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與忠誠有必然聯繫嗎?

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著名活動家丹東在臨死前說了句大實話:「誰能將祖國放在鞋底上帶走?」近年來,隨著中國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海外華人因為這份與生俱來的鄉愁呼籲中國政府能夠重新審視1980年制定的單一國籍法。12月6日新華網轉載《國際先驅導報》的文章便再次提到了這一訴求。不過此前《環球時報》刊載的一篇文章卻認為雙重國籍不可取,最冠冕堂皇的理由竟是「一個人能忠於兩個國家嗎?」

對這個「要錢不要人」的立場,有華文媒體悲從中來,稱該文將僑民對中國文化認同的訴求變成了充滿敵意的道德審判,「給一腔熱忱的海外華人澆了一盆初冬的冷水。」限於篇幅,我在本文不探討雙重國籍可行性的技術細節,只接《環球時報》那篇文章的話茬,談一個人是否可以忠於兩個國家?什麼時候可能?

從法理上講,國家是「政治人」之間的一份契約。國家權利是人民權利的集合,國家作為主權的載體,必須以維護讓渡權利者的權利為主要目標。否則,這樣的國家形式就是霸王合同,沒有合法性基礎。現實當中,國家既可能是討價還價的產物(如美國制憲建國),也可能是出於強買強賣(如紅色高棉時的柬埔寨)。米奇尼克面對波蘭人的崇高理想被賤價變賣後曾發出感慨,相信上帝,但不相信教會。忠誠與不忠誠,不過是「政治人」,包括個人或群體履約或毀約。世易時移,參照系不一樣,忠誠的內容也會發生變化。國家價值的可塑性,決定了國民忠誠的不可靠性與可變更性。它可能從忠誠向不忠誠變化,也可能從不忠誠向忠誠變化。

其實忠誠的內涵也是相對的。當年希特勒對德國的「忠誠」無人懷疑,然而今天,沒有人否認他是德國歷史上舉世無雙的「敗國子」。六十年前,一位叫施陶芬貝格的德國軍官組織一群同僚刺殺希特勒未果,被當成「叛國者」處決。當歷史翻過這幽暗的一頁,人們發現這位軍官對德國的忠誠比元首的有意義。

回到中國的現實,我也看不出國籍與忠誠有什麼必然聯繫。否則,你無法解釋那些言必稱「忠誠」的公僕如何會提著整箱子現金逃離滿天下。與之相反的是,許多華人華僑,勵志苦心、十年磨劍,紛紛歸國創業。依我看,以國籍對號入座說忠姦,就像躲在意識形態的黑屋子裡喊口號,即使心懷好意,也會黑得一塌糊塗。

或者,我們不那麼驕傲,放下「民族英雄」、「國家榮譽」等高不可攀的字眼,就像討論土耳其與德國爭奪雙重國籍的足球隊員一樣置身事外、心平氣和。我們將「忠誠」視作在各個「國家市場」之間流通的特殊商品。無可爭議的事實是,近年來中國政治的進步受益於承認了人的慾望的合法性,⒅鸞プ鷸厝嗣茄≡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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