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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親歷記

作者:邢小群  2006-10-23 02: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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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是我夢魘中的文革。沒想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又讓我遭遇到了。

2006年10月17日凌晨3點鐘,我們家的門鈴突然響起。這是以前從沒有過的事。丁東起身用對講機詢問:「餵?」沒有回聲。我們也沒有在意,繼續睡覺。當門鈴再次響起,我一看,才5點多,誰這麼早來啊?這時有了聲音,是傳達室的師傅。丁東穿著睡衣就去開門,結果發現門外站著一堆人。他明白是怎麼回事了。說,等我們穿好衣服吧。沒等我們穿好衣服,一群人已經進來。丁東請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中的一人拿出北京市安全局的工作證。然後另一人,開始念「傳喚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09條,犯罪嫌疑人丁東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我問:「109條是什麼?」他又從兜裡拿出一個紙條念,念得很快,我們根本沒有聽清。但他們已經不耐煩。接著念「搜查令」。要求丁東跟他們走一趟,說「有些事情調查」。丁東要求搜查完了再同他們走,他們說不行。理論一番,無用,決定我來看著他們搜查,丁東先走。

經歷過文革,我們心裏並不慌。但是我的87歲的婆婆(丁東的母親)還是嚇壞了。我們住的是裡外屋,老太太睡在外屋,老太太是眼睜睜地看著黑壓壓一群人把兒子帶走的。我送走丁東後,看到老太太在被子裡半起半臥不住地發抖,就我對衝進來的男人們說,請你們迴避一下,讓我給老太太穿好衣服,她不習慣當著男人的面穿衣服。他們還好,先退了出去。留下了兩個女警察。但是一個女警察馬上問我,有沒有手機?我說有,但平時不用。她讓我交給她。我著急先照顧老太太,就從提包裡拿出手機給了她,她說:「手機還是關著的。」 過後我回味,她是證實了我還沒有用手機給外面打電話。其實她沒有權力要去我的手機。

我先給婆婆倒了尿盆,在衣服還沒有穿好時,那些人已經衝到了裡屋。只見一個人上來就開始搬電腦。我問,這是要做什麼?他們說,要轉錄硬碟。我說,這不行,這是私人資料,你不能隨便拷貝。這時,有個人來揪我的衣服,說:請你不要干擾公務。我說,我不是你們的嫌疑犯,這個電腦是我和丁東的共用品,裡面也有我的文件。搞電腦的說,你可以把你的文件拷走。我說,我要向律師諮詢。他們同意了。我給律師打了個電話。律師說,他們硬要拷,你是攔不住的。但你有權要求他們不破壞你的私人用品。我只好先拷了我的文件。由著他們用儀器去拷貝整個硬碟。

這時,我婆婆嚇得手腳發涼,我一邊給她倒水喝,一邊要求給丁東的妹妹打電話,讓她過來照顧老人,他們同意了。丁東的妹妹半小時左右從她家裡趕來。這中間,老太太說心跳得厲害,我又趕快給老人沖了一碗藕粉,讓她把心慌勁兒壓一壓。

裡屋有四個人同時在搜翻,翻書,翻一羅一羅牛皮紙袋裡各種文稿,翻書架上的各類筆記本,翻抽屜裡的紙條,整個屋子在一寸一寸地篩著。另有人專門攝像。他們把隨時發現有嫌疑東西都要排在小桌子拍攝。但拍攝李銳先生的《廬山會議實錄》、《大躍進親歷記》、《我心中的人物》、《懷念二十篇》、《李銳論說文》這些大陸公開出版的作品,我很奇怪,還拍攝了與李老有關的在香港出版的《李銳近作》、《大哉李銳》,李南央《我有這樣一個母親》、《父母昨日書》上下兩本等,還有鐘沛璋先生的《與江澤民一席談》、何方先生的《黨史筆記》上下兩本,《胡績偉自選集》11本,丁群先生所編的《陸蘭秀獄中遺文》等,我已經明白了許多。朋友們集資印的《懷念李慎之》,還有作者寄來請丁東提意見的列印稿《李慎之評傳》,章詒和最初送給我們的《往事並不如煙》複印稿,也拍攝並抄走。我和一些文友待出版的隨筆叢書共五本校樣,竟也在抄走之列。很多信件、手記更在拍攝之中。他們把我們放在書架上的《明報月刊》全部排開拍攝。還問我,這是哪來的?我說:「朋友送的。不是港澳自由行了嗎?」還有一個女警官,一邊拿著已經撿出來要登記的書,一邊問:「張申府是誰?」我沒好氣地說:他是中國共產黨的早期創始人。總之,抄走的書籍達203本之多。

