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朋友通信。說到了另外一位舊友,竟然在去年用了半年時間徒步穿越美國,從西岸到東岸。還寫了一本遊記。遊記寫得很長。我只大致看了一眼,還沒有細讀。但是我已經被吸引住了(我非常感動。)。恐怕要花好幾天才能讀完。
這位朋友是一位能人,他文字和攝影上的水平還在其次(他的攝影可以與美國國家地理雜誌比美),重要的是他是一位站在高處俯視人世的人。他對人的善意與悲憫使得他走到哪裡都能與人打成一片。他的內心很溫暖很浪漫。而他的浪漫不是一般人學得來的。等到他的遊記出版了,我會買一本,想有一本他親自簽名的書。
這是他寫在前面的幾句話:
「今年二月份開始,我帶著一個背包,一頂帳篷,一個睡袋,還有一個便攜汽油爐,依靠徒步和搭便車,獨自從美國西岸的舊金山出發途經美國西部,中部,在中部的密蘇里折向南方,到新奧爾良,再穿越美國南方各州,至佛羅里達改向南,直插位於加勒比海深處,美國大陸最南端的小島KEY WEST,然後又沿著海岸線一路北上,從南方到北方,最後在位於美國東北角的麻塞諸塞州結束了整個行程。這次旅行,我前後用了六個月時間,途經二十三個州,總行程約九千公里。
現在,我在紐約。塵埃落定,夜幕深垂,透過哈得遜河邊公寓的窗口,隔水想望的是曼哈頓的繁華燈火。塵埃落定,在路上所經歷的一幕幕遭遇,邂逅的一幅幅面孔卻總是揮之不去。古人說「鑒於止水」,很多時候,對於經歷過的人和,我們往往要離開一段距離和時間後才能看得更清楚些。
這樣的旅行不算太短,路上的種種見聞遭遇,也還算不太一般。準備一點一點寫下來。一路上我都在記日記,照片前前後後照了數千張(都還沒有來得及整理)。我不能確定將要寫的這篇東西會讓每個人都喜歡,但我能確定的是;我所寫得一切都是真實的。
上路之前的初衷很簡單,就是看看自己能不能用一種最簡單的方式走完全程,沒想過要寫什麼東西,但隨著腳下道路的延伸,要把在路上經歷寫下來的念頭卻一天天不斷增長,也越來越堅定。哪一天,當我把這篇遊記全部寫完之後,那才是這場旅行的真正終結。」
下面是一些評:
很久以前我看過凱魯亞克的《在路上》,他好像是從紐約到舊金山。方式和樓主一樣──搭便車和走路。他當時只帶了50美元,一路靠打工來維持,很艱苦。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d down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紐約到舊金山,成就了凱魯亞克。我想,同樣從舊金山到紐約,會成就riverfront。
關注你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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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歡樓主的這種遊記方式,既寫風景,也寫歷史地理及人物的經歷,特別是看一些人物的經歷故事,總是有旅途人事滄桑之慨。
樓主加強了我對於美國的真切感受。樓主碰上了一些很好的美國人。其實大部分美國人是很善良的,我甚至覺得,他們比我們的同胞要善良,要友好。
希望樓主不要為相冊的事灰心,繼續。我永遠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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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僅是遊記 地理 人文 歷史 風土人情等都涵蓋在文字中 讓我們能更真切的感受到美國普通人的生活狀態 瞭解美國 不亞於 馬克 波羅 讓歐洲人瞭解中國一樣支持樓主 我們的精神世界相通(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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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個帖子因為它超越了一般遊記.
作者能夠融入到旅行中的人,事中去,來對活著的真實意義進行探尋.而不僅是一個單純為旅行而旅行的過路客. 某種層面上,這是一種非常好的旅行態度, 即
你不只是一個過路人,
在你停留的時候,你就是停留的地方的一部分.
別做一個冷漠的看客.
