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大熊貓和我們一起娛樂至死?

近日,專程回成都參加「春春與你相約熊貓城」活動的代言人李宇春再次成為媒體的焦點。在幾千名瘋狂到頂點的「玉米」包圍下,李宇春和她認養的大熊貓「春春」在現場來了個零距離親密接觸。當神秘嘉賓大熊貓「小春春」現身時,玉米們更是大開閃光燈,叫聲、拍手聲、禮炮聲和一片白晃晃的燈光,嚇得「小春春」縮成一團,當場暈了過去。(《重慶晚報》1月22日)

一場尋常的商業秀,因為一隻國寶大熊貓的到來而顯得非同尋常;一群狂熱的追星族,用自己非理性的熱情「嚇暈」了大熊貓。筆者不明白,追星也好,炒作也罷,讓大熊貓摻和進來幹啥?對此,主辦方聲稱:「把熊貓弄過來是個公益活動,是想喚起大家對大熊貓的關愛,純粹是公益的。」這是一個荒謬得不能再荒謬的理由。明明把大熊貓當成了助長娛樂炒作的工具,還打出一個公益活動的幌子,令人憤怒。

時下當真是一個娛樂年代。大眾為了娛樂而痴迷,而沉醉,而瘋狂。打開電視,娛樂節目滿天飛;啟動電腦,明星緋聞、激情寫真、熱辣誘惑比比皆是;翻開報紙,昨天明星鬧離婚,今天名人出醜聞……如今,我們不僅自己娛樂了,還為了自己的娛樂,把大熊貓這種國寶級動物也驅趕著粉墨登場,使之成為一種娛樂的道具。

美國著名媒體文化研究者尼爾.波茲曼在他的書《娛樂至死》中,悲哀地寫道:當一切公眾活動都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一切文化內容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庸,而且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

本著娛樂的精神,我們原本應該平和地看待一些娛樂的事物,既娛樂了他人,又娛樂自己,一舉多得。然而,為了娛樂而不惜一切,為了娛樂而放棄起碼的道德底線,連國寶大熊貓都要為娛樂而犧牲---我們不妨回過頭來問一問自己:這種娛樂是正常的嗎?難道要讓大熊貓和我們一起娛樂至死?

我不敢否認娛樂的價值,可現實卻警示著,我們已經陷入盲目娛樂的泥潭了---當娛樂充斥著我們的生活、干擾著我們的思維、影響著我們的理智的時候,除了生於娘胎,死於娛樂,或許我們已經沒有其他選擇。

中國青年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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