怪的簡訊,每年都有一些地方一些人因為簡訊內容批評當權者而被拘留。8月21日,僅江蘇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公布的消息,該省警方今年查處在網際網路上散佈虛假、違法信息案件64起,60名犯罪嫌疑人因此遭到治安處罰或訓誡教育。

五、濟南市委書記姜大明對濟南暴雨事件不負責任草菅人命

2007年7月18日,濟南72小時暴雨之後,網名為"紅鑽帝國"的某婚紗影樓員工李某在山東舜網論壇大量跟貼稱濟南銀座購物廣場淹死了人,前後只因網上的一句話:"我朋友的老爸在銀廣的一個專櫃賣場,她今天親口給我朋友說的,你們銀座死了多少人。"被濟南公安局下歷分局處以治安拘留5日,最初傳出的消息是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15天。網上有人還透露說,"經過媒體的報導,濟南警方已經不打算繼續就暴雨網路謠言抓人了"。這是什麼意思?如果該抓,為什麼不繼續抓呢,不怕被追究失職嗎?如果不該抓,"紅鑽帝國"就白抓了嗎?當時的濟南市委書是記姜大明,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是鮑志強,姜還被提拔為山東省長。據新華網濟南7月21日電,"7月18日,濟南市遭遇罕見大暴雨,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9日凌晨的災情統計顯示,共有22人遇難,6人失蹤,142人受傷;19日上午,因災死亡人數上升至25人,失蹤人數減少為4人,受傷者升至171人;19日晚上的災情統計顯示,濟南市因大暴雨死亡的人數達到26人,另有6人失蹤,171人受傷。"

六、四川廣安市委書記王平批示隨意拘留人因言治罪

四川鄧小平故鄉廣安市3名男子,2007年7月5日在汽車站附近閑談,捏造"公交車翻到渠江大橋河裡"的事實並被他人廣為傳播,導致市民爭先恐後到渠江大橋觀看,被廣安警方處以治安拘留(華西都市報2007年7月18日)。這個謠言後來被證實是一個真謠言,不過該案中三位摩托司機因"散佈謠言"而被拘留卻是飛來橫禍。他們造謠的經過是這樣的:消防車拉響警報器,經洪洲大道快速駛過廣安汽車站出站口時,在此候客的摩托車駕駛員劉某說:"哪裡燒起來了?"摩托車駕駛員黎某接著說:"哪裡是燒起來了,是大橋那裡撞車了!"另一摩托車駕駛員彭某說:"是公共汽車被撞了,撞到大橋下的河裡去了!"當時出站的旅客很多,這一虛構的事實很快傳遍了廣安市。該報導中有一句"廣安市委書記王平批示嚴肅查處謠言散佈者",使人們知道了這個隨意言論因為市委書記的批示而大難臨頭,當地公安成為市委書記的私人跟班和打手。既然書記要求嚴查,汽車站這樣一個人員流動迅速的地方又難查,那麼抓經常在那里拉活的摩托司機做替罪羊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了。在汽車站、火車站這種地方,一旦司機承認了自己曾經傳遞過謠言,再要想證明他自己也是因為聽信了旁邊的陌生人的話,那比登天還難。由於傳謠者眾,這幾位司機被抓,與其說是因為他們曾經傳謠,毋寧說是他們比較誠實,老老實實地回答了警察的提問。

七、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令惡警當街鬧市區炸死情婦獲死刑

8月9日,一位副省級官員段義和及侄女婿等人"導演"的、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段的情婦被當街鬧市區被炸死。一審法院對段義和的定性為爆炸罪、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死刑。8月2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法院刑庭法官來到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法院第二審判庭,進行了二審後的首次開庭。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副省級)、原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陳志、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三名被告人到庭接受審判。在進行了一些必須的程序後,法官當庭宣布了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段義和、陳志兩人死刑,陳常兵無期徒刑。網上有人這樣留言獻給段書記:禍國殃民的狗官,無惡不做的流氓,貪得無厭的畜生,死有餘辜的惡棍。提拔段義和,瞎了你的眼!而其上級組織部門責任人是否應該向公眾解釋他們為何縱容部下貪污淫亂,懶於監督,玩忽職守而謝罪。據《財經》報導,由於段義和的交代,使濟南官場發生了大地震:在段義和被追究的受賄罪中,169萬餘元受賄款分別來自7人,譬如:山東省政協研究室主任、原齊河縣委書記李風臣,濟南市人大環境委員會主任昝金平,濟南市歷下區原區委副書記李平及其妻,濟南市建委主任田莊,此外還有商界人士、山東瑞境置業公司董事長劉幼華。段義和的受賄指控,還涉及濟南市委常委、副市長郭作貴,段義和曾向郭作貴索賄5萬元。目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副主任、濟南市人事局一名負責人,以及段義和女婿、濟南市平陰縣委宣傳部長尹建海等一些官員,也被紀檢部門"雙規"。自改革開放以來,段義和成為第六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級官員。此前,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是因貪污受賄的經濟犯罪被處以極刑;原河南省副省長呂德彬是因為買凶殺妻被正法。而段義和則集上述兩方面犯罪於一身。

八、四川大竹縣縣委書記王偉漠視"1·17群體性事件"女服務員之死稱為"是屁大點的事"