寫這幾句,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看記錄片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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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看完,給人一種心靈的洗禮,敬佩樓主的為人和做事風格!深深的為那些義工的人性魅力所感染。人活著真的要做幾件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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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東西,剛開始只是抱著一種看看美國啥樣的好奇心態,看看圖片,看看文章什麼的,但到現在發現已經不單單是這樣了,就像上面有位朋友說的,這段旅行已經被樓主演繹成了生活,裡面的人,事都顯的那麼現實,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不知道該怎麼說了,等著樓主後面的東西. 来源:
這位朋友是一位能人,他文字和攝影上的水平還在其次(他的攝影可以與美國國家地理雜誌比美),重要的是他是一位站在高處俯視人世的人。他對人的善意與悲憫使得他走到哪裡都能與人打成一片。他的內心很溫暖很浪漫。而他的浪漫不是一般人學得來的。等到他的遊記出版了,我會買一本,想有一本他親自簽名的書。
這是他寫在前面的幾句話:
「今年二月份開始,我帶著一個背包,一頂帳篷,一個睡袋,還有一個便攜汽油爐,依靠徒步和搭便車,獨自從美國西岸的舊金山出發途經美國西部,中部,在中部的密蘇里折向南方,到新奧爾良,再穿越美國南方各州,至佛羅里達改向南,直插位於加勒比海深處,美國大陸最南端的小島KEY WEST,然後又沿著海岸線一路北上,從南方到北方,最後在位於美國東北角的麻塞諸塞州結束了整個行程。這次旅行,我前後用了六個月時間,途經二十三個州,總行程約九千公里。
現在,我在紐約。塵埃落定,夜幕深垂,透過哈得遜河邊公寓的窗口,隔水想望的是曼哈頓的繁華燈火。塵埃落定,在路上所經歷的一幕幕遭遇,邂逅的一幅幅面孔卻總是揮之不去。古人說「鑒於止水」,很多時候,對於經歷過的人和,我們往往要離開一段距離和時間後才能看得更清楚些。
這樣的旅行不算太短,路上的種種見聞遭遇,也還算不太一般。準備一點一點寫下來。一路上我都在記日記,照片前前後後照了數千張(都還沒有來得及整理)。我不能確定將要寫的這篇東西會讓每個人都喜歡,但我能確定的是;我所寫得一切都是真實的。
上路之前的初衷很簡單,就是看看自己能不能用一種最簡單的方式走完全程,沒想過要寫什麼東西,但隨著腳下道路的延伸,要把在路上經歷寫下來的念頭卻一天天不斷增長,也越來越堅定。哪一天,當我把這篇遊記全部寫完之後,那才是這場旅行的真正終結。」
下面是一些評:
很久以前我看過凱魯亞克的《在路上》,他好像是從紐約到舊金山。方式和樓主一樣──搭便車和走路。他當時只帶了50美元,一路靠打工來維持,很艱苦。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d down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紐約到舊金山,成就了凱魯亞克。我想,同樣從舊金山到紐約,會成就riverfront。
關注你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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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歡樓主的這種遊記方式,既寫風景,也寫歷史地理及人物的經歷,特別是看一些人物的經歷故事,總是有旅途人事滄桑之慨。
樓主加強了我對於美國的真切感受。樓主碰上了一些很好的美國人。其實大部分美國人是很善良的,我甚至覺得,他們比我們的同胞要善良,要友好。
希望樓主不要為相冊的事灰心,繼續。我永遠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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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僅是遊記 地理 人文 歷史 風土人情等都涵蓋在文字中 讓我們能更真切的感受到美國普通人的生活狀態 瞭解美國 不亞於 馬克 波羅 讓歐洲人瞭解中國一樣支持樓主 我們的精神世界相通(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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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個帖子因為它超越了一般遊記.
作者能夠融入到旅行中的人,事中去,來對活著的真實意義進行探尋.而不僅是一個單純為旅行而旅行的過路客. 某種層面上,這是一種非常好的旅行態度, 即
你不只是一個過路人,
在你停留的時候,你就是停留的地方的一部分.
別做一個冷漠的看客.
寫這幾句,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看記錄片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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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看完,給人一種心靈的洗禮,敬佩樓主的為人和做事風格!深深的為那些義工的人性魅力所感染。人活著真的要做幾件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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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東西,剛開始只是抱著一種看看美國啥樣的好奇心態,看看圖片,看看文章什麼的,但到現在發現已經不單單是這樣了,就像上面有位朋友說的,這段旅行已經被樓主演繹成了生活,裡面的人,事都顯的那麼現實,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不知道該怎麼說了,等著樓主後面的東西.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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