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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揮刀砍死門衛 被抓後內心獨白令人吃驚

 2004-09-12 05:2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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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日晚7時30分,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北路某公司院內發生一起殺人慘案。在該公司院內的簡易樓下,一男子渾身是血已死亡。死者李某,現年26歲,系渭南市臨渭區人,遇害前為該公司門衛。死者身上多處刀傷,其後腦部被砍裂開一道深口子,右手腕幾乎被砍斷,慘不忍睹。

  案發第一現場就在簡易樓三樓的一間空房內,現場留有大量血跡,附近插著一把帶血的菜刀。經鑑定,此菜刀正是殺害李某的凶器。李某是受傷後掙紮著從三樓跑下一樓後死亡的。

  凶手是被助養的孤兒

  當晚,新城警方組成專案組全力偵查此案。警方調查發現,此案系一名叫曹成的20歲小夥子所為。案發後,曹成失蹤。今年3月中旬,曹成先後兩次從廣東給其弟打電話。西安市新城警方迅速趕赴廣東緝拿疑犯,但被其僥倖逃脫。

  9月6日,曹成偷偷從廣東東莞市跑回與其弟見面。9月10日凌晨1時許,在子洲縣警方協助下,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隊民警在陝北將負案潛逃的曹成抓獲歸案。

  警方調查發現,曹成的原名叫萬波,系陝北子洲縣周家鹼鎮人。7歲時,其父意外身亡,1996年,母親也不幸去世。在好心人幫助下,12歲的萬波和其弟被我省三原縣東周村孤兒院(即陝西省回歸研究會兒童村)代養。

  1998年3月27日,曹某與該孤兒院簽訂協議,將萬波和其弟弟帶回西安助養(助養期限於2003年4月1日截止)。此後,萬波改名為曹成,助養他的曹某將他送到西安某小學上學。2002年曹成18歲小學畢業後,未繼續讀書,被助養人曹某安排到自己開辦的公司幹活。

  儘管曹成已20歲了,可眼前的他依然滿臉稚氣,眼神中流露出無法掩飾的驚恐和不安。9月10日上午,在西安市公安新城分局刑警大隊值班室,戴著手銬和腳鐐的曹成低著頭。

  曹成對記者說:「我常遭他(指門衛李某)欺辱,卻沒有人管,殺了他,我不後悔,以後他就再也不會欺負我了……

  「記得那是1998年3月,我和弟弟從三原縣的孤兒院跟著曹某來到西安。不上學後,我就到曹某開的公司幫忙幹活。公司門衛李某看到我和弟弟是沒人管沒人要的孩子,就經常沒事給我弟兄倆找事幹。他經常罵我和弟弟,說我們不是個好鳥,是狗×下的。李某經常將本應他幹的活讓我去幹。如果我不答應,李某就動手打我,有時也打我弟弟。

  「從孤兒院領出我和弟弟的是曹某,他是我們的助養人。可是,曹某平常在公司很忙,他還有孩子,平常很少管我和弟弟。我心裏的苦楚給誰去說……我越想越生氣,早晚要把姓李的給收拾了。我想把李某殺了,他就再也不會欺辱我和弟弟了。我不後悔殺了他,只是感到剩下弟弟一人他更可憐了。

  「走到現在這一步(即殺人),我誰也不恨,最恨的就是從孤兒院領出我助養我的曹某。助養我和弟弟的時候,他說供我們上學,可每次開學時,他就不讓我們報名。這樣磕磕絆絆讀完小學,他就不讓我和弟弟繼續上學了。讓我們到他的公司幹活,光幹活卻得不到一分錢的工資。他等於找了一個不要工錢的『長工』。有時候要花錢,我就和弟弟撿些破爛賣,攢點錢花。

  「如果不是助養我的那個人將我和弟弟帶到城市來,我們可能還在農村。雖然沒人管,我也不會好好的就去殺人。我現在就是放心不下我的弟弟……」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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