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超生被罰3000 孩子叫三千一郎

 2004-11-05 15:4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我國《民法通則》中明確,公民擁有姓名權。但也有一些思想或超前,或前衛,或「怪異」的人,在給孩子起名字的過程中遇到了阻力。

日前,某省一男子喜得貴子,該君欲給兒子起名王@,未果。他的創意源於兩個原因,其一,這個名字有網路時代的特徵。其二,肯定不會有重名。然而,警方以「名字中的@是符號,不是漢字」為由,沒有同意他為兒子取的名字。

某詩人的千金出生在清晨,該君在為女兒取名時靈機一動,「清晨」兩字即是他理想中女兒的名字。然而,派出所的民警認為,該名字中沒有姓,不符合中國人起名字的習慣,故該名字未獲通過。

某君超生後終得一子,但因此被罰3000元。在給孩子上戶口時,他為了「紀念」此事,想給孩子取名「三千一郎」,結果遭到民警拒絕。

李男與李女「奉父母之命成婚」。婚後,李女覺得丈夫並非真心愛自己,只是為要孩子才和自己「迫不得已」走到了一起。果然,孩子出生後,一心想要男孩的丈夫對母女倆不聞不問,使李女傷心不已。按理說,同姓夫妻在給孩子起名時,不會為孩子的姓氏出現分歧,但李女怕日後兩人分道揚鑣後,孩子身上帶有丈夫的「烙印」,非要讓孩子姓她姥姥的姓。但是這個主意「瞞」過了丈夫卻沒能「瞞」過警察,孩子的名字中因沒取父母的姓而沒有被許可。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