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奧運前夕媒體狀況引起言論自由人士的抗議。
儘管中國在奧運前夕放鬆了外國記者採訪的規定,但駐華外國記者們表示,採訪工作仍受到政府干擾。
設在北京的駐華外國記者協會發表的一份聲明說,2007年,他們共收到了180多份關於外國記者在華採訪過程中受到騷擾的報告。
聲明說,一些外國記者在北京採訪時遭到便衣警察的人身攻擊、在湖北等地採訪時也受到便衣的恐嚇。
為了改善中國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形象,中國政府頒布《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17日執行。
根據此規定,外國記者在華採訪將不再需要向中國政府提出專門申請,只需徵得採訪對象的同意即可。
跟蹤騷擾
中國當年申辦2008年奧運會之時就承諾要增加媒體自由。
但駐華外國記者協會說,諸如新疆、西藏等敏感地區,由於官員的阻礙和干擾,外國記者很難進行報導工作。
外國記者協會主席劉美遠說:「儘管實施一年的新規定總的來說改善了外國記者的報導環境,但我們對某些問題一再遭到侵犯感到尤為擔憂。」
北京街頭便衣對外國記者保持戒心。
該協會舉例說,兩名外國記者在北京調查報導非法拘留中心時遭到一幫歹徒的毒打,一名記者被十多名歹徒圍攻,倒地後被拳打腳踢。
此外,在新疆和西藏採訪的外國記者被跟蹤或扣留,一些採訪對象受到當局的威脅。
至於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新規定能否在2008年奧運會結束後繼續實施,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蔡武日前就此做出模糊回應。
蔡武說:「如果實踐證明是這樣的,《規定》是符合讓國際社會更好地瞭解中國目的的,符合中國堅持改革開放方向的,證明是一個好的政策,我們有什麼必要改變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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