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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明芳:據理力爭 向官員討還500元賠償款

作者:作者:鄭明芳  2004-08-01 20: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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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8點我和兒子黃大龍準備去北京為一位即將回國的美國朋友送行,被政府長期監視的人員追蹤到薊縣客運站,就在公交車準備發車時,便衣特務隊長馬衛等人竄上汽車,命令我下車,我兒子質問他們為什麼侵犯我們的人權?馬衛上前打我兒子,並點了我兒子的穴位使黃大龍不能動彈。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希望之聲記者田溪及時現場採訪。

11點鐘馬衛和上倉派出所所長張建忠,政府官員付某把我和黃大龍強拉到薊縣糧貿大廈(三星級賓館)209房間軟禁,其他車輛警員已撤回上倉,午飯後,馬衛等人把209房間反鎖,告訴我:「鄭明芳你們母子已經被剝奪人身自由,我們沒有壞心,要有壞心,攥個詞就把你們給辦了,軟禁你們只是不叫你們去北京。你們是對北京治安有嚴重威脅的人。」

下午,我和兒子好不容易逃出209 房間去縣委縣政府質問罪人,馬衛的轎車在前,張所長的警車在後,把我們夾在中間,我和兒子注意安全,一邊走一邊接受國際社會跟蹤採訪,冒雨來到縣委門前,黃大龍被馬衛打的倒在縣委門前,家住縣委後邊的宋鳳珍回家給我們拿來一小草蓆為黃大龍鋪在身下。

縣委沒有一人過問,我假裝去方便又到東院薊縣人民政府縣長辦公樓,辦公室只有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看電視,縣長秘書董亞斌叫小男孩告訴我就說沒人,我對小男孩說:「對不起,我不知道你董叔叔對你會發火,我自己到二樓找縣長去。」董亞斌聽到我的聲音竄了出來,叫我在辦公室等會兒,他又找來一位秘書瘦小橫絲肉,橫絲肉到前面政府辦公室找主任李洪業,李洪業沒給他們開門,董亞斌他們又打110來倆持槍警察,我怕馬衛等人把我兒子弄失蹤,我跟110警察和董亞斌請假5分鐘說瀉肚,冒雨跑到縣委門前看到馬衛等人還圍著我兒子。我請求一薊縣五百戶鎮上訪群眾帶黃大龍離開速回家。

馬衛等人與我一同回縣政府,馬衛告訴我「做好準備,馬上取筆錄,正式拘捕你。」我高聲喊到:「我抗議,我決不簽字,我已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迎接政府對我的各種迫害,共產黨是天下最大的邪教,你們把人民政府的招牌換成流氓政府、吃人政府,你們是無產階級,過去掠奪資產階級,現在掠奪自己的人民,殘害自己的同胞,你們的末日就要到了,我現在除了不信共產邪教,什麼我都信,法輪大法好,快轉法輪吧,真主上帝快鏟除惡魔降福人民,使苦難的中國民眾脫離苦海吧!」

我口中喊著心中卻想著快逃吧,保住自己的嘴來喚醒更多的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頭也不回走出縣長辦公樓,一群政府官員用低級下流的話辱罵我,還有的官員推開窗戶跳出來打罵我。這時葉國柱先生給我打電話正好聽到政府官員下流的漫罵,葉國柱先生電話:010-91627012,政府辦公室主任李洪業聽到打罵聲跑過來,一把拉著我骼膊到他辦公室,李主任告訴我:「明天週一縣長接待日,我到信訪辦公室跟你談話,現在天黑了,你先回去。」

我前邊走,馬衛等人在後追我說:「鄭明芳你別走,現在正式拘捕你。」我就當沒聽見一直到宋鳳珍家,宋鳳珍丈夫張建國把門插上,我和宋鳳珍在低矮潮濕的西屋關上門不開燈,這時警察敲門說瀉肚,又問我在沒在他家。張建國說我已經走了,轟了半天才把警察趕走,整夜警察警車把宋鳳珍家團團包圍。

快到天亮的時候,警察偷偷到西屋門外,突然踹開房門,闖入室內,我和宋鳳珍驚醒,我們兩個都身著三點式,我質問便衣警察:「為什麼不敲門?為什麼不出示證件?我們正在休息犯了什麼法?」便衣警察一聲不哼,宋鳳珍的大女兒驚醒後看到退出房門的兩個便衣對我說:「鄭阿姨,他們是城關派出所的警察,他們倆經常到我們家找我媽麻煩。」宋鳳珍電話:022- 29031694。

這時天還沒亮,我穿好衣服就到對面信訪辦公室,信訪辦已人山人海,上訪群眾夜間過來等待接談,怕來晚了談不上話。我一直等到11@@點多,李宏業和其他縣領導都沒來,信訪辦太擁擠了。我又到縣委,縣委門前也有幾百人在抗議,正在這時國外媒體又把電話打到我手機,一些群眾上訪團代表要求接受採訪,我把電話給薊縣五百戶鎮二百戶村民代表接受採訪。

