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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的自殺是否另有人下的秘令?

 2005-05-05 15: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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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6月22日,一群造反派按原計畫繼續審訊李立三,同時通知他參加下午還將舉行的批鬥會。李立三用近乎哀求的語氣說,他身體不好,上午需要休息,下午的批鬥會實在也不能參加。造反派做了讓步,允許他上午休息,但下午的批鬥會必須參加!

  當天下午3點,批鬥會現場就是不見主要批鬥對象李立三的身影。最後,主持人宣布批鬥會因故改期……直至7月4日下午,造反派不得不在華北局機關全體幹部大會上宣布:李立三畏罪服毒自殺,自絕於黨!同時留下遺書一封。

  李立三死後,造反組織的權威人士放出風來說:6月21日李立三與李莎李立三夫人在汽車上分手時,他的「特務上級」李莎向李立三發出要他自殺的指令,意圖滅口。安眠藥是李莎交給李立三的。

  然而,那「權威人士」的說法,顯然是毫無根據的。因為:

  其一,據6月21日押解李立三夫婦的常某(批鬥李立三聯絡站的北京地質學院學生)6月22日交代,李立三夫婦在車上的談話根本沒有李立三向李莎要安眠藥的內容。

  其二,6月21日下午常某押送李立三夫婦上了同一輛汽車,原以為是送他們回家。誰知車行到文津街人民醫院附屬醫院附近突然停下,常某命令李莎下車轉到另一輛汽車去,李莎當時根本不可能有要把他們分開的思想準備。也就是說,她怎麼有機會在這時向李立三下達「讓其自殺的指令」呢?在這種情況下,李莎怎麼會有可能當著常某的面把安眠藥交給李立三呢?

  其三,據說,1970年華北局機關幹部在追查李立三的死因時,原造反組織的「權威人士」又說,「李立三自殺時服的安眠藥是他自已早有思想準備,早就帶在自己身上的。」這種說法同樣毫無根據。

  李立三服用安眠藥有幾十年的歷史,這點我們當秘書的(指李思慎)最瞭解。晚上沒有安眠藥,他不能入睡。當時,出於安全考慮,為防不測,我(指李思慎)曾經給李立三的服務員胡玉珍明確提出要求:必須加強對安眠藥的保管,每晚只給李立三兩粒(這是李立三習慣服用量)。後來,在李立三思想鬥爭最劇烈的時候,服二粒安眠藥不能入睡,就找服務員胡玉珍要安眠藥。胡玉珍對他說,李秘書早有交代每天只給兩粒,堅持多要不給。第2天,李立三把我叫去,對著我大發脾氣,追問我為什麼不給他安眠藥。我笑著回答說:「立三同志,我這是好意。」李立三向我吼著,「這簡直是笑話,幾十年風風火火我都過來了,難道還經不起這次考驗?你不就怕我自殺嗎?自殺是叛黨行為,這點我明白,難道我能走上叛黨的道路嗎?簡直是笑話。」表現得很激動。但無論李立三怎麼發火,我始終不讓步。事後我對胡玉珍更加明確地要求:把安眠藥保管好,控制好。這說明,服務員每天給他送兩粒安眠藥,他每天必須吃掉,不可能不吃或少吃積攢起來。也就是說李立三根本沒有自帶大量安眠藥在身上的可能。

  直到1983年,河北省委機關在整黨中,又對涉及李立三自殺問題(因一些當事人在河北省直機關)進行過一番追查,同樣毫無結果,不能自圓其說。

  1980年3月,中央決定給李立三召開追悼大會前,中央組織部讓李立三的家屬子女看了李立三死亡時的醫院「驗屍報告單」,上面記載:身高1.63米(與實際的1.78米相差了15公分),體重56公斤。這顯然也不符合實際,成了又一個謎……

  所以,李立三之「自殺」,始終是一個懸案,成為「文革」亂世的一道不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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