2007年1月17日,四川大竹一當地公安局領導私開的萊仕德酒店一16歲女員工楊某死亡,真相不明,傳言四起,引發酒店被憤怒的群眾點火焚燒的群體性事件。該縣縣委書記王偉因在"1·17事件"中漠視該女服務員死亡,後其因工作失職被停職。王偉受指責的一個細節是他在一次基層幹部會上說"楊代莉死是屁大點的事"。至今當地卻沒有公布值得當地民眾信服的真相,政府只是抓獲所謂製造謠言的人。1月26日,當地一名在網際網路上惡意編造並傳播謠言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這名被指為犯罪嫌疑人的張某,為廣東省珠海市格力有限公司員工,現在大竹縣海氏數碼門市業主。公安稱張某在不明楊代莉死亡真相的情況下,從1月15日開始,謊稱自己是"萊仕德"酒店的一名員工,知道楊代莉死亡的真實情況,憑空捏造"楊代莉是被3個高官在酒中下藥後輪姦致死的"等內容,在網際網路上向外廣為發布,並跟貼下載有關此事件的貼子,伺機不斷增添捏造內容,惡意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聚眾滋事,擴大事態,詆毀黨委、政府的形象,故意蠱惑人心,製造混亂,擾亂社會秩序,指控張某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另一在大竹縣竹陽鎮的網路傳播所謂謠言者曹某被警方抓獲,他在一個QQ群裡複製了"三個高官要楊代莉陪酒,隨後在酒裡下毒,將她輪姦"和"在楊代莉死亡之前,萊仕德酒店還有人遇害,這些都被當地政府包庇了"的話,然後將這些文字和照片發到其他QQ群裡。因為還不滿18歲,警方未對其實行行政拘留,但給予警告。

九、 江蘇鹽城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姜友新阻攔記者採訪不成用小姐招待記者,宣傳部成"妓院"

2007年11月27日,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化工集中區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具體死亡數字不詳,真相至今不明。該爆炸事故發生後,江蘇省鹽城市的市委宣傳部及響水縣的縣委宣傳部,在江蘇鹽城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姜友新的直接參與下,迅速啟動所謂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工作應急預案,全力掩蓋真相,阻止記者,並且是在該市及縣兩級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下,以及市縣事故處理指揮部及警方的全力配合下,在事發後的十多天時間內,先後阻止了新華社、中國青年報、中國新聞社、新華日報、江蘇法制報、揚子晚報、中央電視臺數字頻道《安全在線》、江蘇電視臺等21家各類新聞媒體的69名新聞記者,至於如何阻止,除了給記者每人1000元紅包外--記者無法推辭,還給記者的房間多次送按摩小姐。最後該地宣傳部該寫下總結報告,稱他們"由於反應敏捷、措施得當、協調到位,特別是在市內主要媒體的大力支持下,整個協調工作平穩有序,正面輿論引導有力,主流聲音突出,有效抑制了謠言傳播的空間,阻止和避免了不實報導和媒體炒作,維護了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為妥善處理事故創造了寬鬆的外部環境"。其實這都是一派胡言,為了掩蓋真相,當地宣傳部居然一點廉恥也不姑,用金錢和色相收買記者,警察居然也來幫助宣傳部掩蓋真相,彷彿財稅的百姓血汗錢任由他們揮霍,公權力任由私權力左右,彷彿他們黨委政府及宣傳部領導是開妓院的老闆......中國青年報記者李潤文還將該地送小姐到房間內收買記者被拒絕以及當地政府內部公布的一些記者擋不住誘惑的實錄發表在網上。

十、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禁章詒和《伶人往事》等書並稱"因人廢書"

2007年1月發生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查禁八本書"一事,被禁的圖書包括《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被指為有讀者投訴該書美化了侵華日軍。湖南文藝出版社因出版章詒和《伶人往事》、胡發雲《如焉》等也受到了批評。章詒和指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內部會議上的發言提到"因人廢書"。章詒和曾寫作《往事並不如煙》而成為禁書作者。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負責人在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專訪時不承認禁書,稱"不存在查禁的問題,這次我們一本書都沒有查禁。"但其證實總署確實在1月11日於北京大興區的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培訓中心開會,那是例行的一次內部工作會議,出席者包括地方負責新聞出版的官員、總署和文化部門的直屬出版社管理層以及各地出版集團的負責人。會上共有九家出版社在該會議上被批評。九家出版社涉及的問題包括買賣書號、冒用"國家十一五重點出版工程"的名義、出版之前沒有向當局備案或內容不良。該署規定,凡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內容的重大選題書籍,出版前都需要向當局備案。2006年中國出書近25萬種,其中新書目多達13萬種,需要按規定履行備案程序的不到1000種。當時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為龍新民,主管圖書出版業務的常務副署長為柳斌傑,現升任署長,其主管期間仍有記者因寫真實報導而受到不公正的處罰。柳斌傑、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蔡武和中宣部部長劉雲山都是中國製造"文字獄"的具體負責部門的負責人之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路局副局長劉正榮曾公開宣稱"中國至今沒有任何公民因為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言論而被逮捕......中國公民可以自由使用網際網路"。該局負責人還針對國際媒體指責中國政府鉗制網際網路言論自由辯解說,網站刪除有害信息的做法很正常,各國都採取同樣做法,包括美國知名網站如《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雅虎、美國在線等,都有規範網民張貼信息的要求,包括刪除和編輯帖子或阻止違規網民繼續張貼信息的權力。至於中國公民無法瀏覽一些外國網站,劉正榮澄清這些基本是刊登"違反中國法律內容"或"色情與恐怖(主義)內容"的網站,國際知名媒體網站都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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