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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中國記者落難記錄

作者:作者:昝愛宗  2005-09-28 03: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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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鳴不平的媒體遭遇權力,當說真話的記者觸犯官員,一切倒霉和不幸就從此開始了。

這個權力自然不是公民依照憲法賦予掌權者的合法權力,而是非法的人治暴力。因為在這個專制社會上只有非法暴力才能使人陷入囹圄,才能使人不能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槍桿子裡出政權,政權裡出暴力。暴力面前,人人噤聲,四處鴉雀無聲。

前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主任姜維平,因為真實報導了遼寧當地的腐敗真相而至今身陷囹圄。姜從1998年開始以筆名在香港媒體上撰寫系列文章,揭露遼寧省一些高層領導貪污腐敗的行徑。其中「薄熙來專制下大連市民叫苦連天」一文,揭露了中共元老薄一波之子,在太子黨中正在升起的「政治明星」薄熙來(前大連市市長、遼寧省省長、現國家商務部部長)的一些大陸媒體禁止刊登的消息。此外還曝光了一些權貴的性醜聞,如「瀋陽市副市長澳門輸掉四千萬」的文章,揭露了瀋陽市副市長馬向東用公款在境外賭博,一次輸掉幾千萬人民幣,以及大慶市市長錢棣華貪污公款,為他的29個情婦購買公寓等腐敗醜聞。2000年12月,姜維平被遼寧省大連市國家安全局秘密逮捕。他被秘密關押一年多後,2002年1月25日下午大連市中級法院開庭審判此案。在這次審判中,姜維平被控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姜維平當庭否認控罪,並扔掉要他簽字的鋼筆,疾聲譴責對他的判決是「對法律的踐踏」,表示將會上訴。儘管這種上訴最後還是以「維持原判」而告終。

2004年6月,終審的《南方都市報》副總編輯喻華峰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被控貪污、行賄、受賄案,被稱為「中國新聞史最黑暗一頁」,備受國際輿論關注。2003年率先曝光SARS 疫情及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案的《南方都市報》,懷疑遭當局秋後算帳,該報副總編輯兼總經理的喻華峰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2004年初被當局拘捕,隨後控以貪污、行賄、受賄等罪名,分別重判入獄12年、11年。2004年6月15日,二審時並沒有得到無罪釋放,只是刑期分別被減為8年和6年。當庭,喻義正辭嚴地作出抗辯:「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冤案,很多有利的證據都不被採納。我看見莊嚴神聖的國徽,但它被蒙上了灰塵。你們可以玩弄法律,但不能玩弄歷史!」喻的妻子向麗說,她和家屬們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因為案件只有「有罪與無罪的區別,沒有12年和8年的區別」。

家屬們都認為這是一宗不折不扣的冤案,繼續通過合法途徑為喻華峰作無罪申訴,初步將蒐集相關的資料,然後呈交中共中央政治局、最高法院或廣東省高級法院,希望能還喻華峰清白。在網上,有網民認為《南都》案「就是今天的孫志剛,誰來為它鳴冤?」、「一個13億人口泱泱大國,居然連一份有社會良知的報紙都容不下!」喻華峰案的辯護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許志永表示,喻華峰不僅不是一個令人痛恨的腐敗分子,而是一個令人尊敬的報業經理人,一個無辜的受難者。《南都》案令他對中國的司法和社會幾乎絕望,「為中國的司法感到悲哀」。

原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1998年5月率先揭露運城地區弄虛作假大搞假滲灌工程(當時的省委書記是胡富國),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報》「讀者來信內部版」刊登了他採寫的文章「山西運城搞假滲灌浪費巨額資金」。緊接著,《南方週末》、《民主與法制》、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和《焦點訪談》、《中國青年報》、《農民日報》、《中華新聞報》等多家新聞媒體,都相繼對這一地方政府主導的造假工程作了報導。在輿論壓力下,中紀委負責人批示,要求「山西省紀委先行查處」。這個時候政府應該對立功者高勤榮進行獎勵,可沒想到不但沒有獎勵,而且是加倍的打擊。

1999年5月4日,受當地政府部門的暴力迫害,以莫須有的罪名(如「受賄罪、介紹賣淫罪、詐騙罪」)被判刑12年,現服刑於山西省晉中監獄。腐敗者未必都有壞下場,但反腐敗者多半受到權力的報復。學者何清璉評論說,這是中國「反腐敗」的慣例,檢舉貪污腐敗者的信經常被上級政府發回被檢舉者手裡,讓他們自己查處。如此「查處」的結果當然是檢舉腐敗者受到懲戒。因而高勤榮被誣入獄,服刑至今。

