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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歸地獄親歷記(十五)

作者:葉光  2007-11-01 22:1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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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蔥爛酒生日宴,臥虎藏龍案驚天(上)

牢門外的吼叫嚇了大家一跳,一個警察一副笑臉看著小文,原來他鬧著玩呢!大家長出一口氣。

「徐隊!」老大笑著站了起來。

那「徐隊」笑著說:「我都聽見了,講得好!前邊兒沒聽著,小胖子,我這就下班兒了,等我夜班了,你可得給我從頭講,聽見沒?」說完哼著小調走了。

靳哥感慨地說:「這兒也就徐隊把咱當人啊。」

「假金庸」提議:以後每天晚上,請小文講歷史,搞個「坐板兒論壇」,靳哥欣然允諾。

次日是靳哥的生日。特意要了窩頭,搓成面加糖、奶粉、花生——壓成了生日蛋糕,面兒上還用花生擺成了字:「祝靳哥生日快樂!」

靳哥拿出17袋兒速食麵——長壽麵,分給大家,還用塑膠碎片兒磨的刀,把蛋糕也切成17份兒。看守所裡認為 7最吉利,諧音是「起」,大家盼著起飛;而8——東窗事「發」,9——判的「久」,反而不吉。所以都分成17份兒。18個人,除了一個提審,人人有份。窮人能吃上速食麵——這在七處極其難得,這對別的號兒都是海市蜃樓了。大家紛紛向靳哥道賀。

我正品著美味的窩頭蛋糕,老大說:「老美,知道嗎?七處窩頭的玉米麵,都是人家提取營養剩的渣子,地道的雞飼料。」

「啊?……」

靳哥說:「別區的犯人只吃一頓飼料,該知足了。像‘炮兒局’[1],頓頓窩頭。」

午休的時候,管教把老大和我提到了管教室,他關好門說:「方明,你二姐給你拿了2000塊錢,送我那兒去了,我給你買了不少東西。」說著打開了櫃門,露出了半櫃子塑膠包裝的食品!我連連道謝,這管教可真知道這號兒裡缺什麼。

「你看你是把剩下的錢換成鬼子票啊?還是放我這兒啊?」

管教也真露骨。我在海淀看守所可知道:獄警搜刮了鬼子票,找賣貨的換錢,還得叫賣貨的「雁過拔毛」。胡管兒能給我買多少東西,我不在乎,關鍵是能幫我傳消息。於是說:「當然放您那兒了。」

晚宴可能是七處有史以來最豐盛的了:管教帶來的熟食開了一半兒,加上小炒和大鍋菜,榨菜、老闆菜、醬豆腐、咸辣椒,共十道大菜!酒是自己釀的。七處每個號兒都造酒,冬天買了蘋果,挑好的,燙了皮兒,切碎後塞進可樂瓶裡,加上糖和從大夫那兒蒙來的酵母片兒,涼開水加滿,暖氣上發酵一冬天,就能喝了。

酒保給大家把「盞」,沒人敢干「碗」,怕監控瞧見。我呷了一口,又辣又甜還又酸,就是沒酒味!這酒的化學成分:糖氧化成醇→醛→酸,醛對肝最不好!權當練練肝吧。

這爛果酒很上頭,一時間,除了黑人和不喝酒的小文,個個都面若桃花——在看守所裡很難見陽光,大家捂得很白,臉一紅就成了粉色了。

靳哥說:「反正我也快走了,也給你們撂撂底。我來這號兒一年多了,弟兄們也沒怎麼深聊過,都知道那後邊兒是監聽。」他一指木板框兒的監規,「號兒裡還有管教的耳目。你看誰經常被管教提出去,誰就是耳目。咱號兒除了我,平時沒常提過誰,我就是耳目。可我最煩‘扎針兒’[2],不報還不行,我給你們報管教的,都是你們起訴裡公開的,你們的牢騷和‘私窯兒’,我可從來沒撂過。」

大家一片讚美,老大更來勁兒了,「我馬上走了,沒啥圖的了。你們放心,那個監聽器,早該修了。沒判的沒幾個:鄒處要開庭,板上釘釘;李局在檢察院,正關鍵;小文、老美,你倆還沒送檢,一點兒也不能走眼!」

