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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有感於「兩會」勝利閉幕

作者:大陸億萬民眾  2007-04-04 17: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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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名「民選代表」參與、耗費了50億元人民血汗、在調集了全國70萬軍、警、憲、特的維持下,「大陸兩會」「勝利」閉幕了。這勝利可真是來之不易呀! 令人質疑的是:近五十幾年來,由一個沒有依法登記註冊、未經人民選舉、依據黨派利益需求、按執政黨指令組建起來的「偽政權」召集、操控、導演的「大會」哪一次不是「勝利」召開而後又「勝利」閉幕的?而這「勝利」給人民帶來了多少益處?這「勝利」是人民的勝利還是執政黨的勝利?!

五十幾年來,中國人民在封建、獨裁、專制、不受制約、不受監督、「法西斯」式的殘暴統治下,遭受的苦難一樁接著一樁,接踵而至、揮之不去。先是「合作化」使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緊接著「社會主義改造」使民族資產階級用自己血汗積累起來的社會財富變性為「黨產」;而後,城市居民的合法財產:——房屋又被「改造」成「由國家統一經營管理」;「反右鬥爭」人民群眾的「言論自由權」又被「陽謀」強制剝奪;接下來的「三年自然災害」餓死了三千多萬中華骨肉同胞;慘絕人寰的「十年浩劫」更讓人不堪回首:數以億計的人民群眾受到程度不同的衝擊,物質、文化財產被掠奪、精神遭受摧殘;「89六四」「血腥屠城」,多少愛國學生竟成「千古幽靈」;十幾年的「經濟體制改革」造就出一千多萬「待業」人口,苦難的下崗人生路斷絕、生活無著,當年拼著青春與熱血創造出來的社會財富轉眼間變成「太子黨」囊中私產;「城市危舊房改造工程」剝奪了「老百姓」的土地財產之後,又被「強制拆除」,千萬人妻離子 散、無家可歸、流落街頭;公安、司法、奸商、腐敗官員緊密勾結,羅織罪名、殘害黎民百姓製造無數冤假錯案;……;……,試問:執政黨黨魁們:人民遭受的深重災難同「大會的勝利」又有什麼關聯?你們在「會上」好話說盡,在「會後」壞事做絕,知不知道世上還有羞恥二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本是大陸執政黨人一手策劃、精心泡製的,(憲法第35條)明文規定: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自由。而由執政黨任命的政府官員哪一位不是執政黨人?有誰真正遵守過「自己」制訂出來的《憲法》呢?又有哪一位守法公民曾經享受過《憲法》賦予的這種「自由」?「兩會頭目」恬不知恥在「會上」高唱「民主與法制」,而「會場外」卻佈置警、特,殘無人道的鎮壓「上訪冤民」,會場外「行政舉措」與會場內「高談闊論」勢成南轅北轍,與「會」首腦指令「屬下」如此配合又怎能奏出「和諧」樂章?!

言論自由:本是「民主」首要內涵,原有的含義是:「人民的事情人民議」!大陸執政黨人未獲政權時也曾大力提倡,但到後來執政黨人卻背叛了自己的諾言,「以暴力手段推翻合法政府」建立統治地位以後,便剝奪了人民的這種權利,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百萬人因言獲罪,被「人為」定性為「政治犯」;而「兩會」上有人卻說:民主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百年才能實現,講話人卻沒有告訴人們:民主是應由執政黨人施舍還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力呢?!

