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如何在加拿大買房

有一些在加拿大以外的朋友,想在多倫多投資,或想在多倫多以自己的名義給親屬,子女買房,但是由於對多倫多的當地做法不太瞭解,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外國人可以買房嗎?

答案是肯定的,外國人一樣可以在多倫多置業。

那麼外國人和當地人買房,有什麼不同呢?以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看房,談判以及簽署購買合同,繳納訂金等過程中,並沒有分別,可以和當地人一樣看房,談判以及簽合同,如果本人不在多倫多,也可以通過傳真方式簽合同。

在多倫多,從看好房子,簽好合同,到交房,如果不用貸款,最快也要10天左右的時間。一般情況下,是30天,60天或90天後交房,時間是從合同生效日起計算。那麼,如果當事人,看好房子,等不到交房,要離開多倫多,則要在當事人離開多倫多之前,和被委託人到當地律師事務所,簽署委託協議,委託分為一般委託和有限委託兩種方式,前者,被委託人可以代委託人辦理任何事宜,權力較大。後者,受託人只能辦理與房產交易有關的事宜,權力有限。簽署委託書後,受託人即可代委託人辦理房子的交接事宜,如交定金,最後一次看房,交付餘款,拿鑰匙以及跟律師簽署有關文件等等。

賣房的時候也有一些區別:賣的時候,如果業主仍然是外國人身份,律師會要求賣方預付一定的保證金,等結清水電,管理費,地稅等雜費以後,再退還該筆保證金。

在貸款方面,外國人一樣可以貸款,但通常會要求外國人身份的買家支付房價的35%做首期,貸款額一般不會超出房價的75%, 但是,對來自美國的買家,有的銀行甚至可以提供0首期貸款。

在稅務處理方面,當地人售房,如果是自住房,盈利部分並不需繳稅;外國人則不同,賣房時須交納一定的保證金給稅務當局,房屋售出,盈利部分的稅務結清以後,再退還該保證金。盈利部分,參照所得稅率徵稅。

實際上,很多朋友以公司的名義購置物業,按照公司經營的稅率計稅,遠遠低於個人所得稅稅率,另外還可以把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等抵稅,所以出租,盈利的收入,所繳納的稅額不好簡單計算,最好諮詢專業人士。

對於房屋本身,以給親友自住,單純投資而論,由於購買目的不盡相同,對房產所處的地理位置,房屋結構,空間大小,設施齊全程度等要求也會不同,會有所偏重,最好多蒐集資料,加以認真分析,儘可能避免盲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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