「假金庸」用塑膠叉子挑了根兒蔥段兒,「《三國》裡‘青梅煮酒論英雄’,咱這是青蔥爛酒論英雄!按過去的說法,咱都是英雄好漢!」

「我不怕,怎麼著我都無期(徒刑)!」說話的被稱作「鄒處」,他在外邊應該是處級幹部。

「內定了?」問話的叫「李局」,局級人物。

「內定了!起訴上打我們兩項罪:受賄60萬,最多無期;挪用2.4個億,最高刑也無期,換成詐騙(罪)也無所謂,還是無期,別看我2.4個億,無期+無期=無期!」

「挪用的都還了嗎?」

鄒處一笑,「都還了,我還能活嗎?那我還拿什麼‘打關係’?我對‘檢爺’、‘法爺’,都沒用了,他們還不下死手?都還了,我拿啥保外[3]?」

茅塞頓開!在中共體制下,「打關係」核心是——執法者的個人利益。

李局又問:「還了多少?」

「差不多一半兒。」

我大吃一驚,損失一個多億呀!

靳哥解案了,「貪污、挪用,‘一筆之隔’!起訴寫成了貪污,你必死無疑!現在打成挪用,跳過死緩,直接無期了。本事!」

李局後悔得直拍大腿,「靳哥,我他媽要早調到你們號兒可好了!你早給我指點,我也他媽變通個‘挪用’多好啊!他1億多沒還賺了個無期;我總共才他媽貪了1100多萬,還了一大半兒,打個貪污,這他媽要命啊!」

靳哥搖搖頭,「法律上區分貪污和挪用的依據是‘想不想還’,想還就是挪用,不想還就是貪污,這就是空子!你貪污的再多,只要你說你想還,就算你買了房子,你說你想用它增值了再賣,賺差價,當時又做好了‘扣兒’(偽證),將來就能‘買’成挪用!貪污十萬以上就可以槍斃,挪用多少錢,哪怕幾十億,都無期!」

見大家洗耳恭聽,這老預審繼續說:「鄒處早就問過我,他拿單位的錢去炒期貨了,那也是挪用,但是那錢怎麼轉來轉去,洗進自己腰包裡去了,這就看他的本事了,真正高手洗錢,你根本查不出來。但是整體上,他都是挪用。服不服?」

「當年我哥們喝酒,一杯1000萬!」

鄒處的這句感慨,我驚訝得叫出聲來。他一解釋我才明白:97年他跟幾個哥們兒喝酒,看到鋁錠的期貨行情特別好,朋友說要坐莊操縱期貨市場,沒個七、八億不成。哥兒幾個猜拳:說喝一杯酒籌款1000萬。那幾個隨口一說,他當真了,回去一共籌了2億4。

李局問:「哪兒他媽的找那麼多錢?」

「假合同騙信用證唄,單位幾個人合夥。其實我就是個副處(級),不買通領導,錢根本套不過來,現在就治了處長、副處長、業務經理仨人兒的罪,正好‘三個代表’了!領導都沒責任!」

李局聽著不住長吁短嘆,他也新調到這號兒不久。他說:「現在落實我貪污1145萬,本來我沒事兒了,我都跑澳大利亞去了,結果自投羅網!」

在靳哥的「審問」下,李局說:「99年底紀委雙規我,他們以為我他媽就小學文化,好對付。我在那兒裝孫子。 12月31號年夜飯,他們還他媽想灌醉了我,好套我的口供,我他媽裝醉,把他們都喝趴下了,零點一過,開溜!我一算:最多5個小時,他們酒一醒,就他媽得抓我,明兒機場、海關、路卡就得拉網。元旦單位沒人,誰也想不到我敢回單位。我就冒險闖進去,拿了我澳大利亞的房產證,拿了要銷毀的證據,取出了藏好的金卡,馬不停蹄,打車北上天津;在天津換了身份證、單程證[4]、護照,立刻飛深圳;下了飛機,扔了身份證,直奔碼頭去香港;下了船,在香港機場扔了單程證;拿護照買了機票,直到登上去紐西蘭的航班,我他媽心才放下。」

我對這虎口脫險有點兒疑問:「那時候,你敢拿著身份證和護照上飛機?」

李局得意地一笑,「像我們這個,誰他媽沒幾個身份?那些可他媽是從公安那兒買出來的,那是化了名的真證件,有抵擋[5]的!狡兔三窟,證件可不能放一處!」

別看這個大貪官就小學文化,滿嘴髒話素質差,別看他剛四十出頭,非常油兒!可惜把聰明都用這兒了。

「逃到紐西蘭,再潛伏回澳大利亞,那就自由了。在澳大利亞呆了半年多,大意了,跟小妾在那兒過日子多好!可是……一下飛機,檢察院接的我![6]