上倉鎮高家套村孫秀英在縣委大門內,特殊群體接待室喝巨毒農藥自殺,被縣委辦公室科長劉愛軍,上訪群眾吳秀敏等眾人及時奪下倖免一死,政府官員從二百戶村民代表手中奪過手機,我追著跟他要手機,當我把手機要回時已經無法使用,政府官員還指著額頭誹謗我,說我叫孫秀英到縣委自殺的,孫秀英電話:022-29854123。我質問他們又是誰叫我到天安門自殺的

?7月19日文安街到縣委出警的警察有41040於陽生、高立、高文國、郝傑,下午3點薊縣公安局劉某、政府官員付某、於陽生等追蹤我和吳秀敏、孫秀英,他們追蹤我們乘環城公交車繞縣城一週半。

馬衛和上倉派出所張所長告訴我和黃大龍:「你們找聯合國也沒用,聯合國是空殼子,無職無權,每次與會國開完碰頭會就全部解散,政府就是壓迫人民的。」

2004 年7月26日,星期一,縣長接待日,文安街派出所所長接待日,我冒雨去縣委質問劉愛軍等官員搶壞我手機:「我沒有去上訪,我的電話也沒有犯共產黨的法,為什麼把電話給搶壞,再次破壞我們的通訊權和憲法保護私有財產權。」劉愛軍向踢球一樣,把我從縣委踢到縣信訪辦又到文安街派出所,我冒雨不知走了多少次來回,在文安街派出所值班室警察410579號杜漢爽,惡狠狠的說:」你認識我和410631號嗎?你欠我們20元錢早該連本帶利還給我們了。我抱歉的解釋說:」我到公安局還錢,治安科長說警察做的這種好事太多了,警察給你的,你不用還了。」我說:「這20元錢是2003年8月我在縣政府,縣長秘書打電話叫來110兩警察,警察看到我的上訪材料,又看我大熱天病的很重,硬塞給我的,雖然當時我感動的千恩萬謝,但我今生今世一定要報答的。」這20元錢我一直隨身帶著,時刻準備償還,沒想到警察杜漢爽開警車拿著5連發手槍又追到縣委,跟我要20元錢的利息,告訴我這20元是高利息的高利貸,不給利息不行。

杜漢爽的凶暴劉愛軍沒有制止,把我身邊的吳秀敏嚇的渾身哆嗦一句話說不出來,我當時氣的心腦病、高血壓同時發作。想到縣委書記孫振清假裝給我女兒安排工作,多次向我索賄,我給孫振清的是百元大鈔挨著號的,我要向他去討債,我跌跌撞撞衝向孫振清辦公室,許多官員被我討債的叫聲驚動,紛紛探出頭看究竟,只有孫振清沒有出來,劉愛軍叫公安局督察隊把吳秀敏我們拉到公安局後又分別交給上倉派出所和下倉派出所。

政府監視追蹤我的警車和地方車部分車牌號碼:津CT7010 津004155 津CC5416 津CP1090津CK2683 津CD1320 津004150 津A0569 津CG0788 津C5301 津004066 津004159紅色桑塔納由薊縣公安局便衣劉某駕駛一直追到北京,孫秀英、吳秀敏、黃大龍和我從1路公交車下車,躲在路邊綠化帶裡。

7月30日,我又去縣委討債,縣委劉愛軍、保衛科長、辦公室主任等眾官員讓我去法院告他們,我堅決要求進縣委辦公室,他們打電話叫來十幾個武警大兵和文安街派出所2輛警車和持槍警察威脅逼迫我,我誓死要求他們賠付手機修理費。

下午1點左右,劉愛軍給我端來一碗米飯和一碗炒黃瓜,我趁劉愛軍端飯闖入二樓縣委辦公室,搶壞我手機的人怕看到等在一樓討債的我,一直沒有走出辦公室,當我們倆眼光相對時,我告訴他:「我又來討要手機修理費,你躲著我也找到你了,你必須承擔因你造成的直接損失。」他開車拉著我到手機修理工那核實後,非讓我下週跟他算帳,上倉政府派計畫生育小分隊強行讓我回家,我為了捍衛人權,置生死不顧,據理抗爭,最後政府官員只好在眾人面前掏出500元錢交給我,我懷著小戰告捷的心情回家。

直到現在我家仍被團團包圍,政府派紅色松花江一輛,車號:津AT5397和蘭色夏利,車號:津AH8516在我家前門像 2只忠實的看門狗守著,後門仍有車輛人員,有時政府監視車輛橫堵在我家門口,車上官員一級待命,還不時有一群官員到我房間無故巡視。不斷與車上人員開碰頭會,晝夜不離,儘管我多次在網上或當面強烈抗議,政府官員的流氓行為時刻沒有停止過。

《國家賠償法》聲稱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司法理念,把修改和完善《國家賠償法》作為進一步落實憲法關於「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規定的過程,確定「國家造成損害應賠償」的原則,政府打著「為人民服務」的幌子迫害人民,打著「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幌子肆意踐踏人權,肆意剝奪人民最基本的人存權,一直靠權利和謊愚弄世人,愚弄國際社會,任何人沒有殺人不償命,犯罪不承擔責任的特權。同胞們:起來!用我們的血肉筑成我們新的長城,與邪惡鬥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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