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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擇校費下的九年「義務」教育

 2005-11-07 16:2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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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直在喊著九年「義務」教育,但目前大陸中小學生不僅要交高額的學費和書費、以及名目繁多的種種費用,有的還要繳納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的「擇校費」。而數百上千萬元的擇校費多為校長等諸多貪官佔為私有。更有一個13歲的小學生為了給父母省下要命的10萬元「擇校費」自殺身亡。

據新華網安徽頻道11月07日報導,合肥市42中學前任校長賈鴻因夥同校總務處副主任申紅、會計戴永平挪用公款案日前被檢查機關偵查終結,並在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公開審理。

賈鴻在法庭上介紹說,2004年6月,他在擔任合肥市42中校長期間,該校總務處副主任兼主辦會計申紅找到他,提議用「帳外帳」上的公款為各自購買一套住房。賈鴻同意後,兩人分別訂購了「海棠花園」的一套商品房,賈鴻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42中的校跨學區一次性借讀費收取標準為1萬餘元。而在合肥市,各大中小學的擇校費不等,家長們普遍透露只要認識學校領導,或找到政府領導說情,也可以少交。氣憤的家長說:「政府天天喊著『義務教育』,可事實上全都是欺騙我們老百姓的!」

據重慶市政協的一份提案顯示,重慶市某些中學收取「擇校費」已進入市場化按質論價階段。渝中區某些重點中學4萬元/人(起步價),沙坪壩區1.6萬元/人(起步價);連三峽庫區某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重點中學每個擇校生也得交1萬-2萬元。

更悲慘的是:今年7月,為了給父母省下10萬元擇校費,寧夏銀川市13歲的小學畢業生秀秀選擇放棄了自己的生命而離開了人間……。

每到招生季節,全國許多城市還會發生這樣的怪現象:一些名校的校長、副校長,甚至招辦主任、教務主任等都一齊失蹤。一位名校校長無奈地說:今年我收到的條子已經遠遠超過了學校的招生計畫,最多的一天收到10個。這些條子都是得罪不起的上級和能制約他們的企事業機關領導人所開出的。

在如此「九年義務教育」下,窮人家的孩子失去了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還有眾多的孩子連最差的學校也讀不起。曾經有個大陸記者問過一個陝北八歲的放羊娃:

記者:你放羊做什麼?
放羊娃:放羊為了攢錢;
記者:攢錢做什麼?
放羊娃:攢錢蓋房;
記者:蓋房做什麼?
放羊娃:蓋房娶媳婦;
記者:娶媳婦做什麼?
放羊娃:生娃;
記者:生娃做什麼?
放羊娃:生娃放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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