信仰自由:本是人在思想上所追求的一種境界,它是一種純粹的意識形態,只要這種追求不觸犯國家法律,不言而喻任何一種力量都沒有干涉的權利,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沒有任何政治目的「法輪功」怎麼就莫名其妙變成了「邪教組織」?難道由執政黨人強加給人民的「共產主義」就不是邪教?! 出版自由:執政黨內的一個部門——「中宣部」橫行霸道,對黨內的宣傳事務不加管束,卻黨政不分、濫用職權對民間組織、政府新聞機構大施淫威,今日責令「新聞出版當局」禁書、廢書、封書、刪書若干,明日指令電視、廣播、報紙、期刊不准報導、不得發行,違者停業整頓、撤職查辦已成慣例,而受命於民、身居要職的黨魁們對此種公然違憲,如是肆無忌憚違法行為裝聾作啞、沉默不語,這到底為什麼?! 人權現狀:早就聽說「國民黨稅多,共產黨會多」:新年伊始各級地方「人大」便要開會、隨後便是「全國兩會」、「五一」必「會」、「七一」更少不了、「八一」難免、「十一」慶功,一年到頭檢查會、匯報會、座談會、經驗總結會、再加上政府召集的各種國際會議……,每到「開會」上訪人必遭監禁,居住地幾成監獄!有會你就開又礙著我「人權」什麼事了?且聽「執政首腦」的解釋:「為確保會議勝利召開、防止各地 ‘訪民’‘鬧事’!為穩定社會秩序、防止‘突發’事件,……對企圖煽動‘鬧事’者……云云」!使我「幌然大悟」! 出席會議的人都是「有頭有臉」的國家公務員,上訪告狀的全是「冥頑不化」的所謂主人翁,當服務員與主人不可兼顧時,當然舍魚而取熊掌了!

筆者甘冒‘泄露他人隱私’的風險記錄下幾位北京訪民的感受:「人家不是早就告訴過你嗎:偽政權開會之日,就是民眾受難之時。你還用得著抱怨嗎?!」;「我不能出門買菜、電腦被施放了「木馬」病毒、電話打不出去……」;「強衛、強衛,強行保衛!你去中央開會,我在家裡受罪」;「本以為住了院就能避開騷擾,不想他們竟把監控的座椅設在了病房的門口」;「算下來我一年中倒有半年出不了門,‘家’早就成了監室,國家省了錢,我可受了罪!」……粗略統計:「兩會」期間光北京一地被「重點」監控的上訪人就有數百人之多!我不知全國範圍內還有多少同胞享受同等待遇? 「人要臉、樹要皮」,但如果只要臉皮而不顧生命存亡,臉皮有什麼用?天下哪有即當了婊子,又能立成牌坊的美事? 尚若‘刑拘’、‘勞教’、‘監視居住’、‘精神病院’,能創造出「社會公平與正 義、創造出和諧社會」,國家何不多建監獄、拘留所、精神病院?即可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又能達到「定紛止爭」、「止訴息訪」之神奇功效,而且「投資少、見效快」,何需費盡力氣去搞什麼「宏觀調控」?!

司法公正:《憲法》第33條2款,明文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憲法》同 時規定: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組織及個人的干擾(這也是自有人類文明史以來人們所共同遵守的信條)。文字到是寫進了《憲法》,可大陸執政黨人能不能遵守卻是另外一回事;毛賊當年曾經說過「看待一個政黨不是聽它說了什麼,而是看它他做了什麼」,那就讓我們看看大陸執政黨人是怎樣落實自己訂出來的憲法規則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訓戒大陸司法幹部時最常說的一句話是:堅持黨的領導、緊跟黨中央的部署,為提高執政黨的執政能力搞好司法工作……;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酋首在各種會議上高喊: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ХХ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 「紅頭」文件:[93]106號硬性規定:「行政案件」審理,堅持司法支持行政;法發 [2007第2號]規定:……堅持黨的領導,始終把黨的領導作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政治 要求,作為提供保障的根本保證,保持法院隊伍永遠忠於黨、忠於國家、……的政治本色等等。(費解:是黨服從法律還是法律屈從黨?)


