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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界悲心浦志強

作者:蕭瀚  2007-02-08 04: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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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於想像力的人

就會同情那些聾啞、殘廢、窮苦的人

以及那些毫無抵抗力的小動物,

如果他想要逃避世界上的苦難,

就必須心腸變硬,掩耳閉目,

對外在世界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美】丹諾


說起浦志強律師,有人會以為他僅僅是一堆概念的組合——「公益律師」、「維權律師」、「大律師」…,但跟他接觸過,就會發現,至少沒那麼簡單,並且要有趣得多。

志強的個頭,我看足有190㎝,古代章回小說裡常說某豪傑「身長八尺,腰大十圍」,他基本合乎這個標準;《麻衣神相》裡還論及「聲如洪鐘」,這一條,他也合格。因為抽煙太多,他的聲音常帶著沙啞,而且平時說話常常會拖長了音節,很厚,瓮瓮的,像從肚子裡發出來。他那張標準的國字臉,說得俗一點是 「天庭飽滿、地閣方圓」,看人的時候,眼神炯炯的,但總脫不了頑皮的味道,因此彷彿很有點稚氣,有時是一種假冒偽劣的玩世不恭,很悲慘——這玩世他從來沒裝像過。

有人第一次見他,就跟我說:「志強高高大大,聲音又字正腔圓的,一看就像電影上的好人。」確實,他像是按照古代小說家和相師所定標準長的。

因為是律師,所以志強總是一身的西服,出庭的話當然還有領帶,除了藏藍色,我沒見過他穿其他顏色的西裝,他的風衣好像都是黑色的,敞著釦子,遠遠走過來,頗有點銀幕硬漢的味道,挺瀟灑。他的皮鞋是黑的,電腦是黑的,包是黑的,他的車還是黑色的,我想他可能就是喜歡深顏色的東西。

認識志強年頭不算很長,我們正式見第一面之前,文交、以致神交已久,所以都不記得具體見面的時間。2001年的時候,我寫過幾篇文章,探討美國對言論自由的制度性保護,以及中國當代該領域的問題,正好他在訴訟過程中能夠用到一些,後來的交往也多與我們的本行有關。

因為工作,我們有過不少合作,一起討論案件就不必說了,我們也一起出庭。《財經》雜誌的一篇報導讓某利益集團惱羞成怒,引來一場名譽權訴訟,志強和我一起代表《財經》雜誌,2004年初,那時天氣還很冷,在戒備森嚴得像監獄的北京東城法院,在那個小法庭裡,志強和對方律師展開了唇槍舌劍,這次庭審過程,我想可算個不錯的律師職業技術課堂,雖然這並不是他最精彩的一次。志強的工作建立在紮實的調查和材料功夫上,所以根本不需要用那些下三濫的所謂技巧,他是我見過颱風最正的律師之一,他尊重對手的人格,即使對手的辯風很猥瑣。法庭上的志強,辯才是一流的,多有急智——這是我根本沒有的東西,所以特別佩服,他常常在對方的陳述中,找到他們自己疏忽了的大漏洞,把對方逼得囁囁諾諾很難堪,在那種情況下,有些不入流的律師常常會被激出他們本性中的流氓勁兒,強詞奪理。時間過得太久,我記不起細節,本來可以舉點有趣例子的。有時我想,志強的這種特徵好像有點「人來瘋」,聽審的人越多,他會越來勁,發揮得越好。庭下,他常像個懶貓,一上了庭,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十八般武藝掄開耍。他的法庭風格完全是英美派的,他用常識訴諸人的善良天性和情感,所以往往很動人,法庭陳述常常就是一篇精彩的演講詞。如果對方千方百計迴避人的正常情感,就會很厭惡他的這種風格,甚至嫉恨他,而這正是他能成為公益律師的基礎。

如果把律師僅僅看作一種職業,而且按照據說現在最流行的「利益最大化」——所謂經濟學解釋,志強是個傻律師,余秋雨訴肖夏林名譽權案、《中國農民調查》的名譽權案、奧美定美容案、廣州電動車案…,他都是免費代理人,說他是維權律師,是因為他總是代理弱勢一方,這當然也是他被認為當代傑出「公益律師」的原因之一。

對許多人來講,志強首先是個俠客,其次才是律師。在奧美定訴訟案中,當張慧琴女士感到完全無助的時候,志強給她打電話,告訴她:「你的案子我接了,免費代理。」張女士萬分感激——她在深圳找過三個律師,都被拒絕了,據說經歷了那三個律師之後,她很悲哀,覺得在深圳2300個律師裡,怎麼就沒人能幫她?類似這樣的故事還有很多,不必詳舉,受惠於志強的無助者又何止於張女士一個呢?不僅如此,他還是個「散財童子」,見到人家有困難,就會看不過眼,隨機資助別人那是常有的事,他的心原本是顆慷慨之心。

志強的俠性造成他性格中特別稀見的一種特性,與人交往他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平時沒什麼來往,有事了才會找你,而最重要的是你需要幫忙的時候,他肯定不會缺席。他經常會問朋友們需不需要幫忙,如果需要幫忙,他會很及時,想盡辦法。去年夏天就有一次,他在西安出差,一個北京的朋友有急事找他化緣,他沒辦法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幫著解決,而且回來後立刻補上。這是我親身經歷的事情,至少可以說明,志強要是說幫不了忙,那就一定是真的,只要他還有點機會就不會拒絕。當然他也是那種嫉惡如仇的人,要是瞧不上誰,別說幫忙,這人還會明顯地感覺到他的輕慢。