「我他媽這案子在檢察院查了快一年了,已經打不成‘挪用’了,我老婆也弄進來了,就在對面五區。」李局一指對面兒。

靳哥問:「貪污這麼大,活不了了吧?」

李局信心十足,「我死不了。要弄死我,我上司咋辦?都叫我餵過了!誰不怕老子咬他們,狗急了還跳牆呢!檢爺、法爺吃了老子那麼多,能他媽白吃?」[7]

「喝酒呢吧?!」牢門外一聲大吼,嚇得我一哆嗦。



[1]炮兒局:北京公交分局看守所。

[2]扎針:告密。

[3]保外:保外就醫,囚犯以身體不好為由,提前出獄。

[4]單程證:內地居民赴香港定居的證件。貪官、特務多以這種方式潛入香港。貪官在公安內部買到該證的價格在150∼200萬元。

[5]抵擋:按身份證、護照上的地址查到所在地,當地公安會為該人做袒護性證明。

[6]目前中方對李局的報導,和他說的不符。官方未報紀委醉酒失職的真相。報導抓捕他的兩個版本也不是實情。考慮到如果本書揭開真相,會給抓捕叛逃的巨貪帶來巨大困難,故本書隱去了該過程,請讀者諒解。雖然我已入了美國籍,可是我依然熱愛生我養我的祖國,我不願意看著祖國人民的血汗白白流失。

[7]李局是如何活命的——在判決書上昭然若揭:「貪污1145萬元、受賄68萬元、挪用公款50萬元……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鑒於大部分款項被追回,可不認定其所犯貪污罪情節特別嚴重……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大部分款項被追回」,這是檢察院的功勞,怎能削減貪官的罪行?他不但不主動退錢,他小妾在悉尼法庭上還在與中共檢察院爭奪貪污款!貪污10萬元以上,就可以判死刑,貪污1145萬,加上偷渡、潛逃、法庭爭錢還不情節特別嚴重?

其實,我不是說該不該死刑,而是說:中共權錢為本、玩弄法律,已經肆無忌憚到了不要臉的地步了。

青蔥爛酒生日宴,臥虎藏龍案驚天(下)

牢門外的斷喝只嚇著了我,原來又是徐隊。

靳哥笑著上前:「徐隊,您也嘗兩口?!」

「給我下套啊你?這弄個大紅臉還得了?小心監控啊。」徐隊是來提小文去講歷史的,小文一走,大家繼續把酒論「英雄」。

寡言少語的二板兒,喝得話也多了。他姓高,今年才30,在牢裡愁得兩鬢斑白,都叫他「老高」。他還算堅強,坐牢期間,把厚厚的「英漢大詞典」倒背如流。

老高長嘆一聲,「我們‘新國大’[1]真冤!李曉勇搶了錢,讓我們頂罪!硬說公司詐騙,還說老闆沒罪!?判顧問死刑!還沒結案,先把顧問槍斃了,殺人滅口,死無對證!報紙真能編!說我們純騙!我們不正規做,能吸引那麼多客戶?老麥克現場講期貨的時候,親自買幾單,等晚上收盤前一賣,有時候當天就賺,這麼吸引的人。判決上說:我們執照是假的,那是正經從工商局辦下來的,正規的年審,所有手續都全!硬說‘新國大’是假國企……」

我問李曉勇是誰,大家直笑。老高說:「那是李鵬的二公子,‘新國大’從頭到尾,都是他一手策劃的。」

李局進來時間不長,說了一些他知道的關於「新國大」的報導。老高聽完了哼了一聲,「國內報導的就別信了,國外報的還沾邊兒。老麥克本想利用李曉勇掙錢,他哪兒玩得過人家呀?後來李曉勇夜裡派武警洗劫了‘新國大’,把我們逼跑的。他這招兒真高,他也知道我們跑不了,跑了再被抓回來,罪名就都是我們的了。」