我們必須弄明白:什麼是黨?有共同利益追求的少數人組織成幫,謂之黨也;何為政策?執政黨人為維護本黨利益、依據黨派利益需求、即無人簽名負責、又不負法律責任,而制定出來的辦事規則!「政策」即未經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審議、表決,也未經制定人簽字、發布,怎能說它是人民意志的表達?!它也從來沒有保障過人民權益,歷史上發生過的冤假錯案,受害人權益被侵害時哪一次受到過「政策」的保護?!把是否符合「政策」作為司法審判標準、審判程序隨意定奪,又如何避免冤假錯案?!「人民法院」中清一色的「黨員法官」尊從上級意旨,私授其(黨)姦,並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又怎麼能保證「公平與正義」?! 難怪有人說:中國特色的司法機關與中共宣傳部就是執政黨豢養的兩條惡犬,主子讓它咬誰它就咬誰,讓咬幾口就咬幾口! 現如今,人民法院已成坐科犯姦、暗無天日之堂館,即不能獨立行使審判權,又不肯引咎退出歷史舞臺,何不更名「人民法院」為「黨法院」或「黨政策院」或「黨規章院」?即可規避人民質詢,又可名正言順‘胡審亂判’,即封阻了「上訪」人申訴之口,又節省了大筆「截訪」經費,畢其功於一役,何樂而不為?!
……,……,……
以上種種社會之怪象究其根源,諸君請聽獨夫民賊:毛匪賊東給出的註釋: 世上本無事,洋人自擾之。沒有憲法的社會,是最好的社會。中華五千年,從來沒有憲法,也沒見什麼損失嘛!漢唐強盛,有憲法嗎?滿清準備玩憲法,結果亡的更快。教訓是深刻的嘛!可我們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憲法,以為憲法就是治國安邦的靈丹妙藥,企圖把黨置於憲法約束之下。我從來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憲法,我就是要破除這種憲法迷信。國民黨有憲法,也挺當回事,還不是被我們趕到了臺灣?我們黨沒有憲法,無法無天,結果不是勝利了嗎?所以,迷信憲法的思想是極其錯誤的,是要亡黨的。我們偉大光榮正確的黨也是歷來不主張制定憲法的,可是,建國後,考慮到洋人國家大都定了憲法,以及中國知識份子還沒有完全成為黨的馴服工具的情況、人民群眾還受國民黨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慘國情,為了爭取時間,改造和教育人民群眾,鞏固黨的領導,還是要制定憲法的嘛。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政治上是極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為之的情況下,我們一定要化害為利,最大限度的縮小憲法的約束,堅持黨的領導。當然啦,將來如果有一天,條件成熟了,有人提議廢除憲法,永遠不要制定憲法,我會第一個舉手的,不舉手的肯定是國民黨。公安機關不是匯報說國民黨很難抓嗎?

我看,到了一定時候,他們會自己跳出來的,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當然啦,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 准。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如果沒有我們黨的領導,誰會執行現在這部憲法呢?有人不是說,敵對勢力最尊重憲法嗎?敵對勢力如果把黨趕下臺,頭一件事肯定就是廢除這部憲法,這你們能否認嗎?如果黨不領導憲法,黨就得下臺;黨下了臺,憲法也就完蛋了。同志們,你們說,黨不領導憲法能行嗎?如果哪個人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那我們也只好說:這個人比工農群眾還無知,需要到廣闊天地接受工農群眾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們的黨,好比諸葛亮,對於「憲法」這個阿鬥,是懷有極其複雜的感情啊!不公開 承認阿斗的領導地位是不好的,是無法向人民群眾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當擺設,也是不好的,是無法讓黨隨意向人民群眾發號施令的,也是遲早要被司馬懿抓去砍頭的。所以,我考慮再三,決定在全國所有學校取消憲法課,開設政治課,讓全國人民明白,第一,阿斗還是有的,諸葛亮也受他的領導,不會胡作非為的,放心好啦;第二,諸葛亮是最厲害的,是會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的;不聽他的話,後果會非常嚴重的,嚴重到比地球爆炸還可怕!

筆者才疏學淺,詞不達意,寫此掘文只為拋磚引玉!

2007、3、30(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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