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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中国公民

 2005-11-21 20: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南郭点评:刘路即山东李建强律师,现在青岛执业,是一位才华横溢,思维敏捷,文采超群,辩才一流的出庭律师。因刘迪,罗永忠;徐伟,海科,张宏海,杨子立新青年学会四君子,杜导斌相继因言狱获罪被捕被无罪重判;刘路和郭国汀律师在中国律师网上发表短评支持上述志士仁人。随后刘路就因言获罪问题发表了一篇评论写出了中国律师的心声;南郭极力鼓动刘路修改之作为中国律师群体上书第一号议案,并建议该议案命名为“李建强议案”。刘兄果然才思敏捷出手不凡,当天迅速写出了上述应当载入中国律师发展史册的《李建强议案》。南郭随即在中国律师网上为公开上书极尽宣传鼓动之能事,不到20天该议案点击率高达5000人次,终于有约150名律师勇敢地签上了他们的名字;被民间誉为思想监狱中国律师集体上书第一例。随后送达中共高层,然而,迄今不但没有任何书面答覆,反而给此次网上签名上书活动发起人的待遇极高:李建强律师于2003年10月间被山东省司法局强取收回律师执业证,没有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理由;仅是口头告知半年内不得有任何过激言论,以观后效;至于郭国汀律师则直到2005年2月23日被上海市司法局采取流氓手段骗走律师执业证,并被中共当局联手驱逐出境。

此次中国律师集体上书活动意义重大,标志着中国律师参政议政意识的觉醒,也意味着中国律师作为最具潜力的政治力量已经开始形成,南郭坚信中国律师和中国法律人必将成为中国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建设的中坚力量。

目前中国人权律师业已与中国法律人精英群体联手,以贺卫方教授为代表的中国法学界杰出代表人物,诸如:王怡,陈永苗,李柏光,郭飞雄……在陕西石油案,太石村案,陈光诚案中皆有精采表现;可以断言中国人权律师与中国法学界良知教授学者的联手,必将使争中国自由民主人权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泱泱大潮势不可挡,任何人任何党派试图阻止历史潮流滚滚向前纯属徒劳。废除“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理所应当,该法是典型的恶法也是中共流氓暴政用于迫害中华政治精英志士仁人的所谓法律依据。

南郭认为:颠覆中共流氓暴政不但无罪,而且有大功于国于民于中华。反共决不等于反中国。中共流氓暴政本身决不等同于中国国家政权;两者无论从名称到内容实质均无任何相同之处;中国国家政权属于中国全体国民,唯有取得全体国民的同意和授权,执政者才具有合法的执政地位。而该同意和授权必须按法定程式定期在自由状态下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强制或威胁利诱下进行的不记名投票公开选举得以确认。然而中共流氓暴政从未举行过任何一次符合上述要求的全民公投。因此中共流氓暴政自始不合法,这正是中共用暴力流氓谎言欺骗窃取中国国家政权56年来,一直党禁报禁进行法西斯流氓专制统治的深层原因。也是中共流氓暴政当局不顾人间一切公道公德,甚至视其自已制定的宪法如草纸般的根源。中共流氓暴政一日不灭亡,中国人民的苦难一日不止。

南郭强调:任何迄今仍向中共恶党请求平反六四或平反法轮功者,皆属不明白不了解中共本质的一箱情愿之举;也是不了解中共实质上早已外强中干弱不禁风处于风雨飘摇行将跨台进入倒计时不可避免的命运的事实。杀人犯无权为其杀人罪行自我平反!强暴犯当然也无权为其强暴罪行自行平反!中共流氓暴政是当代最大的杀人犯罪集团,也是最大的精神心灵灵魂强暴犯罪集团,岂有自我平反之理?!

因此,南郭坚决主张:彻底抛弃唾弃推翻颠覆中共流氓暴政,是当代中国人的基本人权也是最光荣的义务和责任!《特权论》是每个志士仁人的必读经典,广传《九评共产党》退出中共恶党,是救国救民救自已的最佳途径。高智晟律师走在前面了,全体国人跟上呵!


李建强 /网名刘路 律师 青岛

郭国汀 教授/ 律师 上海

2003年7月1日原载中国律师网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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