我問:「幾億的錢沒了,怎麼會查不出來?」

「我律師跟我說了:李曉勇真叫高——他提的現金!他晚上去銀行把「新國大」帳戶上的幾億現金提空了!不走匯兌,你上哪兒查去?」

「提幾億現金?!」

「那叫李二公子,還有他辦不到的事兒?5840戶投資人,大多數小戶都是三家到十幾家合一戶,估計得有幾萬家,血本無歸!」

李局問:「那……拿你們頂罪也是李曉勇策劃的?」

老高搖搖頭,「賈慶林一手操辦的!我律師說了。別看老賈是老江的鐵桿,剛來北京也沒站穩,就拿「新國大」樹政績。這是一箭雙鵰!第一巴結李鵬,讓他兒子白得好幾億;第二讓國家不用賠,投資的老百姓活該倒楣。

「‘新國大’是國企,老百姓投資錢丟了,國家得賠!可那5個億哪!唯一讓國家不賠錢的辦法,就是說‘新國大 ’非法——不是國企,不受法律保護,國家沒責任!損失最大的是大股東‘燕興北京’,他不幹啊——不干不行!把‘新國大’老闆郭連章抓起來,他是‘燕興北京 ’的人,服不服?不服就肯定判死,逼得郭老闆按專案組意見做偽證,給他另案處理——擇(音:宅)出去了!說‘新國大’詐騙5個億,判決裡邊沒判老闆!」

靳哥畫龍點睛:「公司非法=客戶投資非法=國家不賠償=沒處要賬=別來上訪!」

老高說:「對!老百姓自己‘賭錢’賭輸了,自認倒楣!」

「假金庸」說:「誰讓你生在紅旗下,長在新中國呢?」

老高嘆道:「‘新國大’判了仨,都是沒背景的:老麥克是臺灣人,帽兒了;財務總監死緩;我,當擺設的總經理,無期!北京那些頭頭,從公司拿紅包,一人一小皮箱,都是李曉勇安排的,都沒事兒。」

我問:「翻不了案了?」

靳哥說:「翻什麼翻?翻了案,整個專案組,整個辦案的檢察院、法院的人,都有罪,他們製造冤案了!老賈拿這麼多人做‘擋箭牌’?中央誰還敢說翻案?」
我問:「那中央願意背這個黑鍋?」

鄒處說:「背什麼黑鍋?封鎖消息,老百姓都不知道,哪兒有黑鍋可背啊?老江最願意這樣了,他把李鵬的把柄抓住了,敢不聽話,敢不支持我?」

「那你們怎麼就沒跑了?」李局對這感興趣。

老高答道:「我們要真是集資詐騙,還不……跟你似的,早辦上幾本真護照了!老麥克其實自己能走,他有‘貝里斯’護照。他不想扔下我們,跟我們一塊兒偷渡,在石林被抓了。」

我問:「要是顧問跑了,誰充大頭啊?」

靳哥說:「老高唄!財務總監充案頭老百姓不信,帽兒他這個總經理多‘合理’呀。」

我問:「那沒收的你們手裡的錢,也沒賠那些老百姓?」

老高說:「我們哪有什麼錢哪?就隨身帶了偷渡的錢!我在這裡邊看報紙上說我們‘把9000多萬現金秘密轉到境外’,這不明擺著騙人嗎?我們要能秘密往境外轉這麼多現金,海關是幹什麼的?得有多鐵的偷渡渠道轉這麼多現金?那我們早跑了,還至於現做假護照?報導說 ‘2億多揮霍了’,那麼多錢怎麼揮霍得了啊?那麼多錢我們哪能提出現金來?」

靳哥說:「‘揮霍’的意思,就是你別找了,這錢沒了!」

老高的憤憤告一段落,我把話題引向了靳哥。「靳哥,多教兄弟們點兒招兒,我們都指望你好打官司哪。」

「指望我?我還他媽18年哪!」

原來靳哥放了個越獄犯。那犯人在新疆勞改,搞到了獄警的老婆,幫他越了獄。倆人跑了四年多,在北京因販毒被抓進崇文區看守所,靳哥在那兒當預審。犯人的姐姐花了十萬,靳哥讓新疆的朋友用假證件,到崇文看守所提人,放了。犯人後來又犯事,把靳哥供出來了。

靳哥一肚子不服氣,「原來市局一個處長,放過殺人犯!那殺人犯又犯事,把那處長供出來了。結果怎麼樣?連個處分都沒有!換了個分局,照樣當處長。要不後來怎麼放犯人的多了?真出事兒了就是花點兒錢。還不是因為我上邊兒沒人兒,才拿我開刀!