這時就聽見外屋老太太不停地說:「你們把我也帶走吧,把我兒子換回來……。我兒子是大好人……」

一會,鼓搗電腦的人又在拆卸我家電腦,我問:「你們在幹什麼?」他們說要把硬碟取下來。我說:「不是已經轉錄了嗎?」他們說沒有錄下來。我說:「你拆卸電腦,丁東回來怎麼辦公?」其中一個人說;「你以為他還能回來嗎?」我說:「你的意思是說丁東回不來了嗎?」那個人立即感覺他說的有問題,嘴軟了,說:「我不是那個意思。」但我的心裏已經開始擔心丁東回不來了。這時那個曾揪我的衣服的人又湊過來說:「這是涉嫌物品。打個比方說,如果你兒子拿著你家的菜刀去殺人,你說,這把刀還是你家的菜刀嗎?它就是涉嫌凶器。」我說:「這個舉例很生動,這樣的素材還有什麼,儘管提供,我會寫在文章中。」他不說話了。我預感,他們這次來可能不只為了調查某件事,明擺著是有罪推定,再設法取證。後來又進了一步,不要硬碟了,而是連主機一塊拿走。並囑咐卸電腦的人不要忘記帶電線。

丁東是5點45分被帶走的,抄家是從6點開始的。大約9點左右,他們說,抄到的一個小筆記本不見了,讓我拿出來,我說我沒有看見。那個年輕的便衣女警員,睜著錐子一樣的眼睛對我說:「拿出來吧,剛才還是文明搜查,否則就不要說我們不文明瞭。」意思是野蠻的要上手了。我心說,反正已經滿屋狼籍,我不怕你們再來一次。他們又開始翻老太太的抽屜、衣櫥,被褥;還在廚房、廁所,聲響很大地翻了起來。家裡的煤氣灶兩個眼,經他們折騰,一個眼已經不能用。
本來我是想拒絕簽字的,但他們說不簽字就不給我登記的附本,附本的重要性我當然明白,就簽了字。但寫下了這樣的話:我認為抄走我們私人的用書、手稿,信件,電腦主機,是非法的。

抄家之後,丁東母親由於生氣,呼氣不順,我們很擔心,妹妹丁寧請朋友幫忙,叫來一輛車,把老太大送到了醫院。開了中藥,服了一劑之後才好轉。

丁東被帶走時,我不清楚他「涉嫌」了什麼問題。晚上他回來後,才知道是因為幫助何家棟先生印製文集的事。丁東為他所敬重的長者做一些編輯圖書的事情不止一次。我知道其中的意義。對於中國很多知識界人士來說,當前的出版環境非常狹窄,很多人希望把自己畢生的作品或想說的話留下來,除了自己印製別無選擇。我父親就是帶著這樣的遺憾走的。我非常理解我先生的精神追求和歷史責任感。我不認為這是觸犯法律的事情。先不要說憲法明文規定的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就是具體的行政法規,哪一條禁止公民印製自己的作品存之後世,贈送親友?

抄走學者的研究資料,抄走學者賴以工作的電腦,強行窺視人家的私人空間,將其視為刑事犯罪工具,中國公民哪裡還談得上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在宣傳構建和諧社會的今天,是讓我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

何家棟先生是我非常尊敬的前輩學者。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是我的專業。當我得知何先生參與了小說《劉志丹》的寫作,並在這個被欽定為「利用小說進行反黨是一大發明」的冤案中受到牽連迫害後,於2002年11月對他進行了口述歷史採訪。我想,何老近些年的研究與思考大家會陸續在網上看到,但知道何老命運經歷的人並不多。何老前一天中午去世,我家第二天凌晨就被抄,我不知道應該悲痛,還是應該憤怒。為了讓更多的人瞭解何家棟先生是怎樣一個人,我願公布那篇採訪的全文,表達我對何老不盡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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