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籍民工陳忠明進京向《新京報》舉報河北定州一磚窯使用包身工,並協助記者實地調查,隨後在該市某賓館神秘失蹤一案,成為中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從《新京報》有關此次失蹤事件的報導來看,定州窯廠使用包身工這類事情並非首次「見光」,此前已經有過中央電視台聯合該省報紙《燕趙都市報》於2004 年1月8日做過聯合報導。類似定州磚窯包身工模式在今天的中國亦非個別,綜合多年的報導,可以將其流程總結如下:包工頭採用各種方式誘騙民工到工作場地 ──非法限制民工的人身自由──掠奪性使用民工的勞動能力。這一切的目的只有一個:為了節約勞動力成本。
而「節約」勞動力成本所得到的收益,並非這些廠主、窯主或礦主能夠獨個兒吞下,他們得讓周圍一切能夠管得著他的人「利益均沾」。只要看看以下事實:「從北京來」的幾個記者前來調查一個小小的磚窯發生的事情,而當地定州就能夠出動幾個部門的負責人來應付此事,包括保定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謙、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勞動監察大隊隊長,以及執行任務的北城派出所副所長等各路官員。
這還只是在前臺出現的人物。至於一個小小的磚窯主如何將他那個小小磚窯的利益編織成一個網路支撐系統,並讓與這張網路沾邊或不沾邊的各路神仙護駕,這真是只有局中人才能夠弄清的問題。最耐人尋味的是,記者發現定州市應付這類問題可算是駕輕就熟,《燕趙都市報》2004年1月9日的一則報導談到,該報3年來對定州磚窯包身工事件已經有過10來次報導,但這一問題卻一直得不到解決。如果說是媒體級別低,報導不能引起足夠的重視,那麼《燕趙都市報》與中央電視臺的聯合調查應該算「級別高」了。該調查提到,3年間不斷接到逃出來的民工投訴定州磚窯強迫勞動,要求解救被困工友,大致情況與本報舉報人陳忠明所述無異。但問題依然如舊。
這裡涉及的問題就是媒體的功能極限。在任何國家,媒體並無查處事權,媒體報導的功能只是通過譴責違法與違背社會道德的事情或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並讓當事人感到羞恥,在壓力下「自覺」改正或者在法律強制下改正。如果說在90年代中期以前,受到輿論譴責與受到處罰之間尚有關聯,那麼越到後來,這種關聯度越小,許多人只是易地為官而已。而中國政壇現在的普遍特點是:對於政府的集體行為受輿論譴責並不怎麼在意,只在意這種批評是否會引致丟官失勢的懲罰。
這一現象意味中國政府已經喪失了政治羞恥感。各級政府對付媒體採訪的策略也早已臻成熟:先是拚命捂蓋子,不讓醜惡曝光,包括給採訪記者施加壓力直至毆打;繼之是對媒體負責人施加壓力,讓其知難而退。大多數媒體確實頂不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在最後關頭被迫放棄報導。
至今生死不明的陳忠明千辛萬苦進京找媒體,總算有一家媒體願意派遣記者陪他去查訪此事,但沒想的是,人家釜底抽薪,讓舉報人神秘失蹤,令《新京報》這一遠來的和尚沒法將這本經再念下去。現在問題的重心已經轉移到尋找失蹤的民工。海外華文媒體開始批評:置消息來源安危於不顧是中國新聞界的悲哀,並且拿可憐的中國記者與美國《紐約時報》記者米勒相比,認為這位美國記者為了保護消息來源,不惜入獄;而中國記者由於自身的怯懦與媒體事後的不負責任,陷新聞線索提供者入生死不明的危險狀態。
這一批評從表面上看來確實無懈可擊,但如果文章的作者能夠考慮中國記者被稱為「高危職業」,並瞭解這種高度危險來自於瞭解真相與披露真相,也許會調整一下批評方向,不僅僅只批評相對政府強勢而言處於弱勢的記者。(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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