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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羅定原市委書記受審 千萬身家來源不明

 2004-12-08 19: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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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定105萬人,人人都認識我……」昨天上午,經常「上電視」、「作報告」,並自稱「眾所皆知」的雲浮市原市委常委鐘德標緩緩走進了廣州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的法庭。這位原市委常委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按照起訴機關的指控,其不明來源財產高達千餘萬元,包括人民幣、港幣、美金和多處房產。

鐘德標,1952年生,廣東省羅定人,大專文化。1994年起任羅定市委副書記,繼而先後擔任羅定市市長、雲浮市委常委兼羅定市委書記。2003年元月,鐘德標被免去羅定市委書記一職,擔任雲浮市委常委。同年,被公安機關逮捕。

「幫」朋友包工程獲「送」3套房?

根據廣州鐵路檢察院的指控,1994年至1998年間,鐘德標利用其職務之便,為承包工程的盧某(女)提供「幫助」。時任要職的鐘德標以與主管領導打招呼的方式,先後將包括羅定市法院宿舍樓、農科院辦公樓等在內的5批工程包給盧某的工程隊負責。事後,盧某很「自覺」地出資購買了三套房產「送」給鐘德標,分別位於珠海和深圳,價值總計120餘萬元。

「我和盧某是老朋友,房錢我也早就給了她。」對上述指控,鐘德標表示,他和盧某同時在珠海買下的房產,是因為雙方的女兒都在珠海工作,因此房子也買在了一起。他在庭上還多次強調,前兩套房產他都已付錢給盧某,由盧某拿他的錢去辦付款手續。只是後來,盧某因為與丈夫鬧離婚,怕分家產,於是她又主動將鐘德標買兩套房產的百萬餘元還給了鐘,後又分數次從鐘家提走,因此並不存在檢察機關所指控的受賄行為。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盧某與鐘德標的妻子賴某一起購買的第三處房產,鐘德標則表示完全不知情,「她賴某的事我怎麼可能知道,她拿錢我也是從來不管的。」

「幫」企業發債券老婆收下90萬?

鐘德標被指控的「第二宗罪」,即在1998年至2000年其擔任羅定市市委書記期間,為羅定鐵路總集團發行企業債券提供了「便利」。事後,該鐵路總集團總經理鄧某分三次到鐘德標家中送上了90萬元現金,每次30萬元。據鐘德標妻子賴某的證詞,每次鄧某總是「剛好」在鐘德標不在家時打來電話,詢問,鐘書記在嗎?當得知鐘德標不在家後,鄧某就表示要來家坐坐。

賴某稱,鄧某每次都是提著個袋子來,每次來閒聊幾句家常後,放下袋子就走,並表示這是「鐘書記交代的事」。鄧某走後,她就把袋子拿進她和老鐘的臥房裡清點,每次都是3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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