即使和陌生人交往,他也幾乎完全沒有防範之心,這確實很少見——當然並不是說他容易上當,而是他與人交往幾乎過度的善意預設,前段時間他還在博客上聲稱有騙子打他主意,想想挺好玩的——騙到大律師頭上了,呵呵。

志強有俠心,更有童心,我想這兩樣從來都是孿生的。他大大咧咧,跟女性朋友在一起,把人家當哥們,沒啥溫柔的「紳士風度」;他有時無所顧忌,說話帶鋒露刺的,有一回就當很多人面說其中某某人辦案子不行,只適合搞理論研究——這符合事實,因為那個人不喜歡律師職業;他的辦公習慣凌亂不堪,到法庭上常常找資料找半天,有種人就是這樣,他們準備工作做得很好,具體行動的時候卻一鍋粥,但居然不出錯;他最有意思的習慣是,動不動就要帶點自嘲地自吹自擂,這種習慣要放別人那兒就是過於自戀,但在他那兒卻並不叫人厭煩,反而增加他的魅力,這真是件古怪的事——他成天「臭美」,人家也跟著「臭美」他,變得跟他一樣「弱智」?不是的,這種表面上的自吹自擂,骨子裡並沒有當真,他只是覺得好玩,是那種孩子式的既單純又笨拙、全無機心的玩笑虛榮心,所以人不會膩味,倒有點審美意趣。這一切在他的同事們那裡都成了寵他的理由,由著他胡鬧,他在事務所是個「屢教不改」的頑皮「一霸」、「胡鬧」大王,一定程度上,他們把他當孩子疼,我猜。

俠心與童心確乎是同在的,志強不僅僅在做律師,做公益律師,他還常常是一些重大社會事件的公開評論者,像那個說「可是他什麼衣服也沒有穿呀!」的孩子,所以不能發表、發在網上被刪除,自然也是常事。

在律師界,志強的文字能力要算相當好了,機趣、有想像力、有表現力,能感性,也能理性,但是有一個階段,他的文字我是不喜歡的,因為有時不必要的枝蔓過多,我直接跟他提過,建議他的語言方式與文體應該協調。志強是個從善如流的人,不多久,他的文字又恢復到原先的狀態了,而且更見內斂、凝重。最近他的那份《就廣州電動車維權行動的個人聲明》就很具典型性,嚴肅、莊重、心存善意但堅持原則,感情充沛但文采適度,且保有一份相應的職業性矜持,即使面對如此…(我現在盡量克制粗口)的地方政府,他也態度友善,這很不容易。是的,一般而言,他對誰都是友善的。一個極端的例子是,由於一些奇怪的原因,有時候東西廠會派人關心他,一個冬天的早晨,志強出門上班,看到樓道裡躺著他們的人,他心疼這些人的辛苦,歉意地跟人說:「我又不會跑,你們昨晚幹嗎不打個招呼?回去睡就是了!」他眼裡沒有敵人,孟子所謂「仁者無敵」,我想該這麼理解。

所以呢,僅僅說志強有俠心是不夠的。《南華早報》的記者吳薇女士告訴過我,說她採訪志強的時候,他談起過一個案件,當事人被當地政府戕迫得幾乎山窮水盡,吳薇說志強講著講著,「黃豆大的淚珠,啪嗒啪嗒地一顆顆往下掉」,我能想像當時他拿煙的手一定是顫的。吳薇說她當時很震驚,完全想不到一個40多歲的彪形大漢,竟然會為了別人如此常見的事落淚。雖然我未曾親見,但我相信這是真事。我也不想去問志強,因為男人之間是不能打聽眼淚的。他身上有高於俠心的東西,便是佛門所謂悲心,就是儒家所謂的悲天憫人,它是俠心的起點。正因為如此,他表面上大大咧咧的背後,藏著敏感和細膩——他會放過那些庸常的細節,卻不會忽視需要他關心和幫助的小事。

志強最大的缺點是像個「勞模」——完全沒有閑暇,他只有工作,幾乎所有的時間都處在工作狀態,幾乎沒有生活,這是我最不習慣、也最不贊成的,我認為拔刀相助、行俠仗義的事業只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能是全部——雖然我知道不能求全。

我曾說過,並不是哪個律師都有資格被冠以「大」字稱號的——貧賤不移、富貴不淫、威武不屈,此之謂大,志強正走在這條「遠大路」上。雖然離功德圓滿還早,但大律師的「初級階段」,他早已到達。有時我想,浦志強這人該說是個既複雜又單純的人——這是傑出律師最重要的素養,如果給志強畫幅漫畫,該是怎樣?

——板寸頭、黑風衣、叼著煙,眼睛有點被煙熏瞇著,眼神裡盈著笑意——再加點頑皮和微微的嘲諷就全了,左手端著《大悲咒》,橫在胸前,右手捏著《憲法》,垂在大腿邊…。

可惜我不會畫畫,只能寫點散感,給想瞭解他的人留點印象,畢竟這個時代大律師太少了。

2007年1月18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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