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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維權人士楊雲彪案開庭

 2007-08-26 00:1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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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維權人士楊雲彪「妨害公務」一案星期四在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開庭,並建議法院對楊雲彪判處三年以下徒刑,但辯護律師在庭上為楊雲彪做了無罪辯護。

杭州維權人士楊雲彪的妻子在上個月底接到當局郵寄的正式逮捕通知,指楊雲彪「妨礙公務」。星期四下午三點,楊雲彪「妨害公務」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開庭。

西湖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表示:「2006年8月4日9至10時許,杭州市西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對本區轉塘鎮大諸橋村126號房屋進行強制拆遷時,被告人楊雲彪採用潑汽油、開煤氣和挂條幅、言語威脅等暴力、威脅方法阻止執法工作人員郭毅、馬志強和朱衛民等人進入房屋,嚴重影響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工作任務」,並建議法院對楊雲彪判處三年以下徒刑。

楊雲彪是杭州西湖區轉塘鎮村民,去年8月初,杭州之江度假區為建造別墅而強拆他家的房屋,他使用液化氣瓶進行抗爭,被刑事拘留,之後取保候審。本臺記者星期五致電楊雲彪的妻子孔秋華,她表示---

孔秋華:「我們是沒辦法的,我們是平民老百姓,房子給他們拆了,人還給我抓進去關起來,這是天理何在了?他們也是非法拆遷的,如果他們是按法律,那我們無話可說,他們是非法拆遷,騙我們老百姓的,他們說給我們安置呀,什麼都給我們弄好,實際上一點也沒有,就把我們人趕出來,房子拆掉就這樣,也一點賠償都沒有。」

楊雲彪的律師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平、李仁傑星期四在庭上為楊雲彪作了無罪辯護,李金平律師星期五向記者表示---

李金平:「我們認為當局由執行的主體到執行上不具備條件,雖然有責令拆除的決定書,但條件尚不成熟,而且執行的主體我們認為有問題,應當是杭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而現在是在沒有明確授權的情況下,是由西湖區行政執法局來做的。至於楊雲彪對我們國家現行的政策,包括政府拆遷的方式,他認為是違法的,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工作。」

李金平律師說,在庭上楊雲彪有自我辯護的機會,一般情況下,當局會在一個月之內通知他們審判結果,他們可以決定是否再上訴。

也到庭上旁聽的杭州異見人士呂耿松對於楊雲彪的案件表示,當局應立即將楊雲彪釋放---

呂耿松:「我當然認為楊雲彪是無罪的,當局拆了人家房子還把他抓去坐牢。」

記者致電呂耿松是星期五上午八點多,呂耿松表示,當時公安就在他身旁---

呂耿松:「現在公安在我家裡,現在不好說,我也不知道他們找我是為了什麼事。」

記者唯有中斷和他之間的談話,之後記者再多次嘗試致電給他,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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