「更倒楣的是:人大抽查案子,李鵬把我的案子給抽上來了,這一下,怎麼打托都沒用了。踩了地雷還上了報紙!要不然,最多判我5年!」

李局悲嘆道:「共產黨就這樣,不打老虎打老鼠。」

靳哥說:「你也該知足了,1100萬,看樣子能死緩,別看我18年,我得比你晚出去10來年!鄒處2億4,出去得更快!」

聽他們又一講我才明白,監獄服刑是可以往外買的。判了死緩就是活命,兩年改無期,無期改有期,接著就「特批保外」——不用等刑期過半就保外就醫了。一般的貪官的錢都存海外,出獄就出國享受自己創下的「基業」去了。

今天真是大開眼界,原來大陸公檢法有這麼多「道道」哪!真得好好求求這位「預審」大哥,幫我早日躲過這一劫。



[1]「新國大」期貨詐騙案簡介

法定代表人:郭連章 總經理:高振宇 財務總監:龔聰穎(女)

顧問:曹予飛(麥克,化名倪文亮)

「新國大」相關事件

95∼97年

新國大期貨公司瀕臨倒閉,該公司由「北京康達洲際發展公司」和「海南泛亞投資公司」開辦。

上述三公司都由武警部隊的李曉勇控制。

98-2-16

新國大被收購重組,「燕興北京」佔股95%,另>5%的股份由李曉勇控制。工商局頒發營業執照,是合法的國企。

前後均為李曉勇一手策劃

98-7-22∼7-28

中央頒發了禁止公檢法、軍警經商的檔。李曉勇要求撤資,並提前抽取億元紅利(挪用客戶保證金),與大股東談崩。

曹予飛在公司告訴同事:「我命難保。」

98-7-31∼8-3

官方媒體:曹、高、龔席捲客戶保證金、及全部資產出逃。

龔等人提不出那麼多現金!李曉勇搶空了公司,從銀行提空了現金。

98-8-4

國務院門前,「中國燕興」負責人,證監會、國務院信訪辦、市公安局等部門領導對千餘名上訪客戶公開表示:「新國大是國有企業,是合法公司、客戶的投資是合法的,一定要依法保護客戶的合法投資。」

98-9-3

曹、高、龔三人在石林被抓。

賈慶林領導專案組辦案,陰謀炮製冤案。

2000-4-21

賈慶林定案:北京二中法一審判曹予飛死刑,龔聰穎死緩,高振宇無期徒刑。公司非法,不是國企。

受害者疾呼:留下活口,取證查案

公司非法=客戶投資非法=國家不賠償

2000-6

數千封信上訪信不見回音,受害人集體請願,請願書上網,遭到媒體封殺

400餘訪民被警察威脅,120餘人次被搜查、審查,27人次被拘禁、拘留,5人氣急身亡。

2000-7-31

部分客戶遊行,穿越北京鬧市。

2001-5-29

曹予飛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殺人滅口,5840戶客戶的賠償難找對證了

2001-12-14

北京市高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追繳贓款贓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059萬餘元,已由「清查清理工作小組」按比例清退

大多客戶2005年仍然不見一分賠償,查到:客戶中有官方背景者瓜分了退款,絕大多數客戶未得賠償,仍在上訪。

2001-12-11

唯一的相關平民獲罪

丁佔林,北京中慧宏筑裝飾集團法定代表人,以介紹賄賂罪(送2萬元)、偽證罪被檢察院起訴,被法院改判:介紹賄賂罪(1年)、詐騙罪(12年),合併執行12年並罰金、退款共100萬元。

丁為雙重替罪羊:

1. 掩蓋介紹「新國大」結識、賄賂上層關係的李曉勇;

2. 掩蓋接收「新國大」賬款的的公司。

相關監管官員獲罪

張連成,工商局企業登記處處長,以受賄罪(2萬元)被判2年

張連成被判,影射新國大為非法,所以工商局需有人頂罪;2萬元,掩蓋了層層官員從新國大拿走的巨額好處費。

宋遠,證監會裡說了算的官裡最小的,判他以掩蓋所有高官。

銀行職員被判,掩蓋銀行串通犯罪。

宋遠,證監會北京證管辦的期貨處處長,以怠忽職守罪被判5年——為判他專門拋出了司法解釋。

郭敬民,人民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部職員,以怠忽職守罪、受賄罪(一部手機+5000元顧問費)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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