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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汀:中國公民

 2005-11-21 20: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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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郭點評:劉路即山東李建強律師,現在青島執業,是一位才華橫溢,思維敏捷,文采超群,辯才一流的出庭律師。因劉迪,羅永忠;徐偉,海科,張宏海,楊子立新青年學會四君子,杜導斌相繼因言獄獲罪被捕被無罪重判;劉路和郭國汀律師在中國律師網上發表短評支持上述志士仁人。隨後劉路就因言獲罪問題發表了一篇評論寫出了中國律師的心聲;南郭極力鼓動劉路修改之作為中國律師群體上書第一號議案,並建議該議案命名為「李建強議案」。劉兄果然才思敏捷出手不凡,當天迅速寫出了上述應當載入中國律師發展史冊的《李建強議案》。南郭隨即在中國律師網上為公開上書極盡宣傳鼓動之能事,不到20天該議案點擊率高達5000人次,終於有約150名律師勇敢地簽上了他們的名字;被民間譽為思想監獄中國律師集體上書第一例。隨後送達中共高層,然而,迄今不但沒有任何書面答覆,反而給此次網上簽名上書活動發起人的待遇極高:李建強律師於2003年10月間被山東省司法局強取收回律師執業證,沒有任何說明也沒有任何理由;僅是口頭告知半年內不得有任何過激言論,以觀後效;至於郭國汀律師則直到2005年2月23日被上海市司法局採取流氓手段騙走律師執業證,並被中共當局聯手驅逐出境。

此次中國律師集體上書活動意義重大,標誌著中國律師參政議政意識的覺醒,也意味著中國律師作為最具潛力的政治力量已經開始形成,南郭堅信中國律師和中國法律人必將成為中國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建設的中堅力量。

目前中國人權律師業已與中國法律人精英群體聯手,以賀衛方教授為代表的中國法學界傑出代表人物,諸如:王怡,陳永苗,李柏光,郭飛雄……在陝西石油案,太石村案,陳光誠案中皆有精彩表現;可以斷言中國人權律師與中國法學界良知教授學者的聯手,必將使爭中國自由民主人權運動進入一個新階段。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的泱泱大潮勢不可擋,任何人任何黨派試圖阻止歷史潮流滾滾向前純屬徒勞。廢除「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理所應當,該法是典型的惡法也是中共流氓暴政用於迫害中華政治精英志士仁人的所謂法律依據。

南郭認為:顛覆中共流氓暴政不但無罪,而且有大功於國於民於中華。反共決不等於反中國。中共流氓暴政本身決不等同於中國國家政權;兩者無論從名稱到內容實質均無任何相同之處;中國國家政權屬於中國全體國民,唯有取得全體國民的同意和授權,執政者才具有合法的執政地位。而該同意和授權必須按法定程式定期在自由狀態下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強制或威脅利誘下進行的不記名投票公開選舉得以確認。然而中共流氓暴政從未舉行過任何一次符合上述要求的全民公投。因此中共流氓暴政自始不合法,這正是中共用暴力流氓謊言欺騙竊取中國國家政權56年來,一直黨禁報禁進行法西斯流氓專制統治的深層原因。也是中共流氓暴政當局不顧人間一切公道公德,甚至視其自已制定的憲法如草紙般的根源。中共流氓暴政一日不滅亡,中國人民的苦難一日不止。

南郭強調:任何迄今仍向中共惡黨請求平反六四或平反法輪功者,皆屬不明白不瞭解中共本質的一箱情願之舉;也是不瞭解中共實質上早已外強中乾弱不禁風處於風雨飄搖行將跨臺進入倒計時不可避免的命運的事實。殺人犯無權為其殺人罪行自我平反!強暴犯當然也無權為其強暴罪行自行平反!中共流氓暴政是當代最大的殺人犯罪集團,也是最大的精神心靈靈魂強暴犯罪集團,豈有自我平反之理?!

因此,南郭堅決主張:徹底拋棄唾棄推翻顛覆中共流氓暴政,是當代中國人的基本人權也是最光榮的義務和責任!《特權論》是每個志士仁人的必讀經典,廣傳《九評共產黨》退出中共惡黨,是救國救民救自已的最佳途徑。高智晟律師走在前面了,全體國人跟上呵!


李建強 /網名劉路 律師 青島

郭國汀 教授/ 律師 上海

2003年7月1日原載中國律師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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