現實面前,怪事不怪,非法法也。大凡腐敗不是反腐敗反出來的,而反腐敗部門本身就是大腐敗。正常情況下,輿論監督應該是反腐敗的高效良方,但在非常情況下,卻受到嚴格控制,無法使用,甚至屢被打擊,被迫走向了反面。如最近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河南商報》就遭受停刊打擊。據該報(停刊前)報導,7月31日,河南汝州市寄料鎮一煤礦發生了礦難。由於得知有瞞報,許多真假記者奔走相告,說是「領工資」了,紛紛前往領「封口」費。8月15日,《商報》記者在接到群眾舉報後前去採訪。據當時報導,「總共有480多名記者排隊領取紅包,當地煤礦安排了兩個賓館接待,總共花費了20萬元人民幣。《商報》的暗訪記者也領取了1000元封口費,但最後上交了報社。報導一出,全國輿論嘩然。上海《東方早報》、廣州《南方都市報》等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國外媒體也轉載。

可是,事情的結果卻是往相反的方向發展,該報因此次曝光事件,被當地有關部門認定是「不實」新聞(該省省委書記徐光春此前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廣電總局局長),被處以停刊一個月的處分(9月17日至10月17日)--對報紙最大的懲罰。據說這在河南新聞界是絕無僅有的。到底該報有沒有「不實」,有關部門應該拿事實說話,公開披露,而不能拿政治大帽子一扣,擴大打擊面,亂來一通,殺雞駭猴,讓所有媒體不敢再多嘴--至於客觀真相,可以完全不當一回事了。

如果說孫志剛是收容遣送制度下的犧牲品,那麼現在姜維平、喻華峰、李民英、高勤榮,以及河南商報慘遭打擊,應該是當今宣傳部「老虎屁股摸不得」、「報喜不報憂」、「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嚴厲規定下的犧牲品。如果揭醜記者和媒體都對各類腐敗醜聞遵守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聽話」制度,同流合污,現在照樣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分一杯羹絕對沒有問題,但這個社會就會倒退到《一九八四》的恐怖時代。

一個國家,悲哀的是只有一種媒體,發出同一種聲音。早年,《大公報》社訓為「不黨,不賣,不私、不盲」,該報創辦人王芸生說新聞記者要敢於說真話,不怕殺頭。然而,這一真理到了現在卻越來越稀缺成 「文物」 了。整個社會上,成千上萬的記者們當聾子可以,當啞巴可以,就是不能當明白人、不能發出真實的聲音。否則,「領導就要生氣了」。

2005 年7月4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播發的《浙江臨海:政府圖政績學校比氣派》一稿,報導了浙江臨海市多所中小學在政府的推動下,不惜揹債幾千萬元甚至高達數億元,競相攀比遷建豪華校舍陷入困境的現象,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可是,該市的一位主要領導(不是市委書記,便是市長)看到報導後,在臨海的一次領導幹部會議上,公然指責《臺州日報》刊載新華社「這樣的文章」「不負責任」,讓臨海不好的影響擴大化,並指責有關部門「監管不嚴」(如此水平,如此掩耳盜鈴)。

7月7日,在臨海市的統一佈置下,《今日臨海》(原《臨海日報》)在頭版用整版的篇幅以《教育,臨海的一張名片 ---我市教育發展紀實》為題,並配發評論員文章予以回應。當地電視臺也擠出黃金時段,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針對市民的議論,不懈宣傳臨海教育的「輝煌成就」。當地退休教師協會名譽理事長金伯裡說:「新華社的報導符合事實,切中臨海教育問題的要害,但當地領導不正視存在的問題,卻用《教育,臨海的一張名片》之類的文章掩飾真相,欺騙社會,這種做法令臨海大多數的教師和群眾極為反感!我看這不是『名片』而是『明騙』。」

寧願「名騙」,也不要被揭穿。這就是一種聲音的「好處」,重要目的是討領導歡心。

2005 年8月,浙江省紹興市外宣辦丁姓女主任,對外地前來新昌揭露當地三家藥廠(京新藥業、新和成製藥、新昌製藥廠)污染問題的記者先是採取跟蹤和「勸說」的軟招,然後再用打擊的硬招,到記者的上級主管單位告狀,軟硬兼施,信口雌黃,甚至血口噴人,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代價打擊說真話的記者,利用中央宣傳部下達的所謂禁止「異地輿論監督」和記者不得跨行業和跨地區進行輿論監督的禁令,逼迫記者閉嘴。而事實上,多年來老百姓反映最強烈的最關鍵的地下水和空氣污染問題已經不那麼重要了。同時,某些部門還無恥地利用媒體正面吹噓該地「水更清、天更藍」,迴避和掩蓋事實真相,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哪能結出好果子呢?現在流行的所謂「控負」(地方政府控制新聞媒體對本地區的負面新聞報導),與禁止異地輿論監督如出一轍,就是對媒體記者的採訪進行干擾,動用各種關係「救火」,讓所有的負面的新聞扼殺在萌芽狀態,以達到所謂消除「不利影響」的目的。事實上,在一個正常的非專制國家,如此非法行徑是肯定上不了枱面的,不但嚴重妨礙新聞自由,還影響社會公正,甚至毒化社會,把國家引入歧途。(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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